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促进院校与企业人才流动的关系

促进院校与企业人才流动的关系

时间:2023-05-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2.2试点建立企业导师制度在应用技术类、艺术类和财务类等专业性院校,适当鼓励建立研究生导师“双轨制”,即研究生培养中同时设置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校内导师负责学校的学习和论文撰写;企业中的优秀创新人才作为企业导师负责提升研究生的实践和应用能力,培养复合型人才。

促进院校与企业人才流动的关系

2.2.1 引导院校科研人员向企业流动

借鉴国外大学科技转移制度和模式,完善院校科研人员向企业流动机制。例如,鼓励院校对科研人员采取“停薪留职”方式,为其离岗创业设定2—3年过渡期;在科技成果中试和产业化前,允许科研人员参股新设企业;吸引社会资本建立院校科技创新基金,重点支持院校科技创新成果的市场化应用和技术转移。

2.2.2 试点建立企业导师制度

在应用技术类、艺术类和财务类等专业性院校,适当鼓励建立研究生导师“双轨制”,即研究生培养中同时设置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企业导师),校内导师负责学校的学习和论文撰写;企业中的优秀创新人才作为企业导师负责提升研究生的实践和应用能力,培养复合型人才。(www.daowen.com)

2.2.3 加强院校与企业的人才对接平台

一是由政府、院校和商会社会组织联合搭建企业与院校科研人员交流平台,以及院校学生到企业实习的基地,如积极扩大市工商联已搭建的“院校学生企业实习基地”平台规模;二是鼓励商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定期举办相关技术研讨会,形成产业链产学研联盟,实现院校和企业资源共享、人才对接;三是组织行业内企业进行联合培训或暑期夏令营等活动,定向培养企业所需人才,提高学生能力匹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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