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不公导致收入差距过大,主要表现在社会阶层差距、城乡差距和区域差距三方面。基尼系数作为衡量居民收入分配差异状况的一个重要指标已被国际公认,0.4是警戒线。目前发达国家的基尼系数一般在0.24~0.36之间。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基尼系数为0.18,属于极度平均社会;2000年我国基尼系数即已突破国际警戒线,达到0.412(国家统计局自2000年后未再公布基尼系数)。据世界银行测算,中国2009年的基尼系数是0.47;另有代表性的观点认为,目前中国的基尼系数为0.52;2012年9月发布的中国首部《社会管理蓝皮书》认为,2010年中国的基尼系数已达0.438。数据尽管有所差异,但我国的收入(财产)分配格局已经严重失衡则是不争的事实。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从1978年的1∶2.37,逐步上升,到2007年达到1∶3.33,此后略有下降,到2011年仍是1∶3.13。总体上看,城乡差距呈现先降后升、小降大升、总体上升的曲线。区域收入差距主要表现在东、西部之间。1978年以来,我国东部城、乡居民收入分别是西部的1.07和1.42倍,该数据逐年上升,2006年达到最高峰——分别为1.54和2.00倍,之后微弱下降,到2011年,该数据分别为1.52倍和1.89倍。值得关注的是,东、西部居民收入差距中,农民始终高于城镇居民。(www.daowen.com)
从行业与社会阶层上考察,分配上的差距同样巨大。我国垄断行业职工占全国职工总量的8%,但其工资和工资外收入总额却相当于全国职工工资总额的55%,暴利行业(如证券业)职工年均收入为17.21万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6倍,行业间职工工资差距最高竟达15倍左右;上市国企高管与其一线职工的收入差距在18倍左右,国企高管与社会平均工资相差128倍;收入最高的10%人群和收入最低的10%人群的收入差距,已从1988年的7.3倍上升到2007年的23倍。分配不公极大削弱了内需中坚力量——中低收入阶层的实际购买力,从而抑制内需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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