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9年德国著名经济学家勒施最早提出城市经济圈模式,为现代城市群经济发展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础。在《经济空间秩序》一书中,他论述了城市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并进一步揭示了城市经济圈的形成过程,他指出,随着经济的发展,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作用,以大城市为中心,先形成单一的城市市场区域,以后又逐渐发展为市场网络,进一步再发展为以城市为中心的大城市圈经济。城市圈经济理论把城市化与工业化有机结合起来,意在推动经济发展在空间上的协调对发展城市和农村经济,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城市的协调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最早为“大都市带”这一城市现象命名的是法国城市地理学家戈特曼(Jean Gottmann),他在1957年借用古希腊“Megalopolis”(意为巨大的城市)一词来描述美国东北部大西洋沿岸的特大都市区,将由若干大都市区连成一片的地带称之为“大都市带”。
国内译作“城市连绵区”“城市带”“城市群”等。自此,城市群理论(Cityagglomerationtheory)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基础理论之一,并在全世界广泛运用,被作为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当时他是把美国东海岸5个大城市全连成的一个3000万人口的地区总称为大城市群,但他没有对城市群进行一般性的定义。他发现,在这一巨大的区域内,支配空间经济形成的已不再是单一的大城市或都市圈,而是聚集了若干个都市圈,并在人口和经济活动等方面有密切联系的巨大整体。其基础功能是汇集人口、物资、资金、信息等各种要素,主宰着国家经济、文化、金融、通信和贸易等方面的主要活动和发展政策的制定,甚至成为影响全球经济的主要力量。同时,其高密度的要素聚集还导致各种创新活动的出现,使各种新思想、新技术不断涌现,从而形成对其他地区具有试验和导向意义的孵化器功能。我们今天所说的“城市群”已不限于戈特曼所研究的概念,而是要探讨经济全球化、信息化时代核心的制造业发展模式下的城市群的发展,其内涵在生产力与发展模式上都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是,戈特曼的城市群理论,紧紧抓住以大城市为中心,以信息交易为主的服务性活动,十分符合现代城市发展的方向,标志着有关城市体系理论研究的新突破,对当今城市群经济理论的形成和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启发性和现实意义。
现在我们对城市群(Urban Agglomeration)的定义是指“在特定的地域范围内具有相当数量的不同性质、类型和等级规模的城市,依托一定的自然环境条件,以一个或两个特大或大城市作为地区经济的核心,借助于现代化的交通工具和综合运输网的通达性,以及高度发达的信息网络,发生与发展着城市个体之间的内在联系,共同构成一个相对完整的城市‘集合体’”(姚士谋《中国城市群》,2001)。这种城市群或城市带具有集聚效应的制造业产业链和集约化的永久性城市社区居民群体。
城市群具有地理和经济双重属性,地域性、群聚性、中心性和联系性是城市群的基本特征。
1.地域性
城市群首先是一个地域概念具有特定的空间地理范围。
2.群聚性(www.daowen.com)
城市群是若干城市的集合体,在有限的地域范围内聚集了一定数量的城市,或者说城市分布达到较高的密度。
3.中心性
城市群以一个或几个大中城市为核心,这些城市成为城市群经济活动的集聚中心和扩散源,对整个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起着组织和主导作用。中心城市可能是一个,也可能是多个,因而城市群既可以是单中心型,也可以是多中心型。城市群的中心性不仅指中心城市在城市群体中处于经济活动的核心,而且也意味着中心城市在整个城市群地域范围内的社会经济活动中处于核心和支配地位。
4.联系性
城市群的联系性特征是指城市群内不同规模、不同等级的城市之间存在着较为密切的社会经济联系,并逐步向一体化方向发展。联系性是由城市群的中心性必然派生出来的基本特征。
随着时代的发展,对城市群经济的研究所具有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引起了国内外学者的高度重视。在我国20世纪90年代初,许多学者就城市空间扩展和城市群发展的基本理论与发展趋势进行了分析研究。北京大学周一星教授则将这一类城市群体的巨大地域组织命名为都市连绵区。目前我国已经有若干个明显的城市群区,如长江三角洲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辽宁中南部地区、京津唐地区和四川盆地地区以及正在酝酿发展中的京津冀区域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