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远洋运输事业,因受台湾海峡局势以及国内外敌对势力封锁禁运的影响,远洋船队一直未悬挂中国国旗。在经过3年经济恢复和提前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后,中国工农业生产和对外贸易有了较大的发展,国际形势也日趋缓和。这使建立悬挂五星红旗的国家自营远洋船队和独立的远洋运输事业领导机构,不仅成为迫切需要,而且具备了基本的条件和可能。
1958年,由于已经具备良好的客观条件,交通部远洋局及其驻广州办事处加快了筹建中国远洋运输公司和组建远洋船队的步伐,把远洋开航的准备工作和接侨运输任务紧密结合。通过以前接侨积累的经验,我国已经在对外关系、船舶调度、供应工作、安全措施、国外加油、财务预算、建立国外代理关系、国外港口的调研等工作上有了一定的基础。为了解东南亚航运市场情况,远洋局又派人员去雅加达、仰光、科伦坡等地访问,同外商进行了广泛接触,与有关中国驻外使领馆及商务参赞处交换了对开辟东南亚航线的意见,为中国自营船航行东南亚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
由于受到封锁和禁运的限制,交通部远洋局当时委托捷克斯洛伐克国际海运股份公司等公司,在国际航运市场分别购买了“光华”“新华”两艘客船,这两艘客船在1960年8月先后到达广州。“光华”“新华”是从国外购置的旧船,于1960年底先后到香港进行整修。同时,从上海海运管理局调拨“和平25”(改名为“和平”轮)和“和平58号”(改名为“友谊”轮)两艘货船南下,在1961年1—2月间先后到达广州。这两艘船舶是国内新造的5000载重吨蒸汽机货船。因此,中国远洋运输公司成立时,已经有4艘船舶,2.26万载重吨,具有1150人的载客能力。
船舶到位后,交通部远洋局设计了中国远洋运输公司的标志,中国远洋船队的船旗、船名、烟囱标志、船体颜色,拟定了航海日志、轮机日志、电机日志、电台日志、舱图、舱单等一整套的船用业务单证。
船舶证书也是中国远洋船舶走向世界所必须面临的一个问题。当时中国船舶检验局完全有条件颁发国际航行船舶应备的所有证书,唯有其中的船舶安全设备证书,因当时中国尚未正式承认并接受《1948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3],不能自行颁发。所以船舶按照苏联的标准进行整修,随后向苏联驻上海验船处申请代发船舶安全设备证书,以符合国际航运手续。
前期一系列的筹划,从思想、组织、业务技术和干部等方面为中国远洋运输公司的成立做好了准备,1961年3月2日,国务院外事办公室批准成立中国远洋运输公司。(www.daowen.com)
1961年4月27日,交通部向外交部、外贸部等33个单位和相关机构发文《交通部关于设立中国远洋运输公司的通知》,正式宣布了中国远洋运输公司(简称中远公司或中远)和中国远洋运输公司广州分公司的成立。
同日,交通部远洋运输局向北京市邮局、东四邮电局发出公函《交通部远洋运输局公函》,明确了中国远洋运输公司的英文名称为China Ocean Shipping CO.,电报号为COSCO。
中远公司是新中国第一家国营的国际远洋运输企业,第一任经理由交通部远洋局局长冯于九兼任,办公地址设在北京交道口北兵马司1号。它的成立加强了我国对远洋运输船队的统一领导和管理,有力地促进了中国自营船队的扩大和对外贸易的发展,在政治、经济上都有重大意义。
在中远公司成立的第二天,1961年4月28日,“光华”轮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前往印度尼西亚接侨。悬挂国旗航行是中国远洋运输事业的一个里程碑,也是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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