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31个省市区中,究竟哪里的合作组织发展最好,这不仅关系到合作组织发展的理论问题,对指导合作组织的实践也具有重要意义,但该问题学术界和政界迄今尚无定论。一是因为官方统计数据缺乏全面性和统一性,二是因为缺乏衡量的客观标准。
合作组织的密度。合作组织的密度是指每万名农民拥有的合作组织数量,该指标从数量上反映了合作组织的发展程度,一般认为,指标越高说明合作组织在该省市区的普及程度以及被农民接受程度越高。按照这个标准,全国合作组织发展水平处于前10位的分别是山东、北京、陕西、重庆、吉林、黑龙江、宁夏、内蒙古、上海和甘肃,其数据分别是5.1、4.4、4.2、3.7、3.5、2.7、2.6、2.5、2.4、2.3人;处于后10位的分别是安徽、西藏、青海、天津、福建、云南、新疆、贵州、广西、广东,具体数据分别为1.3、1.2、1.1、0.9、0.9、0.9、0.9、0.8、0.6、0.3人[2]。
排名显示,西部12个省市区中,处于前10位和后10位的各有5个,另外,全国经济最发达的广东省处于倒数第一位,经济发达程度居全国第二位的山东则处于第一位。这就产生一个问题:合作组织发育和成长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存在何种关系?
合作组织的规模。合作组织的规模是指每个组织拥有的人数(或户数)。理论上该指标越高,说明该地区的合作组织发育程度越好、影响力越大。《中国统计年鉴—2008》数据显示,该指标处于前10位的分别是天津、四川、湖北、新疆、河北、安徽、青海、湖南、辽宁和云南,具体数据分别为951、545、442、366、349、300、286、282、259、255人(户);处于后10位的分别是上海、山东、贵州、西藏、河南、浙江、海南、江苏、山西和重庆,具体数据分别为137、136、136、122、98、73、51、32、28、21人(户)。(www.daowen.com)
比较以上两组数据,合作组织的规模前10位与密度前10位省市区无一重合,相反,山东、重庆、上海在密度上处于前10位,但在规模上却处于后10位;天津、新疆、安徽、青海和云南,在规模上处于前10位,但在密度上却处于后10位。因此,这些指标难以反映各地合作组织的发展水平,并且,按照以上指标数据推论,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与合作组织发展程度不存在必然联系。显然,这个结论失之偏颇。问题出在哪里?
依靠官方目前发布的书面数据,无法判断和比较全国各地合作组织的实际发展水平。一是因为数据截止年限、统计口径等不同,二是因为各地数据掺杂水分,三是缺乏客观评价标准。由于上述原因,笔者认为,目前统计数据反映的合作组织的密度和规模不能成为评价各地合作组织优劣的主要标准,合作组织的“功能”才能比较客观地反映各地合作组织的发展水平。但有关数量模型难以解决这一问题,只有通过对实地调研数据的定性分析,才能揭示不同区域合作组织的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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