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江河文明演化为海洋文明的历史探究

江河文明演化为海洋文明的历史探究

时间:2023-05-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除徐闻及合浦外,广州、泉州、宁波也均为汉代陆上通往海洋国家的始发港。宋朝在广州、泉州等港口设置市舶司并出台相应法律法规用以保护外国船舶。外国船舶靠泊后,经官府登记后将十分之一的货物缴纳给政府作为海关关税,这为政府带来巨额的财政收入。广州是其中最重要的港口,官府为了避免本国商人走私,限制本国船舶前往海外,在广州设立市舶司并禁止其他地区接待海外商船。

江河文明演化为海洋文明的历史探究

(一)“海上丝绸之路”开端于汉代

汉代开辟的海上航线主要有三条:第一条北起辽宁的丹东,往南到达广西白仑河口,被称为南北航线;第二条从山东沿岸经黄海去向朝鲜半岛、日本列岛,被称为东海航线;第三条始于徐闻、合浦,被称为南海航线,该航线的开辟具有重要历史意义。

历史上记载的最早“海上丝绸之路”始发港是广东徐闻县,徐闻县因“以其地迫海,涛声震荡,曰是安得其徐徐而闻乎”而得名[2]。《汉书·地理志》和《后汉书·西域传》都有相关记载,罗马汉朝已有海上往来通道,从徐闻(今广东徐闻县境内)、合浦(今广西合浦县境内)出发,经过南海进入马来半岛、暹罗湾、孟加拉湾,最终到达印度半岛南部的黄支国和已程不国。“海上丝绸之路”展现出了汉代非常成熟的海上交通线路、广东及广西地区在汉代海上贸易的状况,中国同欧洲各国自此开始了直接的友好往来关系。这种友好往来接通了海上东西贸易航线,通过“海上丝绸之路”,中国带去了丝绸和黄金等物,交易得到珍珠、璧琉璃、奇石异物等。除徐闻及合浦外,广州、泉州宁波也均为汉代陆上通往海洋国家的始发港。

(二)“海上丝绸之路”繁盛于唐宋

在唐宋时期,中国的商品经济已经进入比较发达的阶段,其对外贸易亦随着国力的强大而扩展到更广阔的国家和地区[1],展现出了蕃商(胡商)活跃、陆路与海路贸易共同发展的特点。这一时期,中国从外国主要进口珠宝玉石、香料、稀有珍奇动物、药材、马匹及各地土特产品,主要出口丝绸和瓷器[3]唐朝后期,瓷器出口量不断增长,成了贸易活动的主要对象,在朝鲜、日本、东南亚、南亚、西亚、非洲等国家地区出土的大量唐代及五代瓷器足以证明这一观点,因此“海上丝绸之路”又称为“瓷器之路”。

唐宋时期发达的经济和文化为对外贸易与文化交流奠定了丰厚的物质基础。古代远距离运输主要依靠水运,水运船舶成为对外贸易的主要运输工具。隋朝开凿的京杭大运河沟通了南北各大水系,到了唐朝,中国已经拥有了大吨位的船舶,水运交通发达。扬州、泉州、广州是这一时期比较有代表性的沿海通商港口,它们腹地广阔,经济水平较高,对外贸易繁荣,分别覆盖江南、东南、岭南地区。其中,扬州正好处在京杭大运河与长江的交界点,是大运河的关键区段,因此东南地区与中原地区的物产、文化、经济、政治通过扬州得以密切联系起来,扬州港还是对外通商的重要港口,“海上丝绸之路”的发祥地之一,是与日本列岛和朝鲜半岛通商的主要港口,也是唐代鉴真大和尚东渡日本时的启航[4]。泉州作为东南沿海重要的口岸,海上交通开发较早,造船业发达,泉州港(刺桐港)在宋元时期有“东方第一大港”美誉,是明代郑和西洋的出发地和大本营。广州是西汉以来中国对外贸易往来的重要港口城市,唐代建立岭南节度使治所,成为岭南地区政治与经济中心。因远离全国政治中心带来的相对宽松的管辖环境,给广州商品经济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生存环境,尤其是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成就了城市的繁荣,据统计,唐末时期在广州经商的外国人多达12万人。

唐代不仅开辟了东海航线,极大促进了唐朝与日本“海上丝绸之路”的繁荣,还积极拓展南海航线,不断加强与东南亚、南亚、西亚的经济文化交流[1]。由于海路比陆路更为顺畅,南亚、西亚诸国纷纷来到强大富饶的大唐沿海各地进行国际贸易。(www.daowen.com)

林邑王国(今越南中部)在贞观年间(627—649)曾多次派遣国家使者向唐朝进贡驯象、镠锁、五色带、朝霞布、火珠、五色鹦鹉。真腊王国(今柬埔寨境内)在隋唐时期与唐朝贸易频繁,曾派使者来访中国,唐朝的巨型帆船带去了大批畅销的中国货物,包括金、银、绵帛、漆器、瓷器、水银、纸札、硫黄、焰硝、檀香白芷、麝香、麻布、雨伞、铁锡、铜盘、水珠、桐油、簸箕、木梳、针等,真腊船舶也驶至中国港口,在广州进行主要贸易[1]。天竺王国(今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国等境内)的商船也驶至广州、泉州进行贸易,带来宝石、珍珠、棉布、胡椒等,唐朝输往天竺的商品有麝香、纻丝、色绢、瓷器、铜钱。据唐朝史籍记载,被称为狮子国的斯里兰卡曾在唐高宗唐玄宗时两次派遣使者来唐,送来大珠、钿金、宝璎、象牙、白氎。除此之外,唐朝与缅甸、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境内的古王国也有长期往来,大量历史资料显示中亚和西亚阿拉伯各国在唐代与我国也有频繁的货物往来,波斯输入唐朝的东西主要有菠菜和波斯枣,中国的丝绸、瓷器、纸张等商品则绵绵不断地远销波斯,再通过波斯商贩传到西亚,最后向西传到东罗马、北非和欧洲各个古国,深受东罗马皇帝、贵族喜爱。唐后期,作为火药主要成分的硝流入阿拉伯,被阿拉伯人称为“中国雪”。

宋朝通过海上运输对外贸易更加频繁,一方面得益于繁荣的经济,另一方面是因为政府鼓励海外贸易。宋朝在广州、泉州等港口设置市舶司并出台相应法律法规用以保护外国船舶。例如当有船遭遇飓风漂到海滩,船东不在时地方政府会负责保护船舶的财货。皇帝甚至亲自下发空白圣旨,让通过“海上丝绸之路”出访的使臣们带着圣旨,到南海诸国为国家开拓国际贸易。外国船舶靠泊后,经官府登记后将十分之一的货物缴纳给政府作为海关关税,这为政府带来巨额的财政收入。宋朝政府除了收取海关关税外还实行官卖制度,许多外国商品,比如玳瑁、象牙、犀角、乳香等货品都不允许民间交易,只能由政府收购,作为专卖品由政府专卖。由于设定的价格较为合理,政府与外商形成了双赢的局面。其他非政府专卖的物品则由外商和中国商人进行自由交易。这种非完全自由贸易的制度在政府的鼓励和各级官员的配合下发展良好,从海上而来的外商与宋朝成了良好的贸易伙伴,极大促进了宋朝商贸业发展。宋朝主要进出口货物及贸易国如表3-1所示。

表3-1 宋朝主要进出口货物及贸易国[1]

随着宋朝后期政府敛财倾向逐渐加强,外贸管制趋向强化,官府把外商集中到广州、泉州等几个重要口岸。广州是其中最重要的港口,官府为了避免本国商人走私,限制本国船舶前往海外,在广州设立市舶司并禁止其他地区接待海外商船。但总体来说,宋元两代朝廷能够从对外贸易中获得巨额财政收入,虽然制度上有所限制,但实质上仍然鼓励贸易。

宋朝与各国的关系依旧友好,日本、高丽、交趾(今越南北部)、占城(今越南南部)、真腊,以及今属于印度尼西亚地区的各方使臣和宋朝的使臣都多次互访,外国使臣以“呈献贡品”的名义换回宋朝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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