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沿线地形、地貌、地质、水文、交通运输条件、障碍物情况和重要交叉跨越等
1.地形
一般将送电线路工程地形分为:平地、丘陵、山地、高山、峻岭、泥沼、河网等。
(1)平地:指地形比较平坦广阔,地面比较干燥的地带。
(2)丘陵:指陆地上起伏和缓、连绵不断的矮岗、土丘,水平距离1km以内地形起伏在50m以下的地带。
(3)山地:指一般山岭或沟谷等,水平距离250m以内,地形起伏在50~150m的地带。
(4)高山:指人力、牲畜攀登困难,水平距离250m以内,地形起伏在150~250m的地带。
(5)峻岭:指地势十分险峻,水平距离250m以内,地形起伏在250m以上的地带。
(6)泥沼:指经常积水的田地及泥水淤积的地带。
(7)河网:指河流频繁,河道纵横交叉成网,影响正常陆上交通的地带。
在实际工作中,首先将全线线路路径按地形的不同划分为若干区段,再计算出各种地形在工程全线中所占长度的百分比。还应确定因地形影响风偏,需要实施土石方开挖的位置及数量。
2.地貌
指地面种植的植物种类。要求调查:
(1)沿线林木种类、数量、胸径和疏密程度。
(2)青苗种类、面积。
3.土质分类
一般将土质分为:普通土、坚土、松砂石、岩石、泥水、流沙、水坑,应确定不同种类的土质在全线中所占的比例(根据地质报告确定)。
4.交通运输条件
到各地的交通局或公路局了解送电线路工程沿线的公路等交通线的分布情况,以便布置材料站、卸料站等。交通运输条件是确定工地运输量方式及其平均运距的基础,是确定需要修建施工用临时道路和桥梁的位置和数量的基础。
5.障碍物情况
掌握送电线路工程沿线需要拆迁的房屋类型、结构、面积,以及需迁移的坟墓的种类、数量,还有采石场、石灰窑、炸药库、油库等构筑物的结构、面积等。
6.重要的交叉跨越
掌握送电线路工程沿线跨越的公路、铁路、通信线、电力线路、河流、湖泊、泥沼的位置、数量、跨距等。
上述内容原则上由设计人员提供,概算编制人员主要是做核查工作。
(二)向工程沿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搜集相关资料
需要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搜集的资料包括:土地征用、场地租用、迁移补偿、送电线路走廊赔偿等有关规定、赔偿标准及计算办法。相关知识及确定方法详见“其他费用”中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的说明,及案例工程概算的其他费用相关部分说明。
1.土地征用相关资料
送电线路工程的土地征用,一般仅对杆塔基础(含拉线基础)一定范围的土地实施,具体参见电力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其目的是确保对基础附近土壤实施耕作等行为不致影响基础稳定运行。
计算送电线路工程的土地征用费时,不同地区的土地价格标准不尽相同,若全线相差不大,取最高价格来计算;若不同地区的地价相差悬殊,则应分别计算后累加,汇总计入土地征用费。
概算编制人员需要到当地国土管理部门,详细了解征地费用标准,及其是否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税金等全部内容。
2.林木迁移、清理及赔偿相关资料(www.daowen.com)
以线路走廊为界,凡影响送电线路施工及运行的林木(竹、树)必须迁移或清理,需计算其赔偿费用,计入送电线路走廊赔偿费。
概算编制人员需要详细了解林木的种类、数量、胸径、疏密程度,并到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收集相应的赔偿标准。原则上对于多年生长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支付移植费,如必须砍伐的,则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林木,由林权所有者自行砍伐,用地单位只付伐工工时费,不予补偿。具体赔偿标准,应根据当时当地实际情况而定,由工程业主方与林木所有者协商确定。
3.青苗赔偿相关资料
青苗赔偿费是指征用土地或工程施工时,农作物正处在生长阶段而未能收获,工程业主方应给予土地承包者或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送电线路工程建设常导致线路走廊及其附近一定范围的土地上种植的庄稼及其他经济作物损毁,需要对其进行赔偿,计入送电线路走廊赔偿费。导致青苗赔偿的原因具体分为土地征用和线路工程施工,青苗赔偿费在送电线路走廊赔偿费中常占有较大的比例。
青苗赔偿费标准:土地上长有的青苗,因征地或施工被毁掉的,应由用地单位按照在田作物一季产量、产值计算,给予补偿。对于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其一季产值的l/3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够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不能收获的按一季补偿。具体赔偿标准,应根据当时当地实际情况而定,由工程业主方与土地承包者或土地使用者协商确定。比如在具体操作中,土地征用或工程施工引起的青苗赔偿的年限就不一样的,前者一般较长,后者只赔一季。
概算编制人员须了解青苗的种类、面积、赔偿标准等相关资料。常见的青苗种类包括水稻、小麦、玉米及其他经济作物等。水稻分单季、双季,小麦分单种、间种。青苗的面积通常以线路亘长、线路走廊宽度为基础,分段计算在预计施工期内种植的各种青苗面积,单独设置的施工场地面积另计,累计即为青苗赔偿面积(亩)。赔偿金额计算公式为
4.建筑物、构筑物等迁移补偿相关资料
线路工程征用土地范围内以及线路走廊内影响送电线路正常施工及运行的机关、企业、住宅及有关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及电力线路、通信线路、铁路、公路、沟渠、管道、坟墓等需要迁移及清理,需要计算其赔偿费用,分别计入迁移补偿费和余物清理费。
概算编制人员需要到工程所在地政府建设委员会(拆迁办),了解相关赔偿标准,已签订迁移及清理协议(合同)的搜集协议(合同)价格。
5.施工场地租用相关资料
材料站、卸料站及牵张场地租用,相关费用计入施工场地租用费。已签订协议(合同)的按协议价(合同价)计列,未签订协议(合同)参考同类型工程计列。
概算编制人员需向业主方或有关部门收集相关资料。
(三)搜集其他资料
(1)到当地的建材市场搜集工程所在地区的砂石资源的产地、产量、质量、价格或供应点的供应量及价格,了解沙、石就地取材的可能性,尽量减少运输距离以降低工程成本。
(2)对改扩建工程,应了解可以利用的部分或特殊条件。如旧塔的利用、改接点的情况、是否需要停电等。
(3)搜集工程沿线电力主管部门颁发的现行电力工程装置性材料预算价格。
(4)通过工程沿线的有关主管部门搜集统一定额、地区单位估价表和现行工资单价。
(5)向工程沿线电力定额(造价)管理部门搜集已计价材料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的调整系数。
(6)按《预标》中规定的应由建设和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
概算编制人员在搜集资料过程中,应主动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若已经确定)搞好协调配合,对现场实际情况要及时核对记录,力求意见统一,避免事后发生分歧。整理出的搜资报告中,应附相关协议书及会谈纪要,一并向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汇报及提供审阅,再结合主管部门意见,主编人提出书面的工程概算技术组织措施初稿,经审查后与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建设银行、施工单位等共同协商,形成意见一致的编制原则,以保证概算的编制质量。
(四)案例工程二现场搜资情况
(1)某市220千伏A-B输变电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
(2)水文气象报告;
(3)工程地质报告;
(4)A县、C县、B市规划区域;
(5)220千伏A变电站、B变电站出线规划;
(7)与地方政府签订的路径协议;
(8)线路路径附近主要电信线路、无线电设施相关资料;
(9)其他参见案例工程二线路工程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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