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接目标
就经济技术开发区而言,其预期的直接目标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吸引外资以弥补资本短缺,创造就业机会,扩大出口创汇;二是吸引外资以促进国内技术进步,“以市场换技术”[25]。就高新区而言,其主要的预期直接目标是鼓励研发和创新,培育和发展本土高新技术产业。
从前文的分析可以看出,经济技术开发区政策显然已经达到了吸引大量外资企业,从而实现了弥补资本短缺,创造就业机会,扩大出口创汇的预期效果。但外资对于国内技术进步的效果实绩与预期相去甚远。外资企业在取得国内大量市场份额的同时,却并未对国内技术创新水平的提高产生明显作用[26]。国务院研究发展中心发表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在中国已开放的产业中,每个产业中排名前5位的企业几乎都由外资控制;中国28个主要产业中,外资在21个产业中拥有多数资产控制权。比如:玻璃行业中最大的5家企业已全部合资;占全国产量80%以上的最大的5家电梯生产厂家,已经由外商控股;18家国家级定点家电企业中,11家与外商合资;化妆品行业被150家外资企业控制着;20%的医药行业在外资手中;汽车行业销售额的90%来自国外品牌[27]。而外资企业的行业垄断地位是建立在牺牲国有品牌市场的基础上的,如广州宝洁“海飞丝”的诞生就是建立在牺牲我国民族品牌“洁花”系列的基础上的[28]。
高新区的发展则出现了向经济技术开发区功能的偏离,虽然吸引了大量高新技术企业集聚,但很大程度上只是“高技术产品制造加工基地”。因此可以说,高新区的建设并未能有效实现其预期目标。
(2)间接目标(www.daowen.com)
从宏观层面看,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区政策的间接目标是发挥开发区作为改革示范区以及地区经济增长极的作用。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方向的确定,客观上肯定了开发区作为改革示范区的作用。“开发区的试错为中国经济转型做了准备,中国的经济转型也是在开发区充分试错并积累丰富经验的基础上集聚能量的”(唐慎,2005)[29]。
根据增长极理论,可以将开发区作为地区经济增长极的作用模式归纳为图5-2所示。从开发区政策的实际效果看,开发区区内经济经增长取得了明显的绩效,但主要表现在初步形成产业的“集聚经济”效益,就业机会及个人收入明显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增加并促进了更好的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尚没有达到能够依靠产业发展内生的力量进一步吸引创新活动和提升企业发展的水平;区内技术的引进、消化与创新,以及地方第三产业发展、劳动力素质提高等效果并不明显。而在与周边区域的联系方面,由于开发区自身产业发展尚停留在要素集聚阶段,难以与周边地区产生有效的产业联系,而且在管理体制、社会环境等方面均呈现出“孤岛式”的特征,在自身得到高速发展的同时并未起到通过区内外企业的前后相联系以及技术创新与扩散带动周边地区经济发展的作用。相反,开发区的设置人为地在城市空间中制造出“特区”与“普区”的分割对比,两者之间不平等的境遇导致不平等的发展,使得部分开发区产生“回波效应”,形成开发区与周边地区的极化分异。
图5-2 开发区作为地区经济增长极的作用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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