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现行财务会计使用的价值法相比,事项法体现的会计思想迥然不同,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计量属性不同
在价值法下,为了保证收益和价值数据的内在一致性,主要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属性。事项法则认为:对于同一事项,不同的使用者或同一使用者从不同角度看会有不同的含义,因此同一事项可有多个计量属性。不同的属性,反映了事项不同方面的特征,从而可满足不同的需求。事项法推荐使用按多种计量属性编报的多栏式财务报表。
(二)数据汇总程度不同
在价值法下,会计人员对数据进行加工时加入了大量的主观判断和加总计算,尤其是分配、递延、预提、摊销、汇总等程序容易造成方法错误、信息偏差和产生损失。另外,管理当局可能通过会计政策选择进行盈余管理,使会计信息失真。事项法将事项展示于使用者,由使用者自己进行加工、处理和分析,避免了人为因素对会计信息的影响。
(三)事项特征揭示不同
价值法以货币为计量手段,仅揭示经济事项价值方面的信息,对非价值信息很少予以披露。如购置生产设备时,它只报告价值信息,对生产率、性能、可靠性、运行状态通常则不予披露。而事项法运用多种计量属性,揭示经济事项价值和非价值方面的信息,对一些暂时不影响收益和价值的事项也予以充分披露。
(四)提供信息的时间不同
价值法提供的会计信息是对凭证、账簿、报表体系的顺序化处理。由于会计信息系统与业务活动相脱离,所以提供会计信息的时间是在会计期末。而在事项法下,会计信息实际上就是业务活动产生的事项信息,消除了会计信息与业务活动的时间差,可以实现会计与业务的一体化处理,并提供实时的会计报告。(www.daowen.com)
(五)信息收集范围不同
价值法的信息收集范围只是会计事项,这些事项只是会计主体业务活动的一个子集,对每一个会计事项的描述也只是收集了事项所有属性的一个子集。事项法则收集范围更广且与信息使用者决策相关的会计主体的各种经济活动,并且对每一事项的描述都使用一个属性集,而每一属性都是人们对事项从某一角度观察的结果。
(六)信息可比性程度不同
在价值法下,相同或相似的交易或事项由于历史、经济、文化和制度上的原因,在世界各国各地采取了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所产生的会计数据对使用者可能会产生不同的判断,从而丧失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而事项法向使用者列示事项,由使用者按自己的理论和方法对相似事项进行处理,并对不同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比较,使得会计信息更具可比性。
(七)会计目标不同
价值法假定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是可知的,会计将满足“大多数使用者的共同需要”。因此,价值法指导下的会计人员需要根据自己的主观判断,以货币为计量単位,对经济业务产生的原始数据进行一系列的确认、计量、分类和汇总,并向使用者提供格式和内容高度规范化的财务报表。而事项法则认为地位、个性不同的使用者,同一使用者的不同决策模型,所需要的信息各不相同。价值法提供的经过汇总和处理的数据可能会产生偏差或错误,并非对所有使用者都“相关和可靠”。而事项法的会计目标在于提供“原汁原味”的事项信息,让使用者各取所需。至于怎样利用这些信息,则是使用者自己的事情。
事项会计自提出以来,长期停留在理论研究阶段。事项会计的目的在于提供全面而原始的事项信息,然而如何提供信息才算得上全面,以怎样的形式存储才称得上原始,以及如此庞大的数据量应如何利用,类似的问题事项会计一直未能完全解决。随着计算机技术及网络环境的发展,数据仓库及相关技术有效地解决了上述问题,为事项会计思想的实现提供了非常有力的支持。
首先,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运用计算机管理控制企业,为事项数据仓库的建立奠定了实践基础,同时也提供了丰富的数据源,大幅度降低了信息的采集和传输成本。其次,事项会计要求提供原始的未经加工过的经济业务信息,最大限度地恢复经济活动过程的原貌,以事项为单位的数据仓库存储结构可以很好地实现这一目标。数据仓库的数据存储结构与事项会计的思想相吻合,能够通过不同维度存储经济活动的立体信息。再次,数据仓库为集成不同企业数据库数据、各种其他数据源数据提供了技术支持。良好的数据接口工具,方便企业对不同数据来源的数据进行抽取、转化和加载。最后,先进的信息技术,如在线分析、数据挖掘等工具,为提供实时的、多角度的事项报告提供了实现的条件。因此,事项会计理论不再是空中楼阁,构建事项驱动的财务信息系统已成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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