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发展合作组织:西部农民增收的主要途径?

发展合作组织:西部农民增收的主要途径?

时间:2023-05-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真正意义上的合作组织也确实具有增收功能,但这种功能是否是现阶段西部农民增收的主要途径,却缺乏数据支持。笔者在甘肃的实地调研发现,不同区域的合作组织的增收功能存在较大差异:农村市场经济发展水平越高、人口密度越大、交通越便利的地区,这种功能越强,增收功能与区域经济市场化程度呈明显的正相关性。可见,外出打工已经成为目前甘肃农村农民增收最显著和最主要途径。

发展合作组织:西部农民增收的主要途径?

在中国,政府鼓励发展合作组织的初衷是增强农村经济竞争力,其根本目的是提高农民实际收入。真正意义上的合作组织也确实具有增收功能,但这种功能是否是现阶段西部农民增收的主要途径,却缺乏数据支持。通过对2007年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农民合作组织情况的汇总,发现在全国31个省市区中,有17个省市区没有提供增收方面的比较数据(合作组织成员与非成员比较,下同),在业已提供此方面数据的14个省市区中,增幅在15%~20%左右的有9个(除甘肃外多数属于农业经济发达省区),增幅在10%以下的有4个,增幅在100%以上的1个(广西增幅高达109.7%,该数据的真实性有待证实),最低的是天津,仅为3.1%[4]。显然,这些数据未能正确反应合作组织的增收功能。

笔者在甘肃的实地调研发现,不同区域的合作组织的增收功能存在较大差异:农村市场经济发展水平越高、人口密度越大、交通越便利的地区,这种功能越强,增收功能与区域经济(特别是农业经济)市场化程度呈明显的正相关性。在农民居住分散、农(牧)业经济市场化程度低下的地区,基本没有合作组织,如甘南藏族自治州迭部县的旺藏乡和玛曲县的采日玛乡、临夏回族自治州东乡族自治县的那勒寺镇、定西市漳县马泉乡、酒泉市肃北蒙古族自治县的马鬃山镇和肃州区的黄泥堡裕固族乡等尚无合作组织,而在一些农(牧)业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不仅产生众多合作组织,而且其增收功能也比较强,一般都在20%以上。(www.daowen.com)

然而,即便如此,合作组织也不是这些地方一般农民增收的主要途径。对于有劳务输出的农户而言,农业收入远远低于外出打工收入——这是农业经济发展水平低下决定的。“出去一人,致富全家”、“要走致富路,外出搞劳务”已经从口号变成事实。数据显示,2006年,甘肃省共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达535.5万人(次),创劳务收入151.2亿元[5],平均每人收入2823.53元,而甘肃省2005—2007年农村居民每户纯收入分别为1980.00、2134.00和2328.92元[6]。可见,外出打工已经成为目前甘肃农村农民增收最显著和最主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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