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找出监管与改革的平衡点,释放创新空间

找出监管与改革的平衡点,释放创新空间

时间:2023-05-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4.4.2完善“四新”经济发展的法制保障方式浦东近年涌现的“四新”企业,总体呈点上开花状态,并未形成一定规模,根本原因在于通过典型突破的方式,尚未实现根本制度创新,如民营票据中介,仅仅有普兰等1—2家试点,缺乏明确的金融监管归属,工商部门放开登记仍有顾虑。

找出监管与改革的平衡点,释放创新空间

近年来,民营企业发展新的瓶颈与问题,集中体现在经营方式、商业模式创新中遇到的与既有政府监管模式之间的冲突。从激发民营企业活力,促进“四新经济”发展的角度,下一步可从以下三个方面着力支持民营企业创新。

4.4.1 探索新模式、新业态的灵活支持政策

近年来,浦东在探索适应“四新”经济发展的政府管理创新方面,做了许多尝试与改革。支持这些企业创新活动,与传统的财政支持手段不同,需要多部门联动改革。建议在“十三五”产业支持政策中,增加新商业模式支持门类,每年安排一定额度,但不规定具体约束条件,采取类似创业大赛的模式,通过评审委员会对其商业价值、产业贡献、创新引领等的评价,确定政府支持的具体内容。

4.4.2 完善“四新”经济发展的法制保障方式(www.daowen.com)

浦东近年涌现的“四新”企业,总体呈点上开花状态,并未形成一定规模,根本原因在于通过典型突破的方式,尚未实现根本制度创新,如民营票据中介,仅仅有普兰等1—2家试点,缺乏明确的金融监管归属,工商部门放开登记仍有顾虑。在这些遭遇法律空白的创新领域,可充分利用市人大支持浦东综改决定的精神,可由市政府或浦东新区政府率先形成监管办法,明确监管部门,理清职责界限,并向中央有关部门备案先行试点。

4.4.3 构建创新互动空间,加强民营企业之间、监管部门与民营企业之间的沟通与碰撞

可在开发区层面,通过创新园区治理机制、构建产业联盟等多种方式,加强企业与监管部门、企业与企业乃至企业与研究机构之间常态化沟通对接,碰撞创新需求,探讨监管方式,形成有活力、高效率的创新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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