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经济一体化这一概念,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主要观点有以下几点。
(1)多米尼克塞尔维特认为“一体化”是指在加入一体化的成员国之间减少歧视和消除贸易壁垒的商业政策。
(2)美国学者贝拉巴拉萨认为“经济一体化被定义为一个过程,又被定义为事物的一种状态,作为过程,它包括是旨在消除各国经济单位之间的歧视,作为事物的一种状态,它表示各国经济之间不存在各种形式的歧视”。
(3)而经济学家利兹马克鲁普则认为该定义过于狭隘,事实上经济一体化可以有一国之内的各个地区的,也可以有各国之间的。
(4)法里佐夫在其《发展中国家间的经济合作》一书中指出“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指经济发展水平相近的国家在国民经济之间发展深刻的相互联系和开展分工的客观进程。它不仅包括这些国家的对外开放交往领域,也不仅包括市场联系,而且渗透到物质生产领域,使这些再生产过程的相互联系越来越密切,各国民族经济紧密的结合起来,并建立区域经济综合体……”。国内学者或将一体化定义为消除国家或区域间贸易壁垒和贸易障碍的一个过程,或简单描述为一种发展的状态。还有人认为“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指两个以上的独立的经济主体之间,实行的某种程度的经济协作或实行共同经济调节的经济联合体。”上述关于对经济一体化的界定,充分表明了区域经济一体化从其内涵、范围上看,都在趋向于一体化的内容更加丰富,广度和程度更加深入,以及实现形式更加多元化。(www.daowen.com)
本研究认为经济一体化包括在不同层次上的经济联合的过程。
(1)国家内部的一体化,指在一国境内的各区域之间的一体化。
(2)区际经济一体化,指在若干国家之间的经济一体化,亦即区域一体化。
(3)全球一体化,指全球范围内的一体化现象。在每一层次上还可能有一特定部门的一体化,例如农业、工业和能源等部门。一体化的经济实质应为相邻各区域依托自身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特点,在产业分工、调整、转换和升级的过程中解决区域间存在的区域差距和区域问题的过程。趋于的一体化往往起始于解决区域问题。区域经济一体化外在表现为相邻区域政府间通过管理和制度创新消除彼此间的歧视待遇,减少区域间经济发展的成本,增强区域竞争力。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