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精准扶贫:反贫困新措施

精准扶贫:反贫困新措施

时间:2023-05-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精准识别,根据贫困标准,通过对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了解贫困户的贫困状况,分析其致贫原因,明晰帮扶要求,明确帮扶主体,落实帮扶措施,同时开展动态考核和动态管理,是精准扶贫工作的基础。通过建档立卡等精准识别方式,为最终瞄准贫困对象、精准实施反贫困措施奠定了坚实基础。中国精准扶贫的实践活动以及理论研究为其他国家反贫困工作提供了借鉴经验。

精准扶贫:反贫困新措施

习近平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系统阐述了坚持精准扶贫的重要思想,就是要做到“六个精准”、实施“五个一批”解决四个问题(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后来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对精准扶贫的基本措施又进行了更加详细的规制和拓展。其中,“六个精准”体现在扶贫对象、项目设置、资金使用、因村派人、措施到户以及脱贫效果六个方面;“六项措施”包含:产业扶持、转移就业、易地搬迁、教育支持、医疗救助和社保政策兜底;形成“九条路径”包括:大力发展特色产业脱贫、通过易地搬迁脱贫、利用劳动力转移脱贫、与生态保护相结合脱贫、着力加强教育脱贫、开展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脱贫、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脱贫、探索资产收益脱贫、健全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18]以上关于精准脱贫的各项措施都并非孤立存在,而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其主要内容概括如下:

第一,精准识别扶贫对象,确定扶贫主体,解决“扶持谁”的问题。精准识别扶贫对象,是实现精准扶贫的第一步。如果不能精准识别扶贫对象,则将成为制约反贫困措施的基础性问题。精准识别,根据贫困标准,通过对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了解贫困户的贫困状况,分析其致贫原因,明晰帮扶要求,明确帮扶主体,落实帮扶措施,同时开展动态考核和动态管理,是精准扶贫工作的基础。2013年底以来,中国政府开始组织进行了贫困的识别和建档立卡的工作,以2013年农民人均收入2736元(以2010年贫困标准2300元的不变价为基础)的国家贫困识别标准,在全国累计识别出12.8个贫困村3000万家贫困户,共计8900多万贫困人口,全国贫困人口数量到2015年末缩减为5630万[19]。通过建档立卡等精准识别方式,为最终瞄准贫困对象、精准实施反贫困措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二,精准帮扶,明确帮扶主体,解决“谁来扶”的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国政府就是要举全国之力,发挥国家制度优势,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形成精准扶贫和脱贫攻坚的合力,帮助贫困人口摆脱贫困。因此在精准识别并确认扶贫对象的基础上,确定帮扶主体,则可以明确以下几点:一是明晰了脱贫攻坚的领导责任主体,强化了领导责任机制,实行中央统筹、省(自治区、直辖市)总负责、市(地、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明确了具体的部门责任,充分调动各个部门资源进行反贫困工作开展;三是动员了社会各方力量,拓展多层次扶贫协作有效途径,实现社会帮扶资源和精准脱贫的有效对接;四是实施和健全定点帮扶工作措施,明确定点帮扶目标任务,组织落实扶贫项目,引导扶贫资金进行有效产业培育及发展,增强贫困个体的“造血”机能。

第三,精准施策,确定扶贫路径,解决“如何扶”的问题。精准扶贫的重点内容,就是要精准施策、确定脱贫路径,由于贫困农户的贫困状况、致贫原因各不相同,因此在进行脱贫攻坚时,就要坚持分类施策、因人因地施策,精准发力。根据2014年的建档立卡的8962.2万人的数据显示,其中有5732.9万人拥有劳动能力,所占比例达到63.97%;在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中,3689.9万人在家务农;在总贫困人口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贫困人口在贫困人口总数中所占比例为92%;生活环境恶劣,需要搬迁移民的贫困人口约为1000万人,超过总贫困人口的10%。以上这些情况,就需要坚持精准扶贫,坚持因地制宜地实施反贫困策略,通过扶持产业和就业安置、易地搬迁安置、生态补偿、教育扶贫、社会保障兜底等方式,探索反贫困路径。

第四,精准退出,健全退出机制,解决“如何退”的问题。精准退出是脱贫攻坚的成效体现,在实践工作中,“限时脱贫”并非反贫困的工作重点,只有建立在稳定、持续基础上的长效脱贫机制才是最终反贫困目标。2016年4月28日,中央政府印发了《关于建立退出机制的意见》,明确了贫困人口、贫困户、贫困村和贫困县的脱贫退出标准,且明确坚持正向激励,在贫困个体退出后,国家扶贫政策短期内不会发生变化,继续为贫困地区提供扶贫支持,留出缓冲空间,保证贫困地区真正脱贫。

精准扶贫战略思想中的农村反贫困目标,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理解:一是稳定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目标;二是缩小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差距,实现“一高于、一接近”;三是实现贫困人口和贫困县在现有标准下脱贫,就是“两确保”的目标,其中主要的脱贫指标(见表5-4):

表5-4 “十三五”时期脱贫主要指标

续表(www.daowen.com)

注:杨秋宝.2020中国消除农村贫困[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35.

通过实施精准扶贫的反贫困战略,在全国各级政府的努力之下,我国农村的贫困人口大幅减少,区域性贫困也得到明显缓解。按现行国家农村贫困标准测算,2012年的全国农村贫困人口总数为9899万,到了2016年,农村贫困人口数量下降为4335万,全国脱贫人口达到5564万人,贫困人口年均下降1391万,2012年的贫困发生率为10.2%,2016年的贫困发生率下降至4.5%,下降幅度达到5.7%,年均下降1.4%[20](如图5-1所示)。

图5-1 2012—2016年全国农村减贫情况

中、西部深度贫困地区在深化精准扶贫的基础上,也加快了脱贫进度,逐步建立了更为完善的脱贫机制,在探索农村反贫困路径等方面也取得了显著成效。2012年,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数量为5086万,2016年贫困人口数量缩减为2251万,约2835万贫困人口摆脱了贫困状态,贫困人口总数下降了55.7%;2012年,中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为3446万,2016年贫困人口数量缩减为1594万,贫困人口总数下降了53.7%;东部地区贫困人口下降幅度甚至达到了64.2%(如图5-2所示)。

图5-2 2012/2016年各地区全国农村减贫情况

由于中国农村反贫困在近年所取得的巨大历史成就,2015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公布了《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报告》,报告肯定了中国为全球反贫困工作做出的巨大贡献,认为中国起到了核心作用。中国精准扶贫的实践活动以及理论研究为其他国家反贫困工作提供了借鉴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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