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中国政府启动了由计划经济发展制度转变为市场经济发展模式的战略调整,积极按照以自身发展优势战略取代政府安排的重工业优先发展的模式,坚持国门大开,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战略。这些战略和安排也推动了农村经济体制的调整以及农村生产经济收益的增长,具体介绍如下:
(一)开展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中心的经营变革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取代了生产队模式,让农民重新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这样在很大程度上激励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而且,在分配机制方面也消除了早期平均主义和大锅饭的农村资源分配形式,坚持按照交足国家的、留足集体的,余下都是农民自己的经济利益分配模式,有效均衡了国家、集体以及个人的利益关系,鼓励农民积极生产和创新技术,以此推动整个农村、农业和农民的发展和进步。相比于早期实行的人民公社化管理制度,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有以下特点:其一,家庭独立经营具有很强的自主性、便利性以及灵活性,可以满足农业生产的基本人数要求;其二,相比于其他生产组织模式,家庭经营具有更强的积极性和效率性;其三,从分配层面来说,家庭经营有效破除了平均主义,将土地产权和家庭关联在一起,能够激励广大农民积极进取,从而获得较高的经济利益。
(二)建立以市场化为导向的农产品价格和流通体制
自1978年之后,中国政府部门调整了十八种农产品的政府采购价格,从总体上看价格提升了24.8%,而且减少了粮食采购数量、农产品类型方面的限制,推动了城乡农产品之间的流通和交易。由于市场体制的改革,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由自给、半自给经济向社会化、专业化的商品经济转化的进程,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得到极大提高。
(三)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
从1978年到1985年,国家对劳动力转移政策从控制流动到允许流动。在改革开放以前,中国执行城乡二元的户籍管理制度和劳动用工制度,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很难到城市工作。改革开放后,中国政府开始逐渐放开了农村劳动力的流动限制,先后制定和落实了很多政策和计划,鼓励和推动城乡之间劳动力的交换、贫困农村人口到城市进行工作,让城乡之间的人口流转速度迅速加快,也增加了农民的收入。(www.daowen.com)
表5-1为1978—1985年中国政府出台的关于劳动力流动主要政策一览表。
表5-1 1978—1985年中国劳动力流动政策一览表
续表
注:张磊.中国扶贫开发政策演变(1949—2005年)[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72.
正是在各种农业政策的实施背景下,中国农村的面貌发生极大的变化。自1978年到1985年期间,全国范围内的农业化肥使用量增加了一倍之多,农用设备的科技含量增长了78%,单位面积的粮食生产量增加了40%,农业生产率增长了40.3%,而且全国农业总产值由原来的2037.5亿元增长至6340亿元,每年的平均增长率是15.25%,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也由133.6元上升到397.6元。[7]
该时间段的农村扶贫措施就是以制度变革和调整农产品价格为主,以此来增加农户的经济收入,鼓励农户进行非农生产。虽然全国范围内农户的平均收入和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但是由于地理环境因素、地区资源状况以及居民自身能力的限制,不同区域农户之间的收入差距也在逐步增加,甚至有些农村地区出现了万元户,而有些地区的农户仍然处于无法解决温饱的处境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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