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本溢价
除股份有限公司外的其他类型的企业,在企业创立时,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与注册资本一致,一般不会产生资本溢价。但在企业重组或有新的投资者加入时,常常会出现资本溢价。因为在企业进行正常生产经营后,其资本利润率通常要高于企业初创阶段,另外,企业有内部积累,新投资者加入企业后,对这些积累也要分享,所以新加入的投资者往往要付出大于原投资者的出资额,才能取得与原投资者相同的出资比例。投资者多缴的部分就形成了资本溢价。
案例分析6-8:产生资本溢价时的账务处理
A有限责任公司由两位投资者投资200 000元设立,每人各出资100 000元。一年后,为扩大经营规模,经批准,A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300 000元,并引入第三位投资者加入。按照投资协议,新投资者需缴入现金110 000元,同时享有该公司三分之一的股份。A有限责任公司已收到该现金投资。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A有限责任公司的会计分录如下:
本例中,A有限责任公司收到第三位投资者的现金投资110 000元中,100 000元属于第三位投资者在注册资本中所享有的份额,应记入“实收资本”科目,10 000元属于资本溢价,应记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
2.股本溢价
股份有限公司是以发行股票的方式筹集股本的,股票可接面值发行,也可按溢价发行,我国目前不准折价发行。与其他类型的企业不同,股份有限公司在成立时可能会溢价发行股票,因而在成立之初,就可能会产生股本溢价。股本溢价的数额等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时实际收到的款额超过股票面值总额的部分。
在接面值发行股票的情况下,企业发行股票取得的收入,应全部作为股本处理;在溢价发行股票的情况下,企业发行股票取得的收入,等于股票面值部分作为股本处理,超出股票面值的溢价收入应作为股本溢价处理。
发行股票相关的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如果是溢价发行股票的,应从溢价中抵扣,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无溢价发行股票或溢价金额不足以抵扣的,应将不足抵扣的部分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www.daowen.com)
案例分析6-9:产生股本溢价时的账务处理
B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了普遍股50 000 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4元。B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发行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共计6 000 000元。假定发行收入已全部收到,发行费用已全部支付,不考虑其他因素,B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收到发行收入时:
应增加的资本公积=50 000 000×(4-l)=150 000 000(元)
本例中,B股份有限公司溢价发行普通股,发行收入中等于股票面值的部分50 000 000元应记入“股本”科目,发行收入超出股票面值的部分150 000 000元记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
(2)支付发行费用时:
本例中,B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溢价150 000 000元高于发行中发生的交易费用6 000 000元,因此,交易费用可从股本溢价中扣除,作为冲减资本公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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