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GDP的定义,似乎只要将某一经济社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全部最终产品的市场价值加总就可以得到GDP总值了。但是现实中不大可能这样来核算GDP,一方面无法找到明确的标准来区分最终产品,况且即使按产品差别来划分最终产品,面对种类和数量繁多的最终产品,将其数量乘以各自价格并且加总,在实际操作中几乎是不可能的。为此应另辟蹊径,从其他角度来核算GDP。GDP可以通过核算各行业在一定时期生产过程的价值增值来求得。这种方法被称之为生产法。GDP也可以通过核算整个社会在一定时期内购买的最终产品的总和,也即支出法来求得。另外,GDP还可以通过核算在一定时期内整个社会获得的收入,亦即收入法来求得。
(一)支出法
支出法也叫最终产品法。这种方法是从产品使用的角度出发,把一定时期内购买各项最终产品的支出加总,计算出该时期生产出的最终产品的市场价值的总和。
消费支出(C)指家庭用于物品与劳务的支出。包括购买非耐用消费品、耐用消费品及劳务的支出。比如食品、衣物,医疗、旅游,电视机、汽车等,但是建造住宅的支出则不包括在内。
投资支出(I)是指企业增加或更换资本资产,包括建造和购买厂房、住宅、机械设备及存货。为什么投资品也属于最终产品应记入国民生产总值,而不属于用来生产别的产品的中间产品呢?中间产品仅指原材料、半成品及能源等消耗性产品,它们在生产新产品时被全部消耗掉。厂房、设备等投资品在生产新产品的过程中只是部分地消耗,这种消耗称为折旧。折旧不同于中间产品,它是被包含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折旧不仅包括投资品的物质磨损,还包括投资品老化带来的精神磨损。例如,一台设备虽多年来从未使用,但因其过时了,价值也要贬损。住宅支出之所以也属于投资而不属于消费是因为它也像其他固定资产投资一样是长期使用,以折旧的形式被慢慢消耗的。存货投资是企业掌握的存货增加或减少的价值量,是年终存货价值与年初存货价值的差额,存货投资可以是正值,也可以是负值。
政府购买支出(G)是指各级政府购买商品和劳务的支出总和。比如政府修建道路,开办学校,提供国防,设立法院等方面支出。政府购买并不是政府支出的全部。政府支出还包括转移支付,公债利息等,这些不能被计入GDP中,因为转移支付仅是收入从一些人或组织转移到另外一些人和组织,并没有相应的物品或劳务的交换发生。比如政府部门发放给残疾人的救济金应属于转移支付而不能被计入当期的GDP,显然这些人并不是因为提供了服务,创造了价值,而是因为丧失了劳动力,需要救济才得到相应的收入。
出口用字母X表示,进口用M表示,净出口是进口与出口的差额(X-M)。在用支出法计算国民生产总值时,进口应从本国总支出中减去,因为这部分支出购买的不是本国生产的产品,它表示收入流到了国外;而出口则应加入到总支出中,因为出口产品也是本国生产的,是国际市场对本国产品的购买,表示收入从国外流入。净出口应计入国民生产总值,它可以是正值,也可以是负值。(www.daowen.com)
将以上四方面支出项目加总,便得出通过支出法核算的GDP。其公式可表述为
GDP=C+I+G+(X-M)
(二)收入法
收入法也称要素支付法。这种方法是把生产过程中各种要素所得到的收入相加起来计算国民收入的核算方法。用收入法核算的GDP应涵盖以下内容:(1)工资、利息和租金等生产要素的报酬。工资意指所有工作的酬金、津贴和福利费,同时也包含工资收入者必须缴纳的所得税及社会保险税。利息在这里指人们给企业所提供的货币资金获得的利息收入,但政府公债利息及消费信贷利息不包括在内。租金包括出租土地、房屋等所获得的收入及专利、版权收入等。(2)非公司企业主收入。农民、律师、医生及店铺所有者利用自有资产或才能获得收入,其工资、利息、利润、租金通常混合一起作为非公司企业主收入。(3)公司税前利润,包括公司所得税、社会保险税、股东红利及公司未分配利润等。(4)企业转移支付及企业间接税。间接税由企业缴纳,但并非由企业承担。企业在制定产品价格时将间接税支出附加在成本之上。(5)资本折旧。
其公式可表述为
GDP=工资+利息+租金+利润+间接税和企业的转移支付+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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