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6年中国私营企业研究课题组的调查显示,四分之三的受访企业希望工商联能够更好地加强对企业的服务。通过向商会组织的服务覆盖,加强商会组织的能力建设,提升商会组织服务会员、服务社会、服务国家的综合素质,增强商会组织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工商联对商会和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指导商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商会的法人治理结构是建立和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要指导商会牢固树立《章程》是“商会大法”的意识,商会的一切行为均需按章程办事,有章可循,有章必循,不越雷池半步;要进一步完善会员大会、理事会、会长会和监事会,特别是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二是指导商会开展好各项活动。商会开展活动是展现商会活力、服务会员的主要渠道,是商会生命力的体现。要指导商会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以会员需求、行业需要为目标组织开展各项活动;要指导商会始终贯彻“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方针,不断强化商会的自律观念,提高商会自主办会能力;要加强商会对外交往中的指导监督,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纪律,维护国家利益,维护商会良好形象。(www.daowen.com)
三是指导商会抓好自身建设。商会自身建设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商会的执行力强弱,关乎商会的整体形象。要把好“入口关”。建立完善对商会会长、副会长人选的综合评价体系,确保会长、副会长的公信力和代表性;完善秘书长的聘任标准和条件,加大监督考核力度,保证秘书长始终在职权范围内履职尽责;要加强制度建设,保证会务工作和办事程序的规范、有序,重点要指导商会健全好、落实好财务管理制度、会费收缴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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