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有一个名叫史蒂文森的罪犯在犯罪后潜逃他国。经过侦察,将可能的嫌疑对象圈定为加拿大布朗、法国的葛朗台和德国的许瓦茨,并拿到了这三名疑犯的起居、消费记录。这时他的朋友萨缪尔森正好在一旁,他研究了史蒂文森和三名疑犯的消费记录之后发现:1.史蒂文森在潜逃之前每周消费10千克香肠和20升啤酒,啤酒每升1磅,香肠每千克为1磅。2.布朗每周消费20千克香肠和5升啤酒,啤酒每升1加元,香肠每千克为2加元。
➡知识要点
基数效用论和序数效用论的区别和联系;
无差异曲线,预算线,消费者均衡;
替代效应和收入效应。
➡重点难点
效用和边际效用 无差异曲线 预算线 效用最大化条件与消费者均衡
引导案例
到底谁才是真正的罪犯?(www.daowen.com)
有一个名叫史蒂文森的罪犯在犯罪后潜逃他国。经过侦察,将可能的嫌疑对象圈定为加拿大布朗、法国的葛朗台和德国的许瓦茨,并拿到了这三名疑犯的起居、消费记录。大侦探福尔摩斯接受了此案,但在几经分析之后,因为没有新的发现,只好宣布证据不足,无法定案。这时他的朋友萨缪尔森正好在一旁,他研究了史蒂文森和三名疑犯的消费记录之后发现:
1.史蒂文森在潜逃之前每周消费10千克香肠和20升啤酒,啤酒每升1磅,香肠每千克为1磅。
2.布朗每周消费20千克香肠和5升啤酒,啤酒每升1加元,香肠每千克为2加元。
3.葛朗台每周消费5千克香肠和10升啤酒,1升啤酒和1千克香肠均为2法郎。
4.许瓦茨每周消费5千克香肠和30升啤酒,1升啤酒1马克,1千克香肠2马克。
萨缪尔森在做出四个人的预算之后,分析指出,除非史蒂文森改变其偏好,否则布朗不必受到怀疑(因为布朗所消耗的香肠比例大于其啤酒比例,其他三人则均相反)。在剩下的两名疑犯中,萨缪尔森又指出,史蒂文森自然选择前往某地,其处境一定比以前好。只要其偏好未改变,他就一定是德国的许瓦茨(因为葛朗台的总消费水平与史蒂文森具有相同的效用,而许瓦茨则更大)。后来经过追查,果然罪犯为许瓦茨。根据上述故事,我们能在其中发现哪些经济学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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