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是我国第一大河流,干流全长6 397公里(以沱沱河为源),流域总面积180多万平方公里,年平均入海水量约9 600多亿立方米。长江干线航道全长2 838公里,干支流通航里程约7.1万公里,占全国内河通航总里程的56%,被称为我国的“黄金水道”。根据2016年《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长江经济带,主要包括沿江11个省市,即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重庆、云南、贵州,面积205.1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约21.4%,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比重为44.7%。作为我国经济建设重要组成部分,长江经济带发展经历了漫长过程,大致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 改革开放初期长江经济带提出阶段
长江流域发展最早出现在1985年的“七五”计划,计划中首次提出我国东中西部的概念,同时提出要“加快长江中游沿岸地区的开发,大力发展同东部、西部地带的横向经济联系”,长江经济带概念初露端倪。
在改革开放之初,中央决策开发开放东部地区,同时也在思考内陆发展战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在20世纪80年代初提出“一线一轴”战略构想,即沿海一线和长江经济带一轴。中国生产力经济学会提出了“长江产业密集带”战略构想;同时地理学者(陆大道)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提出我国“T”型发展战略构想,即我国国土开发可由沿海、沿长江两条轴线构成“T”型发展格局。1987年《全国国土总体规划纲要(草案)》中明确强调:“在生产力总体布局方面,以东部沿海地带和横贯东西的长江沿岸相结合的‘T’型结构为主轴线,以其他交通干线为二级轴线,按照点、线、面逐步扩展的方式展开生产力布局。我国东部沿海地带和横贯东西的长江形成密切结合的‘T’字型态势,是2000年或更长时期内进行重点开发和布局的两条最主要的轴线”,长江经济带概念初步形成。
(二) 世纪之交长江经济带缓慢发展阶段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国家提出了一系列促进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措施和举措: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以上海浦东开发开放为龙头,进一步开放长江沿岸城市,带动长江三角洲和整个长江流域地区经济的新飞跃”。1996年在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指出了长江三角洲和沿江地区的发展方向:“发挥通江达海以及农业发达、工业基础雄厚、技术水平较高的优势,以浦东开发、三峡工程为契机,依托沿江大中城市,逐步形成一条横贯东西、连接南北的综合经济带”[1],以后的历次国民经济五年规划中也都提及长江经济带的建设和发展问题。200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指导意见》提出加快发展沿干线铁路经济带和沿长江经济带。2005年,两直辖市七省在交通部牵头下签订《长江经济带合作协议》,关注长江经济带基础设施建设。2009年国务院通过《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提出了中部地区建设沿长江、陇海、京广、京九“两横两纵”经济带。
此时的浦东开发大大促进了长江三角洲地区发展,但对长江流域发展作用有限,整个长江经济带开放程度要明显滞后于沿海地区。之后国家提出的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等区域战略,虽一定程度上涉及长江经济带发展,但未提出系统发展战略,长江经济带发展速度放缓。
(三) 新时代长江经济带上升为国家战略阶段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形势的不断变化,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经过一段时间的沉寂,开发开放的需求日趋强烈,长江经济带协调发展逐步提升为国家战略,成为“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和“中部崛起”之后,国家提出的又一个区域发展的重大战略。
2012年12月党的十八大后的第一次基层调研,李克强在江西九江支持长江沿线部分省份及城市主要负责人座谈会,提出打通长江这一“黄金水道”,培育建立统一的大市场。201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考察时指出,长江流域要加强合作,发挥内河航运作用,把全流域打造成黄金水道。2013年9月国家发改委会同交通运输部在京召开关于《依托长江建设中国经济新支撑带指导意见》研究起草工作动员会议,上海、重庆、湖北、四川、云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等9个省市相关人员参与。2014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要依托黄金水道,建设长江经济带。2014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发展”。2014年4月28日,李克强总理在重庆召开11省市座谈会,研究依托黄金水道建设长江经济带问题,提出让长三角、长江中游城市群和成渝经济区三个板块产业和基础设施连接起来、要素流动起来、市场统一起来,形成直接带动超过五分之一国土、约6亿人的强大发展新动力[2]。
2014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进一步开发长江黄金水道,加快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明确成为我国国家战略。2016年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设立了2020年和2030年两个战略目标,更加重视负面清单制度和生态补偿等。
二、长江经济带相关研究进展(www.daowen.com)
长江经济带一直是国内外学者关注研究的重要区域研究对象,特别是自2014年长江经济带明确上升为国家战略以来,许多学者对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转型升级、城市群发展、黄金水道以及区域联动等方面进行研究。具体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长江经济带联动发展战略。段进军(2005)从横向和纵向两个方面分析长江经济带的联动发展。他认为,从横向来看,重点要突出以上海、武汉和重庆为中心的三大区域的特色,并要进一步推动这三大区域一体化进程,为实现长江经济带整体联动发展提供动力;从纵向来看,就是为长江经济带的联动发展提供制度、市场、交通等条件,并且还要充分重视企业和企业集团在长江经济带联动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陈友国(2001)认为应该放弃建立中心城市的做法,而要努力实现跨江的多层次的经济发展区,即把距长江两岸各200公里的地区连成一个统一的经济实体,在以主要城市为基础的前提下发展沿岸广大地区经济,从而出现多层次的经济发展区,它要求接近和超过100万人口的城市建成若干卫星城市,并促进小城镇的经济发展。唐辉和杨新梅(1999)提出以沿江中心城市为重点,以水资源联合开发利用为突破口,构筑结构合理、优势互补的综合运输网络带和长江商贸走廊,建设旅游文化组合纽带和沿江科技开发协作纽带的长江流域经济带共同发展的基本思路。对于发展战略而言,多数学者倾向于要突出上海、武汉和重庆作为中心城市的作用,进一步推动以这三大中心城市为核心的这三大区域的一体化进程;2016年9月国家正式发布《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提出“一轴两翼三极多点”新格局,其中“多点”是指发挥三大城市群以外地级城市的支撑作用,加强与中心城市的经济联系与互动,带动地区经济发展。而少数学者则倾向于要放弃建立中心城市的做法,要努力实现跨江的多层次的经济发展区。这两者本质上是不矛盾的,不应当将建立中心城市和发展经济区割裂开来,而应当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3]。
长江经济带重点领域合作研究。从产业合作角度,彭劲松(2005)对长江上游经济带产业发展的现状进行分析,并通过区位商和产业贡献率的计算结果来确定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以及优先发展的产业。陈雯、周诚军(2003)等学者对长江流域经济一体化下的中游地区产业发展问题进行研究后认为,我国地区产业同构现象较为严重,地区之间缺乏有效的产业关联与协作,区域整体效益差。从金融合作角度,盛松成(1997)等学者对长江沿岸地区经济金融发展的梯度差异问题进行实证研究。郭镰(2015)提出推动长江经济带支持措施,重点在创新投融资模式,发挥开发性金融“规划先行”优势,实现融资支持与融智服务相结合,促进区域内部统筹协调。从交通合作角度,张国华(2014)提出长江经济带要构建多层次一体化综合交通网络,以黄金水道为主轴,以综合交通运输大通道为支撑,进一步完善沿江高速铁路和国家高速公路,加强与京广、京九等纵向通道的衔接,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从科技合作角度,部分学者对上海全球科技创新建设与长江经济带创新协同发展进行了研究,认为长江经济带协同创新应以上海为龙头,积极发挥上海在区域合作机制中的组织、协调作用,以打破区域、产业及行业间的限制和束缚,围绕政策先行先试,体制机制改革、技术创新服务等发展重点,构筑一体化、开放型、现代化、灵活性的长江经济带创新体系(张仁开,2015;曹方、何颖,2015)。从生态环境合作角度,部分学者认为,长江流域经济开发必须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必须改变流域经济开发中重开发轻治理、开发目标单一等急功近利的做法,而实行统筹兼顾,分工协作;治理开发,综合利用;优势互补,利益均沾;细水长流,协调发展的方针(海川,2013;林昌富、黄平县,2014)。
长江经济带区域合作机制。沈玉芳、陈江岚(2000)等学者研究了上海和长江中上游地区在各方面都存在明显差距的区域间的经济协作及其协调机制的问题。他们认为,首先要从市场准入、建立合理的要素流动机制、建立跨地区融资机制、建立恰当的中央政府行政调控机制、建立跨地区的协调机制等方面入手来营造区域合作的良好环境;另外,要以市场手段和中央政府调控相结合的方法来协调区域之间的利益关系。李靖(2003)等探讨了长江经济带合作发展的意义及其可行性。认为,应当加强中央与地方共同组成的协调机构的协调力度,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减少政府没有必要的干预,促进区域市场的优化。
上海与长江经济带关系研究。大部分学者认为,长江经济带上升为国家战略为上海,乃至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带来了新机遇。长三角“八巨头”会议将长三角协同发展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国家战略纳入主题,提出联动实施江苏沿海开发、浙江海洋经济和舟山群岛新区、安徽皖江示范区、上海“四个中心”建设等国家战略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结合起来,加强区域间经贸合作机制和平台建设,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参与,进一步开拓与相关国家或地区的经贸和投资合作。要积极推动长江经济带建设,增强长三角地区辐射带动长江中上游和广大中西部地区发展的能力[4],联手打造长江经济带绿色生态走廊。部分学者聚焦上海与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关系研究。郁鸿胜(2015)、权衡(2014)等学者提出发挥上海“四个中心”和自贸区等优势,在长江经济带建设中起到龙头作用。薛艳杰、王振(2015)提出上海如何当好长江经济带“龙头”,认为要发挥好“四个引领”功能,即经济发展和转型的引领、世界级城市群建设的引领、深化对外开放的引领、生态协同共建的引领。
三、新时代下长江经济带发展新特征
新时代下,长江经济带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作为我国五大区域发展战略之一,有其重要意义。新时代下,长江经济带发展呈现新的发展特征和态势:
一是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成为长江经济带发展的第一要义。新时代下,长江经济带发展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要摒弃过去粗放式发展模式,要追求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长江经济带调研时指出“长江拥有独特的生态系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宝库。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把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作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项目的优先选项,实施好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水土流失及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退耕还林还草、水土保持、河湖和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等工程,增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要用改革创新的办法抓长江生态保护。要在生态环境容量上过紧日子的前提下,依托长江水道,统筹岸上水上,正确处理防洪、通航、发电的矛盾,自觉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真正使黄金水道产生黄金效益。[5]”
二是区域覆盖范围得到拓展,促进对内对外双向开放。原长江流域经济带主要指2个直辖市(上海、重庆)和7个省(江苏、浙江、安徽、湖北、江西、湖南和四川),新的长江经济带增加了云南和贵州两省,拓展到2个直辖市和9个省。第一,长江经济带逐渐覆盖长江全流域,促进长三角、长江中游和成渝三大城市群联动发展,架构支撑长江经济带的沿岸城市带。第二,作为西南周边国家开放的试验区和西部地区“走出去”的先行区,云南省与贵州省被纳入长江经济带后,有利于实现长江经济带的双向开放,有利于与东南亚、南亚、中亚等国家的经济合作,形成横贯中东西的双向对外经济走廊[6]。第三,加强长江经济带与“一带一路”贯通发展,促进江海联运发展,促进长江经济带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海上丝绸之路的衔接互动,使长江经济带成为横贯东中西、连接南北方的开放合作走廊。
三是提升黄金水道功能,构建长江立体综合交通。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长江是货运量位居全球内河第一的黄金水道,长江通道是我国国土空间开发最重要的东西轴线,在区域发展总体格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打造中国经济新支撑带,是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谋划中国经济新棋局作出的既利当前又惠长远的重大战略决策。为进一步开发长江黄金水道,加快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可见,黄金水道是长江经济突出的资源优势,要充分发挥长江运能大、成本低、能耗少等优势,加快推进长江干线航道系统治理,整治浚深下游航道,有效缓解中上游瓶颈,改善支流通航条件,优化港口功能布局,加强集疏运体系建设,发展江海联运和干支直达运输,打造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黄金水道。同时,也要正视目前长江黄金水道面临诸多问题,既有航道标准化建设、大桥限高等老问题,又有水库建设造成翻坝、水上拥堵等新问题。要依托长江黄金水道,统筹铁路、公路、航空、管道建设,加强各种运输方式的衔接和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加快多式联运发展,建成安全便捷、绿色低碳的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增强对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战略支撑力。
四是东中西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重视区域产业梯度转移。长江经济带是我国“承东启西、贯通南北”的一条重要经济带,它的提出是东部沿海地区开发战略的重要补充。长江经济带内部既包括发达的东部,又包括欠发达的中西部,是我国区域梯次发展最为明显的地区,汇集了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地区。新时代下,长江经济带作为我国重要经济发展轴带,肩负着调整区域结构、实现中国经济升级、建立高质量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任。要进一步推动长三角产业向长江中下游产业转移,促进区域协同创新,引领区域转型升级。2016年国务院印发了《长江经济带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方案》,指出“以创新驱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是长江经济带实现经济提质增效和绿色发展的重要任务。[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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