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期间国内总共损失了3000艘江海船舶(495320吨),与战前相比,损失了86%的江轮和全部海轮。为了满足战后的需要,国民政府必须通过各种手段提高其航运能力,以将大量军事和民用物品运回光复区。1943年1月,中国和美、英两国分别开始重新订约,截至1948年前后,中国收回了已失去近一个世纪的航行权,外国公司无法在中国水域自由航行,这将对战后的运输能力产生巨大影响。国民政府计划依靠接收日伪船舶来弥补这一缺口,但是,日伪船舶由于战争也遭受了破坏,远远不能满足战后经济发展的需要。
1946年3月8日,行政院院长宋子文在国民党六届二中全会报告中提出,我国沿海沿江之船舶,包括中外所有在内,总吨数约为一百五十万吨。经过这次战争,只剩十余万吨,所以水上交通几乎等于零。战事结束以后,各国所有者,大都为海洋驶用船舶,至于沿江沿海驶用的船舶极少。为解决战后船舶不足的问题,我国业已分别向各国购买,美国本有大量船舶,但美国出售剩余船舶,必须由国会通过,手续须经过几个月之久。因此,国民政府早已购到及长期租用船舶共计三十七万余吨,已有一部分到达,此外尚在途中,现在陆续接洽添购大量船舶。作为协助复员的临时措施,善后救济总署方面亦在租用船舶及购买登陆艇,以利水上运输。
在预期战后运力不足的情况下,交通部早在抗战胜利前,便计划向外国采购船舶,尤其是战时建造而战后过剩的船舶。抗战胜利后,中国与美国及加拿大进行大量的轮船交易,并交付于招商局使用,这一举措使招商局的运输能力得到迅猛扩充。
国民政府从外国购买的大多数船舶都移交给了招商局,招商局成了其船队的主要力量。从数量上看,从1946年到1949年,招商局拥有的外包船舶数量不断增加,在1948年达到144艘的顶峰值。按吨位计算,外购船舶占全部船舶的比例一直保持在70%~80%,当中约八成属海轮、江轮,这些正是招商局所急需购置的。这段时间招商局外购船舶统计如表5-1所示。
表5-1 1946年至1949年招商局外购船舶统计
(续 表)
资料来源:《交通部统计年报》,1946年;《国营招商局船舶统计表》(1947—1949年),均见《招档》;转引自《招商局史:近代部分》,第462页。(www.daowen.com)
招商局的船队主要由三大部分组成,即国外购买的船舶、接收自敌伪的船舶和原有的船舶。除了上文所述外购船舶的增长,招商局的轮船总数(包括购自外国、接收自敌伪及该局原有)由1945年底的366艘持续增加至1948年6月最高峰的490艘,到1949年初因损毁失事等原因而回落,具体数据如表5-2所示。就船舶数目而言,该局在抗战胜利前两年的增长主要来自接收敌伪的船舶。由于招商局没有大规模建造新船,到接收工作逐渐完成时,后期的增长便来自外购船舶。就船舶种类而言,船队当中江轮、海轮的数目亦同步上升,百分比则长期占两成多。
表5-2 1945年12月至1949年1月招商局船舶总数统计
资料来源:《国营招商局现有船舶统计表》1945年12月1日;《本局现有船舶一览表》(1947年12月底,1948年6月底,1949年1月),均见《招档》;《交通部统计年报》,1946年,转引自《招商局史:近代部分》,第469页。
1948年6月是招商局历史上船队实力的顶峰。当时该局拥有大小船舶490艘,计409200总吨,其中江轮、海轮108艘,计315184总吨,其船舶数目及总吨位分别相当于抗战前夕(1937年上半年)的5.8倍及4.7倍,其中江轮、海轮数目及总吨位分别相当于抗战前夕的3.8倍及5.8倍(见表5-3)。比起招商局抗战胜利前夕困于川江一隅时的境况,1948年的船队实不可与之同日而语。而且,自招商局在光绪三年开始接管旗昌公司以来,其江海大轮的数量为20~30不等,抗战后的快速增长可视为该局的飞跃。运力的倍增有利于招商局承担战后复员和交通运输发展的责任[3,5]。
表5-3 1937年至1948年招商局船舶统计表
资料来源:《本局现有船舶一览表》,1948年6月底;《招商局船舶内容一览表》,1945年,以上均见《招档》;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旧交通部档案;《国营招商局史》,全转引自《招商局史:近代部分》,第47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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