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值税概述
增值税是指对我国境内销售货物、进口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进口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纳税人的经营规模及会计核算的健全程度,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根据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计算确定;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征收率计算确定。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增值税(即进项税额),可从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即销项税额)中抵扣。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通常包括:
①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②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一般纳税企业的核算
为了核算企业应交增值税的发生、抵扣、交纳、退税及转出等情况,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并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
(1)采购物资和接受应税劳务
企业从国内采购物资或接受应税劳务等,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采购成本或应计入加工、修理修配等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或“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委托加工物资”“管理费用”等科目,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可抵扣的增值税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总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货物发生的退货,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案例分析5-8:采购物资和接受应税劳务时,应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雷顿公司购入一批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货款60 000元,相应的增值税率为13%,增值税额7 800元,货物尚未到达,货款和进项税款已用银行存款支付。该企业采用计划成本对原材料进行核算。雷顿公司有关的账务处理如下: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企业购入免征增值税货物,一般不能够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但是对于购入的免税农产品,可以按照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并准予从企业的销项税额中抵扣。企业购入免税农产品,按照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接买价扣除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借记“材料采购”“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案例分析5-9:采购物资和接受应税劳务时,应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雷顿公司购入一批免税农产品,价款100 000元,规定的扣除率为10%,货物尚未到达,货款已用银行存款支付。雷顿公司有关的账务处理如下:
进项税额=购买价款×扣除率=100 000×10%=10 000(元)
企业购进固定资产所支付的不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应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企业购进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其所支付的增值税额应计入购入货物的成本。
案例分析5-10:采购物资和接受应税劳务时,应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雷顿公司购入一台不需要安装的设备,价款及运输保险等费用合计300 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39 000元,款项尚未支付。雷顿公司有关的账务处理如下:
本例中,企业购进固定资产所支付的增值税额39 000元,应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
案例分析5-11:采购物资和接受应税劳务时,应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雷顿公司购入一批基建工程所用物资,价款及运输保险等费用合计5 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650元,物资已验收入库,款项尚未支付。雷顿公司有关的账务处理如下:
本例中,企业购进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所支付的增值税额650元,应计入购入货物的成本。
案例分析5-12:采购物资和接受应税劳务时,应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雷顿公司生产车间委托外单位修理机器设备,对方开来的专用发票上注明修理费用10 000元,相应的增值税率为13%,增值税额1 300元,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雷顿公司有关的账务处理如下:
(2)进项税额转出
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在建工程”“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属于转作待处理财产损失的进项税额,应与遭受非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在产品或库存商品的成本一并处理。
购进货物改变用途通常是指购进的货物在没有经过任何加工的情况下,对内改变用途的行为,如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企业下属医务室等福利部门领用原材料等。
案例分析5-13: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账务处理
因意外火灾雷顿公司毁损一批库存材料,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确认的成本为10 000元,相应的增值税率为13%,增值税额1 300元。雷顿公司有关的账务处理如下:
案例分析5-14: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账务处理
因火灾雷顿公司毁损一批库存商品,其实际成本80 000元,经确认损失外购材料的增值税10 400元。雷顿公司有关的账务处理如下:
案例分析5-15: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账务处理
雷顿公司建造厂房领用生产用原材料50 000元,原材料购入时支付的增值税为6 500元。雷顿公司有关的账务处理如下:
案例分析5-16: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账务处理
雷顿公司所属的职工医院维修领用原材料5 000元,其购入时支付的增值税为650元。雷顿公司有关的账务处理如下:(www.daowen.com)
(3)销售物资或者提供应税劳务
企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营业收入和应收取的增值税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照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发生的销售退回,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案例分析5-17:销售物资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账务处理
雷顿公司销售一批产品,价款500 000元,相应的增值税率为13%,按规定应收取增值税额65 000元,提货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已交给买方,款项尚未收到。雷顿公司有关的账务处理如下:
案例分析5-18:销售物资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账务处理
雷顿公司为外单位代加工电脑桌400个,每个收取加工费100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加工完成,款项已收到并存入银行。雷顿公司有关的账务处理如下:
此外,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应当参照企业销售物资或者提供应税劳务进行账务处理。
(4)视同销售行为
企业的有些交易和事项从会计角度看不属于销售行为,不能确认销售收入,但是按照税法规定,应视同对外销售处理,计算应交增值税。视同销售需要交纳增值税的事项如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无偿赠送他人等。在这些情况下,企业应当借记“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等。
案例分析5-19:销售物资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账务处理
雷顿公司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自行建造职工俱乐部。该批产品的成本为200 000元,计税价格为300 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3%。雷顿公司有关的账务处理如下:企业在建工程领用自己生产的产品的销项税额=300 000×13%=39 000(元)
(5)出口退税
企业出口产品按规定退税的,按应收的出口退税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6)交纳增值税
企业交纳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贷方余额,表示企业应交纳的增值税。
案例分析5-20:交纳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雷顿公司以银行存款交纳本月增值税100 000元。该企业有关的账务处理如下:
案例分析5-21:交纳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雷顿公司本月发生销项税额合计84 770元,进项税额转出24 578元,进项税额20 440元,已交增值税60 000元。
该企业本月“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余额为:
84 770+24 578-20 440-60 000=28 908(元)
该金额在贷方,表示企业尚未交纳增值税28 908元。
3.小规模纳税企业的核算
小规模纳税企业应当按照不含税销售额和规定的增值税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时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企业不享有进项税额的抵扣权,其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增值税直接计入有关货物或劳务的成本。因此,小规模纳税企业只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设置专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增值税,借方登记已交纳的增值税;期末贷方余额为尚未交纳的增值税,借方余额为多交纳的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企业购进货物和接受应税劳务时支付的增值税,直接计入有关货物和劳务的成本,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案例分析5-22:小规模纳税企业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某小规模纳税企业购入一批材料,取得的专用发票中注明货款10 000元,相应的增值税率为13%,增值税1 300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材料已验收入库(该企业按实际成本计价核算)。该企业有关的账务处理如下:
本例中,小规模纳税企业购进货物时支付的增值税1 300元,直接计入有关货物和劳务的成本。
案例分析5-23:小规模纳税企业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某小规模纳税企业销售一批产品,所开出的普通发票中注明的货款(含税)为20 600元,增值税征收率为3%,款项已存入银行。该企业有关的账务处理如下: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20 600÷(l+3%)=20 000(元)
应纳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20 000×3%=600(元)
该小规模纳税企业月末以银行存款上交增值税600元。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此外,企业购入材料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比照小规模纳税企业进行处理,发生的增值税计入材料采购成本,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