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国定贫困县的设立和调整的介绍

国定贫困县的设立和调整的介绍

时间:2023-05-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防止扶贫资金等资源的分散使用,同时根据我国贫困人口分布的区域集中特征,中国政府第一次确定国家贫困县范围,由中央政府直接组织各种资源给予扶持。经过此次调整,国家扶贫重点县分别调出和调入38个,总数仍为592个。

国定贫困县的设立和调整的介绍

在国务院的努力下,我国于1986年成立了专门的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时还设立了国务院扶贫开发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需要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由此启动了历史上规模最为宏大的针对农村贫困的扶贫开发计划。为防止扶贫资金等资源的分散使用,同时根据我国贫困人口分布的区域集中特征,中国政府第一次确定国家贫困县范围,由中央政府直接组织各种资源给予扶持。在1986年,共258个县被列为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当时按198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150元为标准进行划分,其中的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区县的标准扩大为200元,对中国革命做出突出贡献的老革命根据地和内蒙古、新疆和青海的一部分有特殊困难的少数民族地区的标准提高到300元。1987年,再次加入13个革命老区县和2个其他县。1988年,又有27个牧区和半牧区县被定为贫困县。如此加上自20世纪80年代初期以来一直得到国家财政援助的“三西”地区的贫困县,国定贫困县在1988年达到328个。1989年,海南独立建省,国家又在海南确定了3个国定贫困县,使得国家贫困县的总数达到331个。[1]

中国政府于1994年出台了《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1994—2000年)》,预计在七年之内使全国8000万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得到解决。在计划中,对于国定贫困县进行了调整,调整的主要依据同样参考农民的人均纯收入,但不再区分农区和牧区,而采用所谓的“四进七出”的标准,即以1992年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低于400元的全部进入,超过700元的一律退出,根据这一标准,最终在全国范围内确定了592个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作为扶贫攻坚的主战场。在《八七计划》中,也首次明确提出了中央的财政、信贷以工代赈等扶贫资金要集中投放到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资金的分配也要以贫困县的贫困人口、贫困程度等因素为依据,此阶段贫困县的中心任务就是扶贫开发、解决群众温饱。(www.daowen.com)

中国政府于2001年初出台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纲要将贫困县改称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同时对贫困县的范围进行了第二次调整,即取消了东部发达地区贫困县,在中西部地区设立33个贫困县,东部地区取消同样数量的贫困县。西藏自治区具有特殊性,整个地区与贫困县扶持力度相同,不额外占用重点县指标。调整之后,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数量保持不变,还是592个。之后,政府出台了2011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将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作为了扶贫开发的主战场。全国共划分出11个连片特困地区,再加上之前已经设置的四川藏区、西藏、新疆南疆三地州三个连片特困区,共计14个片区,包含680个县,其中扶贫重点县440个,民族自治县371个,革命老区县252个,陆地边境县57个。由于部分重叠,扶贫重点县和片区县合计为832个,同时,对于国家扶贫重点县的名单进行了第三次调整,这次调整明确原定重点县支持政策不变,并将调整权力下放到省,允许各省根据实际情况,在保持总量不变,且不得将连片特困地区内重点县指标调到片区外使用的前提下,将比较富裕的县调出,相应地补充进较为贫困的县。经过此次调整,国家扶贫重点县分别调出和调入38个,总数仍为59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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