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公共物品与私有物品:差异和应用

公共物品与私有物品:差异和应用

时间:2023-05-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公共物品是相对于私有物品来说的,私有物品是那种在数量上随着人们对它的消费增加而减少的物品。这两类物品称为准公共物品。此类商品通常称之为“俱乐部商品”。对俱乐部商品可进行适当的收费,不仅可以排斥那些试图免费乘车者,将使用人数控制在竞争性出现的临界点以下,避免竞争性的出现,同时又能增加生产者的收益,提高其生产积极性,生产出更多的产品以满足社会需求。

公共物品与私有物品:差异和应用

公共物品是相对于私有物品来说的,私有物品是那种在数量上随着人们对它的消费增加而减少的物品。私有物品在消费上具有两个特征:第一是竞争性,即当某人占有某种物品时,其他人就不可能同时占有。例如,当你购置一套住房后,其他人就不可能拥有这套住房。二是排他性,即对商品支付价格的人才能消费商品。例如当资源有限时,生产者只为那些愿意出高价的消费者生产,谁不出钱谁就不可能得到所需要的物品。

实际上,市场机制只会在具备上述两个特点的私有物品市场才真正起作用,才有效率。在经济中还存在许多不满足竞争性或排他性要求的商品。有些物品是竞争性的,但不具有排他性。例如,在海洋捕鱼,你捕得越多,别人捕鱼的代价越大,但捕鱼是非排他性的(因为很难只让那些付钱的人捕鱼)。有些物品是排他的,但是非竞争性的。例如:在长江大桥上可以设立收费站,只有付钱后才能过桥;但如果桥面不拥挤,则是非竞争性的(增加一个过桥者的边际成本为零)。这两类物品称为准公共物品。(www.daowen.com)

若一种物品同时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两个特征,则我们称这种物品为纯公共物品。在现实经济中,严格满足以上两个特点的公共物品(即纯公共物品)并不多,包括国防、警察消防等。有很多商品,其非竞争性的具备与否要受制于使用的人数,当使用的人数较少时,具有非竞争性;一旦使用人数超过一定限度,就会产生竞争性。此类商品通常称之为“俱乐部商品”。如道路,行人、车辆较少时,大家互不影响;但一旦交通流量超过道路的通行能力,就可能引起交通堵塞,行人、车辆的通行速度大打折扣,此时竞争性就出现了。对俱乐部商品可进行适当的收费,不仅可以排斥那些试图免费乘车者,将使用人数控制在竞争性出现的临界点以下,避免竞争性的出现,同时又能增加生产者的收益,提高其生产积极性,生产出更多的产品以满足社会需求。高速公路、公共交通、收费桥梁等通常就属于此类。还有一类商品,如海洋里的鱼,捕鱼吃的人往往不需要为吃鱼而付钱,但一旦被一个人吃了,其他人就不可能再吃到同一条鱼,因此这类物品具有非排他性,但具有竞争性,一般称之为“共有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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