浦东以“小政府、大社会”为理念,构建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体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变化,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并形成了有效的政府公共治理职能。
(1)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小政府”体制。1993年,浦东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成立,党政机构设置了新区工作党委、管委会办公室、组织部、纪检委(监察局)、综合规划土地局、经济贸易局、农村发展局、城建管理局、社会发展局、财政税务局、工商管理局11个委办局,体现了精简、实效的特色。2000年,浦东新区政府成立,也以“小政府”为特点。2013年浦东在全市率先推动市场监管体制“三合一”并实现80%以上的编制资源配置在一线执法和窗口岗位。2015年,综合执法局成立,深化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探索自贸区管委会与浦东新区政府合署办公。这样,浦东新区探索与现代化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政府体制改革和创新取得了重大进展,现代政府职能特别是社会服务和社会治理职能得到加强。
(2)“精简”的街镇体制。1993年,浦东境内辖11个街道、4个镇、28个乡;1995年撤乡建镇,辖11个街道、30个镇(合并了2个乡镇);2000年,26个镇合并为13个。至此,原浦东新区由原43个街镇(乡)单位,到2009年合并成26个街镇单位。2007年浦东在全市率先明确街道不直接招商引资,2015年浦东开始在镇试点不直接招商引资。2014年浦东在全市区县中率先实施机关“瘦身”、基层“强身”,“强镇优街”战略。2015年街道机关内设机构精简至6+2个,即党政办公室、社区党建办公室、社区管理办公室、社区服务办公室、社区平安办公室、社区自治办公室以及2个自设办公室。街道的功能主要集中在党建、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以及推进共治、自治等基本方面。(www.daowen.com)
(3)探索多样性基层体制。一是探索并推广“镇管社区”模式。1993年,原严桥镇率先建立镇管社区模式,随后原钦洋镇、原花木镇、张江镇等也开始探索镇管社区模式。2005年,川沙新镇、三林镇探索镇管社区模式,2012年镇管社区在全市郊区和大型居住社区推广。2015年开始明确镇管社区区划标准,深化“两委一中心”组织架构及基本职能。二是探索“大市镇”体制。2011年,川沙新镇、祝桥镇试点“大市镇”体制,在南汇新城镇探索,“管镇合署”体制。三是探索“管镇联动”模式。1995年,浦东新区提出“列车工程”,将四个国家级开发区与周边镇联动开发,探索了“区镇联动”模式。2014年底,开始探索“管镇联动”,这是“区镇联动”升级版。“管镇联动”首先在张江地区试点,2016年在金桥地区试点,并逐步扩大到其他开发区。“管镇联动”实现的目标是让擅长搞经济的开发区管经济,把社会管理的舞台留给镇党委和政府,切实实现经济社会协调而又快速发展。这些基层体制探索有力推动了浦东社会治理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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