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孙中山的影响下,国民党的经济政策主张既限制民营资本,又将铁路、电力、采矿和专用服务转移给国家,以防止出现西方资本主义的弊端。由于战争的关系,这个想法逐渐成为一种经济控制政策。20世纪30年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遭受了严重的经济衰退,这成了国民政府大力推行计划经济的借口。
1945年5月,第六届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在行政院的工作报告中对运输建设做出了以下决议:“招商局为国营事业机关,数年来,以江海封锁,船舶损失过重,虽处境困难,仍努力支持,巨型江轮亦先后驶抵重庆,二十九年并开辟衡阳宜昌线,抢运兵工器材及转运进口军品,且在嘉陵江开办木船运输,对于战时航运尚有贡献。该局现有大小江轮十七艘,约计二万余吨,嗣后内河沿海航线,自应一面扩充招商局组织,一面奖励民营,共同担负航运业务。”
唐应铿在《战后建设我国航运业刍议》一文中提出,应该抓住战后收回航海权利的机会,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至少做到“国货装国轮”“国人乘国船”。因此,“须委选熟悉航务人员,而以政府力量为其后盾,始能澄清积习,振奋改进,若不及时准备将沿海航运业由国家统筹规划,严密统制,殊不足以防御外商复逞昔日垄断中国航运业之故技”。由于招商局悠久的历史,招商局在中国各地拥有强大的港口房地产业,并在沿海航运业拥有多年的丰富经验,因此,应该利用该局的原始基础,积极建设航运业,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由于沿海航行业被指定为干线,因此它完全由国家控制,并通过国有招商局来实施,其他内陆航行业则用作分支机构,在不同地区进行管理,并鼓励商人投资。(www.daowen.com)
高廷梓认为,招商局不应该垄断港航产业,应重视丰富国内沿海和长江航运,而日本的南洋等海上航行事务则是次要的;为了分工,应设立单独的公司来开设近海和远洋运输路线;至于民营航运业,政府应积极协助和奖励。根据交通部的五年建设计划,交通部计划使招商局专注于沿海和内河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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