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代学者对贫困的解释
芬兰埃博学术大学(图尔库分校)经济学教授马库斯·延蒂在2009年发表的《美国贫困流动性的比较研究》一文中对贫困流动性进行了研究,文章作者认为收入的流动性和贫困的流动性密切相关,尽管每年有很多群体能够脱离贫困,但许多人实际上仍然在贫困线边缘挣扎,并且可能再次陷入贫困[9]。同时,他也研究发现,代际收入的持续现象在许多国家都十分普遍,不均等现象越明显,贫困程度就越高,而其代际持续程度也就越高,教育不公现象的减少以及高等教育选择机制的拓宽,可以促进机会的均等,从而有效减少贫困的代际传递的发生。[10]
美国的经济学家赛德希尔·穆来纳森和埃尔德·莎菲尔从行为经济学的角度对贫困做出了解释,他在2014年11月出版的《稀缺——我们是如何陷入贫穷与忙碌的》一书中指出穷人的认知能力和执行控制力更弱,他们的大脑里充满了稀缺,这种稀缺心态,将导致他们无能,无法摆脱贫穷,因此,与贫困做斗争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历程。[11]
来自于印度的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经济学教授阿比吉特·班纳吉在2013年4月出版的《贫穷的本质——我们为什么摆脱不了贫穷》(Poor economics-A Radical Rethinking of the Way to Fight Global Poverty)一书中,从发展经济学的角度出发,对现在关于贫穷的一些流行观点进行了反思,例如援助越多,穷人的依赖性越强;外部援助不起作用等等。对于为什么多年的扶贫政策以失败而告终,该书的作者认为是由于人们对于贫穷的理解不够深刻,好钢没有用在刀刃上。作者通过对穷人所处的生存环境中边缘生活的描述,来发掘贫穷的本质,他认为穷人陷入了一种困境:缺乏信息、信念不坚定和拖延,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为穷人提供服务的市场越来越小,穷人在市场中的地位越来越不受到重视,如尚未针对贫困群体建立起完善的医疗保险体系等。
联合国社会发展研究所由于意识到自2000年来的持续贫困和社会不平等程度的增加,在《探寻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推动力》[12]一文中倡议应出台一个新的发展规划,找到造成贫困、社会不公平和环境恶化的结构性原因,并着手解决这些问题,为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文章作者提出的措施包含向贫困群体提供绿色工作、体面工作,授予民众权利和促使民众的广泛参与等,同时,作者尤其强调了在整个经济、社会和环境领域,政策的连贯性和回应能力对于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的论点。
世界银行在2001年出版的《2000/2001年世界发展报告——与贫困作斗争》一书中指出,贫困的内涵不但包括收入低以及人力资源未来发展能力低,外部对接能力低也应包括在贫困内涵之中,如遭到社会排斥、权利得不到保障以及发言权缺失等都是贫困的外在表现。由此,从多视角观察,反贫困战略具有更大的复杂性,因为这需要考虑更多的因素,如各种文化和社会的力量。[13]
纵观以上西方经济学家们对于贫困概念相关问题的研究,做出如下归纳:
第一,研究角度各有不同,但缺乏对贫困问题的全面理论解释。
在对贫困问题进行分析时,有人从经济发展角度,有人从社会学角度,他们的研究都从某个专业侧面对相关问题的研究做出了贡献,理论逻辑严密、视角独特,但对于贫困问题的研究在出发点和研究方式都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其存在的一个共同弊病就是没有对贫困问题提出十分全面的理论框架和解释。
第二,部分研究理论对贫困问题的解释囿于历史局限性,不能适应于历史和社会转型期对反贫困的要求。
在对贫困问题的进行解释时,许多经济学家都将贫困问题归结为物本贫困,仅仅只有少数学者的分析接触到了人本贫困等层面,而且大多数的学者总体上都是试图为资本主义制度进行辩护,所提出的反贫困措施也主要是为了缓和社会矛盾,避免资本主义制度的瓦解等。同时,对于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例如由农业化向工业化转型的特定历史时期内的贫困缓解阐述较少。
第三,理论解释研究的成分较多,而缺乏具有操作性的具体措施与对策。
西方关于贫困理论阐述的学者多为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而政策制定者或政策实施者往往不参与贫困理论研究,所以虽然学者们对贫困问题的理论研究较为深厚,但缺乏实际反贫困行动的政策与措施指导。尽管理论的建构是基础性的工作,但是由于其缺乏操作性也将直接影响到其理论应用及理论价值。
(二)关于反贫困的分析
在反贫困研究流域,国际社会的理论界针对农村的经济发展与减贫措施,也经历了一个不断进行探索、调整和完善的过程。其主要的反贫困研究简要总结如下:
1.“涓滴效应”减贫理论
“涓滴效应”(Trickle-down effect)指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政府通过推动以工业化为主导的经济增长,从而为社会增加就业岗位,促进劳动者薪资水平的提升,最终使包括农村低收入群体在内的广大劳动者普遍受益,也就是经济增长的最终成果就会像涓涓溪流一样滴漏给穷人,从而实现减贫。在这个理论构建中,政府并不会给穷人以特别的扶助和再分配的干预措施。
美国的著名经济学家艾仁特·O.赫希曼在《不发达国家中的投资政策与二元性》中认为“涓滴效应”倡导的是先增长再分配的发展战略[14],在各国的实践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这一理论主要包含如下三层意义:第一,改变发展中国家贫困最重要的因素是实现经济增长;第二,发展过程中,增长与公平是并不相容的,即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要优先发展经济,同时还要以理性的态度对待社会分配不均、收入存在较大差距的现象;第三,贫困会在经济增长过程中自行缓解或者消除,优先发展起来的群体和地区能够在消费及就业等方面带动贫困阶层或者地区,从而促进其发展。(www.daowen.com)
然而,在实际的经济发展过程中,也有经济学家对“涓滴效应”提出了批判,他们认为单纯的经济增长和自发的市场机制并不能自然而然地使贫困等社会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从实践效果看,这样的增长往往以牺牲穷人利益为代价。例如发展经济学家艾尔玛·阿德尔曼在1974就提出: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并没有实现“向下涓滴”的减贫效应,占人口大多数的劳苦大众的收入状况并没有随着经济增长和工业化的进程而得到改善,相反却出现了有利于富人的“向上涓敛”的聚财效应[15]。
2.“大推进”减贫理论
英国的经济学家保罗·N.罗森斯坦·罗丹(Paul N.Rosensten·Rodan)于1943年在《东欧和东南欧国家的工业化问题》一文中,提出了系统的平衡增长理论模型,阐述了著名“大推进”减贫理论。其核心观点就是在贫困的恶性循环链条中,寻找并打开一个缺口,并以此为起点来启动促进经济发展的投资计划,同时也对其中相关的产业部门进行投资,由此通过扩大市场容量和完成投资来获得外部经济效应,这样就可以克服对经济发展产生阻碍作用的要素制约。[16]
“大推进”理论是平衡增长理论的代表,这种理论要求必须在一个地区或国家中全面、大规模的在各个产业部门中投入资本,实现共同发展,最终达到通过增加投资来打破贫困的恶性循环。然而,这一理论的实践效果并非有效,因为从实践经验看,资本的形成实际是一个逐步积累的过程,从世界范围看,也难以发现一个能够通过全面和大规模投资来推进工业化进程,最终实现贫困消除的成功案例,而且,这种大规模投资所需的大量资金和资源也是贫困地区所缺乏的,如果强行推进平衡增长策略,甚至可能会产生灾难性的后果。
3.“二元经济”减贫理论
美国经济学家阿瑟·刘易斯在1954年《劳动无限供给下的经济发展》一文中,提出了用以分析发展中国家的农村摆脱贫困,并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过程的“二元经济模型”。该文中,作者认为在发展中国家中存在农业和工业这两个异质的部门,在农业部门里,生产传统,技术落后,人口众多,人们仅只能维持基本生存;而在工业部门里,技术先进,劳动生产率比较高。由此,作者认为发展中国家的贫困,与资源稀缺无关,而主要是由于传统农业在整个国家的经济结构中占有不合理的支配地位而导致,因此,要摆脱贫困就必须打破这个经济结构,使农业向制造业和服务业过渡,从而实现国民经济的平衡增长,解决贫困问题。
由于二元经济理论中的描述与西方发达国家经济增长的历史过程基本一致,所以这一理论在发展中国家影响很大。但是,现在的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具体情况仍有许多的不同,我们不能不顾实际状况地套用这一理论,例如,这一理论并未考虑在实践过程中存在一些现代的工业部门在技术传输过程中所存在的资本密集倾向和资本外逃现象,以及城市中存在的大量失业问题等,而正是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可能影响二元经济理论在农村反贫困领域的适用性。
4.“发展极”减贫理论
“发展极”减贫理论是由法国经济学家弗朗索瓦·佩鲁于1955年在《略论“发展极”的概念》一文中提出的,该理论阐述了地理集中的企业之间或者产业之间的有机联合,将对工业化的进程产生重要的作用。佩鲁认为,正是某些具有创新能力的主导部门(包括企业)聚集于特定地区或城市,进而出现资本和技术高度集中的现象,由此形成规模经济效应,出现经济效益的“发展极”,通过对“发展极”的重点投资促使主导产业或者区域优先发展起来,带动周边地区的专业化协作、生产要素的移动以及信息技术的传播,进而对附近区域产生辐射效应,实现贫困的缓解与消除。
“发展极”理论的政策导向就是发展中国家要实现工业化和经济发展,就必须建立“发展极”,通过发展极对其他地区和部门产生影响,带动整个经济的发展。而在“发展极”的培育过程中,市场机制的自发调节就可以引导企业或行业向某些区域聚集发展,从而自动产生“发展极”,政府也可以通过计划和投资来建立“发展极”。
5.福利经济学的减贫理论
20世纪初,西方出现了福利经济学。来自英国的经济学家庇古撰写的《财富和福利》一书于1912年正式问世,这部著作的问世标志着西方正式建立起完整的福利经济学体系。自此之后,越来越多的研究者认同福利经济学,而庇古也因此得到学界推崇,享有“福利经济学之父”的称号。庇古的福利经济学建立在边际效用学说和边沁的功利主义理论的基础之上。他以边沁的功利主义原则,即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福利原则为基础提出了福利经济学理论,认为福利是满足个人需求或效用,个人福利指的是个人全部福利的总和,社会福利指的是所有的社会成员个人福利的集合,同时还提出,如果要增加社会福利,必须使社会大多数群体的需求得到满足,因此最大化社会福利指的是最大化满足社会最大多数人的需求。
庇古以边际效用递减理论为基础还提出,当将高收入群体的部分收入转移给低收入群体时,高收入群体福利减少量应低于低收入群体福利增加量,则净福利为正,社会整体福利水平呈上升趋势。这一论断的政策含义是:政府应当采取干预措施,通过收入再分配增加社会的福利。庇古的这个论点成为西方国家的政府此后制定收入再分配政策的理论依据之一。同时,他指出增加国民收入能使国民的社会福利增加,而改进资源配置能够增加国民收入,因此,资源最优配置政策也是增进社会福利的重要政策。
20世纪30年代以后,经过萨缪尔森、希克斯、艾伦卡尔多、柏格森等人的努力,福利经济学在方法论、基本论点和政策主张上都有了重大的发展,形成了所谓的新福利经济学。持新福利经济学观点的学者提出,当社会某一群体的福利上升时,其他群体的福利下降,不属于社会福利增加。社会福利水平上升只限于两种情况:第一,全体社会成员的福利水平上升;第二,部分社会成员的福利水平上升,可是其他成员却并没有因此降低原有的福利水平。这就是所谓的帕累托条件。
新福利经济学中的最优条件理论提出,处于完全竞争状态的市场能够为生产与交换活动提供最优条件,这是实现最大化社会福利的保障条件。当然,福利最大化的内涵与帕累托条件一致。也就是说,最优化市场经济组织可以为社会全部成员提供最大福利条件,使部分社会成员增加福利的同时不会导致其他社会成员减少福利。“最优条件论”把经济效率置于社会公正之上,甚至认为最佳的效率就是最大的福利;而且将市场造成的收入分配格局看作是社会福利最大化的必要条件,而不管这种收入分配格局有多么的不平等。这种态度是当代社会所不能接受的。面对这种情况,30年代后期,霍泰林、卡尔多、希克斯等人提出了“补偿原则论”,试图解决最大福利与收入再分配的关系。
补偿原则论认为,政府颁布实施的经济政策会使市场价格体系发生变动,一方市场参与者从中得到更多收益,另一方市场参与者收益减少,这种情况与帕累托提出的最优条件福利原则并不相符。由此可见,应当利用税收或价格政策调整这种状况,也就是说将获得更多收益的经济活动参与者的部分收入转移给收益减少的一方,以便弥补收益减少者的损失;当补偿损失之后,从受益者那里取走的收入还有剩余,说明社会福利增加,这说明国家颁布了合理的调节政策。在补偿原则论中,“补偿”形式可以划分为三种:第一,实际补偿,当符合帕累托条件时采用这一补偿性;第二,虚拟补偿,通过比较受益者收益增加量与受害者收益减少量,当增加收益量高于减少收益量时,说明社会福利增加;第三,未来的补偿,即如果从较长期进行考察,那么经济政策对收入分配的影响是深远的和多方面的,有些政策对一部分人有利,对另一部分人不利,但经过一段长时间之后,人人都可能因政策的后果而受益,这样,损失者也就自然得到了补偿。
另外,关于反贫困的经济理论分析还有舒尔茨的关于促进人力资本形成的反贫困模型,约翰·肯尼斯·加尔布雷斯提出的突破贫穷个体对贫困的接纳现状、促进摆脱贫困均衡的政策框架[17]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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