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推动自贸试验区纵深发展

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推动自贸试验区纵深发展

时间:2023-05-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9版《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于6月发布,特别管理措施缩减至40项,适用于所有自贸试验区。上海自贸试验区在7年多的发展中,取得了一系列的成就。创新服务业投资市场开放新方式,提升自贸试验区服务业发展能级。一是在自贸试验区试点自然人移动业务开放创新,实现人员流动更自由。

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推动自贸试验区纵深发展

第一,继续深化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市场准入政策创新试点。2019版《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下称负面清单)于6月发布,特别管理措施缩减至40项,适用于所有自贸试验区。目前,所有自贸试验区正在继续深化相关工作,如天津自贸试验区探索实现负面清单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联合国产品分类标准相衔接,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与中美双边投资协定谈判负面清单相衔接等。

增强负面清单的政策透明度。目前负面清单在形式上,未包括法律法规依据,未具体详细描述限制内容和限制条件等。在内容覆盖面上,负面清单仍然遗漏了部分实际存在的准入限制,造成有些开放承诺并不具有可执行性。因而负面清单限制措施应逐步列明对应的具体管理措施,增强政策透明度。提升负面清单的专业化水平。借鉴北美产业分类标准,探索《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科学性与便利化,并制定定期修订规则,以符合国民经济行业发展特别快的领域之需要。考虑将特别管理措施的分类统一细化到具体业务,保护新业态、新业务开放和发展。探索负面清单进一步扩大开放。重点推动服务业外商投资领域的对外开放,考虑根据国际惯例对敏感行业采取高管和董事会限制,并相应减少对外商投资的股权限制。

第二,将自贸试验区建设与产业链打造相结合,实施精准开放。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企业之间的联系越来越密切。为了寻求最佳资源配置,产业开始在全球转移和流动,资本越来越看重一个区域的产业集群优势。上海自贸试验区在7年多的发展中,取得了一系列的成就。但比较多地集中在政府简政放权上,自身流程创新居多,在推进开放转型上、在聚焦产业发展上,还有相当大的空间。因而在推动高水平改革开放中,可以借鉴国内其他自贸试验区“先做产业,再做服务、再做贸易”的发展思想,通过立足于资源禀赋基础,对接产业链发展,聚焦重点区域和重点产业,对产业链形成和发展中的国际高标准和高水平的营商环境进行精细分析,实施精准开放,找准发力点,以小的切口形成大的突破,不仅有利于推动进一步的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而且有利于完善现有及未来规划发展的重要产业链条,打造产业集群,增强产业集群的持续发展能力。

一是积极破解突出问题。针对产业链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梳理问题,提出任务清单;探索产业链上各个经营主体的开放,经营范围的开放和业务模式的创新;对资质准入、物流保障、金融配套等方面进行系统改革。

二是积极突破传统观念体制。要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大胆突破传统观念体制和路径束缚、努力重塑经济发展模式。例如,厦门自贸试验区在航空保税维修政策方面取得两项重大突破——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航空保税维修试点政策获批及国家调整两项航材关税税率;浙江自贸试验区在全国率先取得不同税号保税燃料油混兑调和创新政策。

三是积极为企业做好服务。积极主动、深入细致做好服务工作,全心全意当好“店小二”,及时了解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围绕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目标,全力构建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环境。

第三,聚焦服务贸易深入开放,建设服务业开放度最高的自贸试验区。当前,服务业已成为全球价值链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贸易在全球贸易中的地位也在不断提升,现阶段国际贸易规则重构的焦点也集中在服务业领域。加快发展服务贸易是国家促进外贸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培育新动能的重要抓手。但我国服务贸易水平还处于比较落后的水平,根据国际收支统计分类,在11个服务贸易的指向指标当中,我国的服务业贸易竞争优势指数整体处在-0.3~-0.6的水平,处于通常定义的较大竞争劣势范围,同时服务业的开放程度也不高。根据OECD对全球44个贸易国家在22个子行业服务贸易开放度的限制指数(STRI)计算结果,中国综合得分在44个国家中位于第40位;而22个子行业排名基本都处在40位左右。服务贸易的自由化程度也相对落后,如中国在市场准入方面存在限制条款数量比重均高于美国;在国民待遇方面,除工程行业中美存在限制的条款数量占比相等外,其他行业国民待遇限制条款占比中国均高于美国(见表2)。(www.daowen.com)

表2 中美服务业市场准入/国民待遇限制比较

注:括号中数字分别代表服务行业涵盖的市场准入、国民待遇贸易政策条款数量。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下的覆盖率指存在限制的条款数占总政策条款数量的比重。
资料来源:根据STRI服务贸易限制政策数据整理。

2016年,国务院《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方案》提出选择上海等地区在服务贸易对外开放中先行先试,2018年上海相继诞生了全国第一张自贸试验区金融业对外开放负面清单和全国第一张自贸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领域的负面清单,并颁布《上海市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2019年8月13日,上海市政府又发布《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若干措施》,提出了放宽市场准入、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的新举措。上海自贸试验区应加快推进在服务业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扩大开放,深化市场开放及服务贸易制度创新,构建与服务业投资和服务贸易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开放型制度体系。

(1)创新服务业投资市场开放新方式,提升自贸试验区服务业发展能级。结合上海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有关方案,借鉴其他地区政策经验,要继续稳步开展在金融、教育文化医疗、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等领域的开放创新实践。扩大开放引进外商专业服务机构,推动文化旅游等服务业外商投资市场准入,进一步拓展电信领域外商投资市场开放。

(2)拓展跨境服务贸易双向开放,人员流动更自由、物资跨境更通畅,数字贸易更安全高效。一是在自贸试验区试点自然人移动业务开放创新,实现人员流动更自由。首先,对外籍专业人员和机构在内地专业资格认证和互认上进行开放创新;其次,放宽外籍专业人员来华短期工作的时间和业务等限制,试点下放行政管辖权和事权管辖权;再次,探索鼓励吸引高端专业人才落户上海;最后,探索简化劳务派遣程序,推进国内专业服务人员走出去。二是推动“会、商、旅、文”联动发展,实现物资跨境流动更通畅。例如,开展物资跨境流动关境政策创新;探索结合旅游度假试点免税购物政策;开拓“一代一路”沿线国家服务市场。三是促进跨境交付业务新开放,实现数字贸易发展更安全高效。开展数字贸易监管试点,探索安全高效发展新路径,主要工作包括:推动数字贸易便利化措施试点;研究制定对数字产品的非歧视例外;试点降低数字贸易准入门槛;推动互联网业务国际互通。进一步拓展跨境交付业务的开放领域。四是结合跨境电子商务园区建设,开展电子商务开放监管创新。建立完善FATS口径下的上海服务贸易统计框架体系。

(3)利用举办进口博览会的契机,加快优化与扩大进口贸易相适应的国内流通管理体制及配套服务体系在内的多方面的建设和改革。例如,加快优化与扩大进口贸易相适应的国内物流基础设施条件;加快落实与扩大进口贸易相适应的投资、服务负面清单管理;加快完善与扩大进口贸易相适应的国内知识产权保护及其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加快提高与扩大进口贸易相适应的国内产业规制和竞争政策、政府采购制度建设等领域的综合改革,从而带动我国营商环境的加速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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