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玻璃门”现象也同样较为普遍。主要体现为准入门槛不一,事实上的高门槛阻止了普通民营资本的进入且毫无竞争力可言。
3.2.1 融资租赁公司
以我国金融租赁业为例,目前内外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监管问题存在着明显差异(详见表J9-4)。
表J9-4 融资租赁公司监管区别
数据来源:法规整合所得。
融资租赁企业作为我国的朝阳行业,自2015年以来,各级政府就不断释放各类利好消息。8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15〕68号印发《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9月1日,国办接连下发《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9号),两份《指导意见》进一步发挥融资租赁业的巨大潜能,拓宽服务领域,挖掘市场细分领域。
在自贸区,融资租赁的各种壁垒正在逐步消除。以上海为例,2015年10月12日,浦东新区发布《关于促进浦东新区融资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吸引更多融资租赁企业在浦东集聚发展。浦东融资租赁业已形成规模化、集聚化、多元化发展态势,截至2015年9月底,注册在浦东的融资租赁母公司达到1 207家,注册资本总额4 243亿元,租赁合同余额超过1万亿元,均约占全国的三成。自贸区金融创新释放出的制度红利,形成了融资租赁的便利化融资环境,企业借助自由贸易账户,即可从境外融入低成本资金。从目前来看,自贸区内统一了内外资融资租赁企业准入标准、设立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但是仍然存在以下差异(详见表J9-5)。
表J9-5 上海自贸区融资租赁公司设立区别
数据来源:上海市工商联《民营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差别化待遇情况报告》等整合。(www.daowen.com)
据黄浦法院发布的《2014—2015年融资租赁案件审判白皮书》显示,随着国务院出台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融资租赁行业案件数量也在快速增长,2014年全年及2015年前三季度,黄浦区法院共受理融资租赁案447件。在该类案件中,出租人相对集中,主要集中于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和富士施乐租赁有限公司两家,分别占受理案件总数的62.86%和26.85%,其中涉案的超过9成为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这也从侧面反映出自贸区内外资融资租赁企业设立及经营环境优于内资融资租赁企业。
3.2.2 小贷公司
我国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自2005年起在山西、陕西、四川、贵州、内蒙古五省试点,并于2008年推向全国,已成为小微企业融资和民间资金进入金融领域的重要渠道。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统计数据,截至2015年6月30日,全国共设立小额贷款公司8 951家,实收资本8 443.25亿元,贷款余额9 594.16亿元,从业人员达到了11.4万人,相比2014年末,小额贷款公司数量、贷款余额均继续增长,公司数量净增加了160家,贷款余额增加了173.78亿元。从目前来看,小贷公司的发展仍存在以下几个问题:首先是对小贷公司身份定位依然模糊,无法享受金融机构优惠政策亦无其他优惠措施;其次是对小贷公司的认识存在误区和偏差,往往将其与民间借贷甚至高利贷联系起来;再次是对小贷公司的管理权限存在错配(归地方金融办、局管),国家层面并没有主管部门(银监会、人民银行都不管),只在2008年出台过一个银监会23号文件;最后是小贷公司融资渠道少、比例低,融资杠杆比例不仅远低于金融机构,甚至低于一般工商企业。
2015年10月30日一行三会一局联合发布《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对行业分类再次进行了调整,将非货币银行服务类金融业企业分为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及典当行。但是,此次的分类只是统计需要做的分类,部分应用层面仍然需要从是否获得金融牌照上加以区分。目前,《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由银监会起草完成,新办法对小贷定位不变,业界最为关注的杠杆率调整比例也依然未定。
上海地区现有的143家小贷公司中也不乏国资及民营权贵垄断现象,以上海浦东新区邦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为例,其股东有上海北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东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财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骏合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共六家企业法人。笔者以上海北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两家企业为线索分析股权结构发现这两家企业均有国资背景(详见图J9-2)。
图J9-2 上海浦东新区邦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结构图
数据来源:依据“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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