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市场经济变革以及农村经济转型的时代背景下,农村改革的边际效用在不断下降,农村的经济收入和经济发展也处于稳定状态,中西部地区农村经济发展和沿海地区农村经济发展之间的差距正在逐渐增大。自1984年之后,中央政府的发展重心也由农村转向了城市建设。在长期的发展和摸索的过程中,中国基本上确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模式,实现了改革、发展与开放之间的共同发展,有效推动了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以及工业化进程。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以及改革开放政策的稳步推行,我国国民经济增速具有显著的增加,这给农村脱贫带来了新的机会和历史契机。同时,农村贫困的原因也产生了变化,由原来制度不完善导致的贫困转变为区域发展不均衡导致的贫困。自1986年起,中国政府制定并有效执行迄今为止范围最广的农村专门扶贫计划。具体的扶贫措施有以下几种:
(一)设立专门扶贫开发机构
形成中央到地方的专项扶贫工作组,也就是贫困领导工作组及其办公室,主要进行扶贫政策确定、扶贫对象划分、扶贫结果汇报、划拨扶贫资金、加强扶贫工作监管等任务。
中国的专业扶贫管理体制建立于1986年,设立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分为国务院、省、市、县四个级别,每个级别的扶贫办接受本级扶贫领导小组和上级扶贫办的双重领导。县级扶贫办是基层扶贫机构,执行本县扶贫开发规划和实施计划、管理扶贫开发项目、监管扶贫资金、协调和组织社会扶贫以及其他具体扶贫开发工作。而这些工作的职责又是在其上级扶贫办的领导下实施,尤其省级扶贫办。各级政府扶贫办的具体职权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的不同政策框架下有所不同,其中对于国定贫困县的角色也经历不断明确和强化的过程。
(二)划分扶贫对象和区域
自1986年起,中央政府将全国划分为十八个区域,明确了331个国家级贫困县,每个省份又共明确了368个省级贫困县,制定国家贫困标准,明确以1984年农民人均收入200元为贫困线。(www.daowen.com)
(三)安排专门的扶贫财政资金
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民的扶持力度,在该时期,中央政府设立了三项专门扶贫财政资金(后续中央政府也增加了多项专项资金,见表5-2),分别是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义工代赈资金以及扶贫贴息贷款。在将近八年时间里,中央政府总体投入专门扶贫资金416亿元,包括无偿资金170亿元,扶贫贴息贷款246亿元。
表5-2 近年来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清单
注:李培林.中国扶贫开发报告(2016)[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12.
在此阶段中国扶贫采用的方式是片块扶贫战略。但是在实际的扶贫模式上,尚属于探索阶段。很多地方政府尝试发放扶贫贷款进行间接扶贫或直接贷款给农户,然而一直没有有效提高贷款到农户的比例以及农户按时还款能力;在资金扶贫环节中也进行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利灌溉技术的改进等扶贫开发工作。经过8年的扶贫开发,农村的绝对贫困农户人数大幅度降低。按照1984年确定的农户贫困指标,从1985年至1993年,中国贫困人数从1.25亿人下降至7500万人,每一年的平均降幅是625万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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