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企业如何核算税金及附加

企业如何核算税金及附加

时间:2023-05-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主要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企业应当设置“税金及附加”账户,该科目属于损益类账户,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环境保护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因此,企业缴纳的印花税,于购买印花税票时,直接借记“税金及附加”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企业如何核算税金及附加

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主要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辆购置税等。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属于附加税纳税人是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应纳税额是按企业当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相加的税额的一定比例计算。

企业应当设置“税金及附加”账户,该科目属于损益类账户,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环境保护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其中,按规定计算确定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环境保护税等税费,企业应借记“税金及附加”账户,贷记“应交税费”账户。会计期末,将“税金及附加”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数,转入“本年利润”账户,借记“本年利润”账户、贷记“税金及附加”账户,结转后,“税金及附加”账户无余额。

企业缴纳的印花税,不会发生应付未付税款的情况,不需要预计应纳税金额,也不存在与税务机关结算或者清算的问题。因此,企业缴纳的印花税,于购买印花税票时,直接借记“税金及附加”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辆购置税等发生时直接借记“税金及附加”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也不通过“应交税费”账户核算。

【例14-4】东方公司20×1年12月按照规定计算的当月实际应交车船税48000元,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100000元。东方公司根据有关凭证做账务处理如下:

①计算当月实际应交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时

借:税金及附加148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48000

——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100000

②实际缴纳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48000

——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100000

贷:银行存款148000

【例14-5】东方公司20×1年11月份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550000元,消费税为250000元,企业适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东方公司根据有关凭证做账务处理如下:

①计算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时

城市维护建设税=(550000+250000)×7%=56000(元)

教育费附加=(550000+250000)×3%=24000(元)

借:税金及附加8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56000(www.daowen.com)

——应交教育费附加24000

②实际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56000

——应交教育费附加24000

贷:银行存款80000

【延伸知识】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

2016年5月1日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实施方案,有助于增值税体系的完善以及增值税收入的增加;有利于社会专业化分工,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增强服务型企业的发展能力,优化投资、消费和出口结构;提高分工和专业化,同时减轻相关行业消费者负担,可以刺激需求,对试点行业是有利的政策;可以促进我国服务行业的发展,调整产业发展结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消除重复征税,社会再生产各个环节的税负下降,企业成本下降,引起物价降低,从而降低通货膨胀水平。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实施办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第十五条规定,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第十六条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十一条规定,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征收。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暂委托地方税务局代为征收。

(1)销售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2)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技术,包括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

自然资源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其他自然资源使用权。

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包括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公共事业特许权、配额、经营权(包括特许经营权、连锁经营权、其他经营权)、经销权、分销权、代理权、会员权、席位权、网络游戏虚拟道具、域名、名称权、肖像权、冠名权、转会费等。

(3)销售不动产,是指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转让建筑物有限产权或者永久使用权的,转让在建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所有权的,以及在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资料来源:2016年3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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