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内外海洋发展新趋势
海洋作为当今国际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发展关注的焦点地区,国内外海洋发展也呈现新的发展态势。
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趋于加强。在全球范围内,因人类海洋开发活动造成的海洋生态环境恶化,形势十分严峻。世界各海洋大国都更加重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逐渐形成了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管理共识,协调海洋资源的开发与保护。如美国海洋政策一条重要的指导原则是以生态系统为基础的管理原则(生态系统化管理),澳大利亚海洋政策以海洋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为基础,其核心是基于海洋生态系统的区域海洋计划的实施。同时建立统一的海洋环境监测系统和数据信息网络,促进对海洋环境的保护和恢复,推动海洋可持续发展和对海洋资源的合理利用。如美国建立可测量的水污染减少目标,并制定实现目标的激励机制;加拿大制定了海洋水质标准和海洋环境污染界限标准,并采取了对石油等有害物质流入海洋的预防措施,设立“沿海护卫队”[1]。我国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伴随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也得到高度重视。自20世纪80年代颁布第一部《海洋环境保护法》以来,我国相继出台或修订了《海洋环境保护法》《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岛保护法》《中国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等法律,以及《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20余部配套法规,形成较为完善的海洋生态保护法律体系。2015年印发的《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将生态文明建设贯穿于海洋事业发展的各方面以及海洋管理、海洋执法的全过程。
海洋科技研发进度趋于加快。当前海洋科技已进入世界科技竞争的前沿,并成为国家间综合实力较量的焦点之一,发展海洋科技,尤其是海洋高新技术已成为世界新技术革命的重要内容。海洋科技进步已经成为衡量国家科技总体水平和海洋强国的重要指标。沿海国家和地区分别制定了海洋科技发展规划,提出了优先发展海洋高新技术的战略决策。如美国通过联邦预算和海洋政策信托基金对国家海洋政策提供资金支持;澳大利亚拟订《澳大利亚海洋科学技术发展计划》,提升海洋竞争力;欧盟提出欧洲海洋科学研究综合策略,鼓励科学界、产业界及政策制定者之间的合作和交流。
海洋经济发展速度趋于加快。在新技术革命的推动下,世界海洋经济发展突飞猛进,经济总量快速增长,发展速度趋于加快。2017年,全世界海洋经济的总产值已超过了10万亿元人民币,预计到2030年时还将增长超过两倍。同时海洋经济在沿海国家的经济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位置,在世界海洋强国和大国中,海洋经济的GDP占比大多在7%—15%之间。除了在远洋运输、海洋渔业、造船等传统海洋经济领域的迅猛发展以外,海洋经济开发不断依托高科技向高精尖方向发展,新兴的海洋经济产业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推动力,成为沿海国家经济增长的重要抓手和引擎。近年来,我国海洋经济呈现持续增长态势,对国民经济贡献不断增大。2016年全国海洋生产总值70 507亿元,比上年增长6.8%,比2010年(38 439亿元)增长83.4%,海洋生产总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9.5%。其中,海洋产业增加值43 283亿元,海洋相关产业增加值27 224亿元[2]。我国已成为世界海洋经济总量大国,海洋捕捞量、船舶制造能力、港口吞吐能力等均位居世界首位。海洋经济的高速发展,通过上下游产业链带动陆域经济发展,对国民经济的贡献日趋增大。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环渤海地区、长三角地区和珠三角地区三大海洋经济区。2016年,环渤海地区海洋生产总值24 323亿元,占全国海洋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4.5%;长江三角洲地区海洋生产总值19 912亿元,占全国海洋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8.2%;珠江三角洲地区海洋生产总值15 895亿元,占全国海洋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2.5%,比上年提高了0.3个百分点。
海洋金融支撑领域趋于拓宽。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要依靠金融支持,世界海洋大国已经形成“投资海洋,受益海洋”的海洋发展理念。海洋金融支撑领域不断拓展,形成了海洋基金、海洋旅游投资、海洋类股票、海洋投资信托、教育投资、船舶与渔业保险、海洋类债券等众多方式的金融手段,促进海洋经济发展。各国纷纷增加政府财政拨款与政策保障,如日本政府制定详尽的海洋金融政策,外部性资金扶持与内源资金融通有机结合。同时各国发行海洋信托基金、债券等金融创新产品,根据《2000年海洋法》,美国成立了海洋政策委员会,推进了国家海洋信托基金,确保联邦政府收取的海洋使用费(油气等)专用于海洋管理的改进工作,同时还发行各类债券、公募基金和金融衍生品等,回报率颇丰。我国海洋强国战略和“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离不开海洋金融的支持。我国海洋服务业增长势头明显,涉海金融服务业快速起步,支持的领域、区域不断拓宽,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海洋金融服务体系逐渐形成。我国加大对涉海金融的政策支持,在发挥政策性金融在支持海洋经济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的基础上,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发展海洋金融业务,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为海洋实体经济提供融资服务。鼓励金融机构探索发展以海域使用权、海产品仓单等为抵(质)押担保的涉海融资产品。引进培育并规范发展若干涉海融资担保机构,加快发展航运保险业务,探索开展海洋环境责任险。壮大船舶、海洋工程装备融资租赁,探索发展海洋高端装备制造、海洋新能源、海洋节能环保等新兴融资租赁市场[3]。
海洋政治环境角逐趋于激烈。在国际关系中,海洋自古就是世界大国的必争之地,全球一体化时代海洋地缘政治成为影响国家发展的重要因素。由于经济全球化影响,海洋权力及技术的分散外溢,海洋秩序呈现和平演进,海洋秩序多极化趋势明显,海洋政治环境趋于复杂。如美国的“重返亚洲”战略,使亚洲海洋政治环境变得复杂;面对资源、能源、航运和军事价值,北极逐渐成为相关国家海洋扩张的焦点;日本与俄罗斯“北方四岛”争议、日本和韩国独岛(竹岛)争议等争端不断。我国沿海海域与周边国家也存在复杂的海洋权益争议,海岛问题、划界问题、海洋开发问题等导致部分海域的海洋权益受到严峻挑战。如东海的钓鱼岛、南海的南沙问题等,急需从多重角度、运用多种手段来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既要从发展的角度促进中国海军力量、海洋科研力量和航运力量等海上力量的发展,又要从合作的角度与海洋强国、周边国家开展积极的外交[4],争抢海洋领域国际治理体系中话语权。
二、我国海洋经济发展新特征
我国作为海洋大国,管辖海域广阔,海洋资源可开发利用潜力巨大。海洋经济发展日益被重视,呈现新的发展态势。
(一) 海洋发展进入国家决策
我国高度重视海洋发展,海洋经济已成为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了“实施海洋开发的战略任务”,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发展海洋产业”。2003年,国务院印发的《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提出了建设海洋强国的奋斗目标。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把海洋规划提升为专章。2009年,国务院批复了《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颁布的第一个指导海洋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海洋综合管理工作做出了重大部署[5]。2011年,海洋经济发展纳入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指出要科学规划海洋经济发展,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优化海洋产业结构,制定和实施海洋发展战略,提高海洋开发、控制、综合管理能力。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建设海洋强国目标,明确指出要“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重申海洋强国战略,提出“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可见,海洋经济已成为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海洋经济发展迎来了重要战略机遇期。
(二) 各地海洋开发方兴未艾
我国沿海地区纷纷把海洋资源作为促进地区发展的强大引擎,做出促进本地经济的重大决策与部署。辽宁省规划建设“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天津滨海新区依托津冀,服务环渤海,提出建设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河北省重点支持曹妃甸工业区发展,致力于打造中国北方最大的深水大港,以形成环渤海区域经济增长的引擎等。同时,国家也大力支持各地方发展海洋经济,相继批复了辽宁沿海经济带、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江苏沿海开发规划、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航运中心规划、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舟山群岛新区、福建海峡西岸经济区、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青岛西海岸新区等。总之,我国沿海各省均在积极发展海洋经济,抢占海洋发展制高点,争取海洋发展格局中的战略位置,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促进地区海洋经济发展。
(三) 海洋科技发展日益重视(www.daowen.com)
海洋科技已进入世界科技竞争的前沿,并成为国家间综合实力较量的焦点之一,发展海洋科技,尤其是海洋高新技术已成为世界新技术革命的重要内容。海洋科技进步已经成为衡量国家科技总体水平和海洋强国的重要指标。当前,我国高度重视海洋科技发展,国务院发布实施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把海洋技术列为五大战略重点之一,并从优先主题、前沿技术、基础研究等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海水淡化、海洋生态与环境保护、海洋资源高效开发利用、大型海洋工程技术与装备等应用技术成为重点发展领域的优先主题。发展海洋科技是支撑和引领海洋开发利用、推动我国海洋事业实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核心动力[6]。“十二五”期间,海洋科技各项指标均呈现高速增长态势,全国海洋领域SCI论文数量达到4 285篇,论文产出总量仅次于美国,总被引数量排名全球第7位;专利申请数量共1.6万件,相对2010年增长179.8%;2015年全国海洋科研机构R&D人员3万多人,相对增长31.8%;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1项、一等奖1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共计21项;以海洋高技术为支撑的海洋生物医药与制品、海洋高端装备和海水淡化等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海洋经济新的增长点。
(四) 海洋开放迎来战略机遇期
“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特别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将大大推动我国海洋事业充分利用国际资源和市场。我国沿海城市纷纷参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将进一步推动我国海洋事业的发展,并推动我国海洋企业“走出去”。2017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海洋局特制定并发布《“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设想》,推动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蓝色伙伴关系,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海洋和海洋资源,实现人海和谐、共同发展,共同增进海洋福祉,共筑和繁荣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这为我国海洋对外开放提供了方向。加强海上合作顺应了世界发展潮流与开放合作大势,是促进世界各国经济联系更趋紧密、互惠合作更加深入、发展空间更为广阔的必然选择,也是世界各国一道共同应对危机挑战、促进地区和平稳定的重要途径[7]。
(五) 海洋生态安全威胁严峻
随着我国沿海地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海洋生态环境破坏带来了严重的、长远的和潜在的海洋安全问题。特别是在经济发展迅速的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环渤海区域,其邻近河口、海湾的海洋环境问题日趋明显。部分海湾和城市附近海域污染严重,近海海域污染范围十年间扩大了一倍。海水水质退化,富营养化和赤潮问题突出,目前赤潮每年发生达60余次。海域“荒漠化”问题比较严重。渔业资源严重衰退,捕捞量呈逐年下降的趋势,许多沿海海域已经无鱼可捕。原油运输和海上石油开发等造成的原油泄漏事故不断发生,给事发海域的生物和生态系统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8]。
三、新时代下海洋强国发展战略新要求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持陆海统筹,加快海洋强国建设。海洋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依托和载体之一,建设海洋强国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构成。在新时代下,要深刻领会海洋强国建设的科学内涵,要与我国实现的“两个一百年”目标和新矛盾相结合。
树立陆海统筹的海洋国土意识。深刻认识和领会海洋在国家经济发展全局中的重要战略地位,从狭隘的陆域国土空间思想转变为海陆一体空间思想,树立陆海统筹理念,从根本上转变以陆看海、以陆定海的传统观念,使海洋国土观念深植于全体公民尤其是各级决策者的意识之中[9]。随着陆域资源、能源和空间的压力与日俱增,人类已将经社会发展转向资源丰富、地域广袤的海洋。进入21世纪,以海洋为联系纽带的区域经济联系与合作不断深入和拓展,海陆经济联动发展持续活跃,对沿海地区和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沿海各国和地区都高度重视海洋经济和陆域经济的整合互补发展,把陆海统筹发展作为国家和地区的长期发展战略的热点和重点。陆海统筹在海洋经济上的统筹发展可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通过海洋经济的发展,把海上生产同陆上生产、贸易、服务结合起来;另一方面,把陆域资金、人才、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引入到海洋资源开发中,发挥沿海区位优势,合理利用海洋空间,推进区域海陆产业结构优化合作。
海洋经济发展向高质量内涵式发展。随着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海陆联系不断强化,但同时基础设施重复建设、环境污染、过度开采捕捞等现象也频繁出现。面对海洋经济发展带来的种种负面影响,海洋经济发展从单纯追求经济增长转为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可持续发展,由高消耗的外延型增长向集约型内涵增长转变[10],由追求经济量的扩张向追求经济质的提升转变,以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海洋经济呈现稳中有进、稳中有好、稳中有优的发展态势,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涌现出一大批海洋特色鲜明、产业链协同高效、核心竞争力强的海洋产业集群。出台了《关于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优化区域产业布局,积极探索海洋经济创新发展新模式。在新时代下,海洋经济作为我国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面临着向高质量经济体系转变。特别是在经济新常态下,海洋经济将成为我国经济的新的增长点,这也要求加快发展海洋新兴产业,促进海洋经济提质增效。
海洋区域合作成为提升竞争力的关键。在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发展背景下,城市群为载体的区域竞争激烈,而海洋空间和海洋资源将成为未来区域竞争的主要内容。而海洋经济作为陆域经济的延伸,往往以行政区域划分属地。为此,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把“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纳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从国外发展经验来看,为实现海洋经济整合的合理有序和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多个沿海国家制定了海洋综合管理计划并实施了海洋综合管理,旨在建立和完善海洋管理体制,解决各海洋部门的矛盾和冲突,强化对海洋事务的综合协调。如美国成立内阁级海洋政策委员会;英国成立海洋管理协调机构、海洋科学技术委员会和皇家地产管理委员会;韩国的海洋水产部;联合国的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IOC)等。我国海洋强国战略,也要打破各行政区划界限,整合海洋资源,促进各地区跨区域合作,形成1+1>2的区域发展优势,提升海洋发展竞争力。
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成为海洋经济发展新要求。目前,我国海洋发展还面临诸多生态环境问题。“十三五”时期,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将迎来峰值,突发溢油事故带来的环境风险进入高发频发期,海洋资源环境保护压力增大。新时代以来,生态文明建设被纳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的“五位一体”布局,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需求。海洋是生态文明建设和水污染防治的重要组成,加快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海洋成为关乎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的重要举措,是在海洋资源环境“天花板”约束下,受经济社会发展引导和海洋经济规律自我作用的结果,也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主动转型海洋经济发展,调整发展思路和方式的要求。
远洋深海极地成为海洋发展新空间。当前海洋的主要经济活动主要集中在近海和海岸带,但随着海岸带环境破坏越来越厉害,世界各国将目光投向远洋深海,投向南北两极。远洋深海相关重大资源能源、环境效应和生命过程问题已成为海洋科学研究的新焦点。南北两极冰川消退和永冻土融化有可能大规模泄漏甲烷,将对全球气候产生重大影响,对此需要进行深入研究。同时,海冰融化使北极海底油气资源开发变为可能,北极航道开通对区域航运安全会产生重要影响,引发环北极诸国乃至世界的广泛关注。各国纷纷打造新一代破冰船、海洋资源勘探船和海洋油气开发新装备,海底资源探测和开发能力建设得到空前发展[11]。2017年,我国发布《“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设想》,明确提出“积极参与北极开发利用。中国政府愿与各方共同开展北极航道综合科学考察,合作建立北极岸基观测站,研究北极气候与环境变化及其影响,开展航道预报服务。支持北冰洋周边国家改善北极航道运输条件,鼓励中国企业参与北极航道的商业化利用。愿同北极有关国家合作开展北极地区资源潜力评估,鼓励中国企业有序参与北极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加强与北极国家的清洁能源合作。积极参与北极相关国际组织的活动[12]”。
深度参与全球海洋事业发展和海洋治理。当前,国际海洋事务进入快速发展期,海洋治理进入深度调整期,提供中国方案、获得更多制度性权利是我国建设海洋强国的必然要求。我们应积极参与国际海洋事务,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加强与“一带一路”建设参与国的战略对接,以发展蓝色经济为主线,推动全方位务实合作,携手共创依海繁荣之路,实现人海和谐、共同发展。构建多层次的蓝色伙伴关系,在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科技创新与应用、海洋公共产品共享、海洋安全维护等领域开展深层次国际合作,不断扩大我国“蓝色朋友圈”。积极参与联合国海洋法非正式磋商,围绕国际社会关注的蓝色经济、极地、深海等,在全球性和区域性规则制定中发出中国声音、提供中国方案、贡献中国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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