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技术外溢的条件
开发区将引进外资实现技术外溢作为开发区技术进步与技术创新的重要手段,但技术外溢是有条件的。根据Blomstrom(1989,1991)、Kokko(1992)对跨国公司FDI技术外溢的研究,跨国公司FDI的技术外溢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形式(江小涓等,2004)[7]:第一种是与竞争相关的技术外溢(competition-related spillovers),即跨国公司的进入增加了本地企业的竞争压力,为了捍卫自己的市场份额,本地企业不得不增加技术投入,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和生产效率。第二种是跨国公司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与当地企业之间在技术与管理方面的合作所产生的外溢效应。第三种是人力资本外溢(human capital spillovers)。跨国公司对其在东道国当地的员工进行的培训提高了他们的技术和管理水平,如果这些员工受雇于本地公司,则可以提高本地公司的技术和管理水平。第四种是示范效应(demonstration-type spillovers)或模仿效应(imitation-type spillovers)。前者由跨国公司在东道国的运作与活动所产生,后者由本地公司主动学习或模仿所产生。
在技术外溢的过程中,跨国公司扮演着技术“溢出者”的角色。但跨国公司对于不同的技术,其控制的松紧有很大的差别。为了维护自己未来的竞争优势,跨国公司从战略上考虑,通常只转移低层次的技术以及一些已经实现标准化的技术,如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技术和一些电子产业的生产技术,因为使用这些技术的产业在发达国家已经失去了比较优势,因此跨国公司对这些技术的控制较松,通过在发展中国家设立生产基地将这些技术直接转移给发展中国家。而对于较高层次的技术,跨国公司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一般控制比较严格。基于自身利润的最大化,跨国公司会尽量保持其对先进技术尤其是核心技术的控制以获得超额垄断利润。
外资企业技术溢出效应的大小,不仅取决于跨国公司方面,也取决于作为技术“接受者”的东道国方面。Cantwell(1989)[8]研究了1955—1982年间美国跨国公司在欧洲的投资及技术活动对欧洲公司的影响,得出的结论是,在技术基础较强的领域,欧洲本地的公司能够很快弥合与美国公司之间的技术沟壑,但在一些本身比较弱、与美国公司差距比较大的部门,欧洲公司的市场份额则越来越小。Cantwell指出,不同的技术基础与不同的技术环境可能导致迥然不同的技术后果:当东道国与母国的公司同时都积累了一定的技术经验,并且彼此相互接触与碰撞,形成一种技术上相互竞争的环境,就会产生良性循环,并最终使彼此都能实现自己的技术目标。但是,当东道国当地公司与跨国公司之间的技术差距过大,跨国公司的技术不仅不能很快被东道国的公司所学习和模仿,反而会由于技术和生产率方面的差距,使得跨国公司在东道国具有强大的竞争优势并最终不断排挤东道国当地的公司。Kokko(1992)[9]对于墨西哥的实证研究也显示,在那些技术差距比较大的部门,外资的强势进入所带来的技术的复杂性与高的资本-劳动比率与本地公司之间并不相配,本土企业并不能从这些技术和生产模式中得到好处,这种格格不入的状态不会给本地公司的生产率及技术产生积极的影响。Borensztein等(1998)[10]使用过去20年FDI从发达国家流向69个发展中国家的数据集检验了FDI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回归结果表明FDI是技术传递的重要渠道,在开放经济系统中,出口贸易和外商直接投资都是技术扩散效应的重要载体。他们在分析外商直接投资对国内企业的技术外溢效应时,指出单纯的FDI并不必然对当地企业形成技术外溢效应,东道国的人力资本存量对其吸收能力的大小起着决定性作用。只有东道国具有一定的人力资本积累,从而有吸收先进技术的能力,FDI才能促进生产率较快增长。显然,要促使技术溢出效应的最大化,则东道国在引进跨国公司垂直型FDI的过程中,不仅需要考虑到本地区的要素优势,还必须关注目标资本与本土企业产业联系的可能以及其与地区企业的技术差距。
(2)开发区经济增长的政策导向
从开发区的政策逻辑看,开发区政策在导向上着重鼓励要素驱动型的经济增长,而非鼓励以技术创新作为动力的经济增长。(www.daowen.com)
就经济技术开发区而言,其重要目标在于吸引外资的投入,也就是增加资本积累,而吸引外资的主要手段是税收优惠、相对低廉的土地以及劳动力等。显然,经济技术开发区政策本身就已预设了资本、土地和劳动作为开发区经济增长的主导要素。虽然开发区也强调引进外来技术的重要性,但仅是愿景或口号,在政策手段中并没有实质的内容来促进技术外溢的产生。而且,开发区优惠政策面向的对象主要是外资企业,一定程度上将内资企业置于不公平的竞争境地,限制了开发区引进吸收和消化外来技术的能力。
就高新区而言,理论上讲其开发过程应体现新经济增长理论的应用。但仔细分析相关的政策手段则不难发现,其实际的运作也是基于传统经济理论的:1)高新区最为重要的优惠政策之一是对高新技术企业实行所得税减免,但这种减免是以企业为对象、而不是以具体的项目为对象,对技术性和非技术性收入不作区分;2)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特点是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而高新区的税收政策只是对企业技术开发的新产品所带来的利润予以一定幅度的税收减免,对企业用于科研开发的投资以及开发过程中可能的失败,在税收上并没有给予必要的照顾(韩凤芹,2004)[11]。因此,虽然高新区在一定程度上确是借鉴国外科学园区而建设,但具体的政策设计本身仍以鼓励要素的集聚为主,而并非以鼓励创新为主。这直接导致了现实中高新区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发展方式趋同。
(3)开发区建设运行的政策导向
开发区在建设过程中,投资环境的优越——包括基础设施等投资硬环境以及其他软环境的建设——是开发区具吸引力和竞争力的最重要因素。在国家和地方对于开发区的投入有限的情况下,投资环境建设的力度则直接取决于开发区自身的财政能力,这就必定促使开发区——无论经济技术开发区还是高新区——千方百计,且尽快地扩大现金流量,以便有财力进行建设。通过消化与吸收外来技术、培养本地创新主体,或是通过研发、孵化进程将高科技成果产业化、市场化来提高财政能力需要长期而艰苦的努力;而引进外资生产型企业对于开发区财力的增加显然要容易见效得多。这也必然会强化开发区引进外资生产型企业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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