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西部合作组织:全国横向对比

西部合作组织:全国横向对比

时间:2023-05-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以甘肃某县的数据为例,该县登记注册的合作组织有10个,其中真正由农民组成、由农民管理的只有1个。

西部合作组织:全国横向对比

从数据上看,西部合作组织的发展状况在全国处于中上位置,这实际上是认识上的误区。

统计数据显示,西部地区合作组织数量在全国31个省市区中居于前位:在有2007年底数据的13个省市区中,西部的陕西位居第1,即使甘肃也位居第8,排在经济发达的广东、北京、福建等省市前面;在截至2006年底数据的12个省市区中,西部的四川、重庆、内蒙古和云南,也分别处于第2~5位,同样排在经济发达的上海市之前。

全国合作组织密度(即每万人拥有的合作组织的数量)处于前10位的省份中,西部省市区就占了5个,而市场经济最发达的广东处于倒数第1位,浙江和江苏也只排在12和14位。

从合作组织规模(每个合作组织拥有的户数)上看,西部的四川处于第2位,新疆为第4位,即使青海、内蒙古、甘肃也分别排在第7、11、12位,而经济发达的广东、山东等省却位居20、23位。

这三组数据均反映出西部合作组织在全国均处于领先和比较领先地位,这似乎印证了“贫穷较富裕有更强的合作冲动和愿望,更需要发展合作经济组织”的观点。但由于数据不完整(如截止时间不同等)、统计口径不统一和数据水分比较大等原因,不具有客观上的可比性。甘肃的合作组织中,许多是由政府职能部门演变(翻牌)而来。以甘肃某县的数据为例,该县登记注册的合作组织有10个,其中真正由农民组成、由农民管理的只有1个。实际上这种情况在甘肃其他地方普遍存在,在西部有一定代表性。(www.daowen.com)

笔者针对甘肃不同区域的60个乡镇已加入合作组织的农户,从10个方面对合作组织的功能进行调研,借以反映调研对象对合作组织的认知度、信任度、重视度。汇总情况反映,除在产品销售上认为合作组织发挥的功能比较大(63%)外,其余诸如生产经营资金问题、生产计划安排、生产经营信息获取、良种化肥农资来源、技术问题以及增收等方面数值均低,其比例分别为0%、7%、12%、17%、8%和36%,在维护会员权利上选择“能”和“基本能”的两项合计只有8%,表现在会员的满意度上,“满意”和“基本满意”的两项合计仅为35%

可见,合作组织在甘肃农村的认知度、信任度、重视度均比较低。并且,越是在落后地区,这种现象就越严重。

笔者的基本结论是:甘肃多数地方的合作组织仍处于较低的层次,大多数农村的合作组织尚处于萌芽状态,这在西部具有普遍代表性。

上述认识上的局限性,就导致地方政府有关政策或“方案”普遍具有以指标化为显著特征的“一刀切”现象。这种忽视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事物发展规律的揠苗助长行为,从根本上扭曲了政府农村经济工作和新农村建设的发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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