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经营权流转是农业规模经营的前提,也是合作组织发展壮大的必要条件。但如果没有政府政策引导与扶持,西部农村的土地流转难以推进。东部发达地区的经验值得西部借鉴。
浙江湖州市首先出台了《扶持粮田适度规模经营若干政策》《关于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通过财政扶持、贷款担保、金融支持、政策性农业保险等方面,扶持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发展。其管辖的各县区也出台了推进土地流转的相关扶持政策,按照流转规模分别给予每亩50元至500元不等的扶持;为了确保土地流转后的相对稳定,还探索建立了土地流转价格逐年增长和随物价变动机制,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充分调动了土地流转双方的积极性。其次,构建以县农村土地流转网上服务平台为依托、以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为主体、以村土地流转服务站为基础的三级服务网络,确保土地流转供求信息有效对接。第三,通过政府对农民培训,以离土流转方式加快劳力转移,为加快推进土地流转创造有利条件。第四,培育经营主体、提升土地流转。第五,强化基础建设,助推土地流转。第六,完善社保体系,保障土地流转。将离土流转与人口集中和整体迁移扶贫三者有效结合,是西部农村土地流转政策创新的方向。
【注释】
[1]本文系2008年甘肃省社科规划课题《甘肃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与国家行政学院科研合作基金课题《西部农村经济合作问题研究——以甘肃为例》(编号:08JJKT062)的阶段性成果,发表于《甘肃社会科学》,2009年第5期。
[2]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08》,多数数据截止到2007年末,但也有省是2006年的,山西和天津是已登记数据;其他数据源于各省市区农业主管部门,转引于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网:http://www.cfc.agri.gov.cn/cfc/html/98/2008/20080728094027218326946/20080728094 027218326946_.html。
[3]发达国家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及启示,黄岗合作经济网,http://www.hgcoop.com/POParticle/38/186.Html。
[4]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网,http://www.cfc.agri.gov.cn/cfc/html/column_73.html。(www.daowen.com)
[5]甘肃省2006年劳务输出增收工作综述,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http://www.molss.gov.cn/gb/zt/2007-02/02/content_162557.htm。
[6]《甘肃统计年鉴—2008》,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8年版。
[7]孟明君:《贫困与贫困文化——对甘肃贫困地区贫困文化的思考》,《甘肃发展热点问题研究》,北京,中国文联出版社,2005年,第855-856页。
[8]《甘肃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实施方案》(甘农牧〔2008〕228号)提出:2008—2012年合作经济组织覆盖率分别为28%、33%、38%、43%、45%;合作组织建设数量分别为600、900、1200、1400、1600个;社员每年增收分别为100、150、200、250、320元。
[9]《甘肃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实施方案》(甘农牧〔2008〕228号)提出:2008—2012年合作经济组织覆盖率分别为28%、33%、38%、43%、45%;合作组织建设数量分别为600、900、1200、1400、1600个;社员每年增收分别为100、150、200、250、320元。
[10]《临泉县“能人经济”带富千家万户》,安徽先锋网,http://www.ahxf.gov.cn/shownew.asp?ID=11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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