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中国农村反贫困的理论研究和实践领域中,社会组织参与贫困治理具有重要意义。由于中国农村贫困的成因具有复杂性,不同区域之间、不同贫困户之间的致贫因素具有显著的差异性和综合性。《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中第三十条指出,扶贫开发工作需要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大力支持和参与。
在中国农村反贫困的理论研究和实践领域中,社会组织参与贫困治理具有重要意义。由于中国农村贫困的成因具有复杂性,不同区域之间、不同贫困户之间的致贫因素具有显著的差异性和综合性。因此为实施中国农村的有效贫困治理,就需要借助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综合运用政府机制、市场机制和社会机制,并使其形成合力,促进中国农村反贫困战略的顺利实施。
社会组织作为当前扶贫攻坚行动中的一支重要力量,也一直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中第三十条指出,扶贫开发工作需要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大力支持和参与。各企业和个人应当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到扶贫开发工作中,推动集体经济的大力发展并提高农民创收增收。扶贫志愿者可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立服务网络,工会、科协、共青团、侨联等组织均可以参与到扶贫开发工作中。国务院在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扶贫开发工作上也表示肯定和支持。就国家宏观政策而言,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开发工作是得到肯定和支持的,这一方面体现出社会组织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的巨大作用,另一方面也体现出在大扶贫格局中社会组织的重要性。(www.daowen.com)
我国的扶贫攻坚任务是一项极其巨大且繁重的任务,政府在扶贫开发工作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但单纯依靠政府还难以完成扶贫攻坚任务,这主要在于贫困具有不均衡性、脆弱性以及异质性等特征。在扶贫开发工作中,为满足贫困人口的合理需求,提高贫困治理的灵活性、可靠性以及持续性,必须将社会组织引入到贫困治理中。社会组织是一种外部的社会力量,其可以有效弥补政府在贫困治理中不足,使得贫困治理机制得以完善[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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