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地方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全面推广

地方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全面推广

时间:2023-05-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从全国范围来看,甘肃省在这方面动手较晚。从政策层面上看,甘肃省的实施意见中关于发展和支持循环经济的有关政策不太具体和全面;从法律层面上看,国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甘肃省缺乏相应法律法规。这就使甘肃省微观经济主体推行循环经济的驱动力和强制力不足,从而影响循环经济的发展速度和质量。因此,制定地方《循环经济促进法》并出台相应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法规,不仅必要而且必须。

地方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全面推广

传统经济是一种由“资源—产品—污染排放”所构成的物质单向流动的经济,循环经济则是在可持续发展思想指导下,按照清洁生产的方式,对能源及其废弃物实行综合利用,是一种“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的经济,其特征是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它“按照生态规律利用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实现经济活动的生态化转向”[15],是甘肃等西部省区工业强省战略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和重要保证。但从全国范围来看,甘肃省在这方面动手较晚。2005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颁布后,许多省区立即响应并颁布各自的发展循环经济的实施意见(如广西、新疆、安徽、四川、重庆等省市区在2005年即已颁布,山西、河北、吉林、湖北、青海等省也在2006年颁布),甘肃省2008年9月被列为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第二批试点省份后,也未出台循环经济的实施意见,直到2008年11月14日甘肃省才颁布《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实施意见》。从政策层面上看,甘肃省的实施意见中关于发展和支持循环经济的有关政策不太具体和全面;从法律层面上看,国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甘肃省缺乏相应法律法规。这就使甘肃省微观经济主体推行循环经济的驱动力和强制力不足,从而影响循环经济的发展速度和质量。因此,制定地方《循环经济促进法》并出台相应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法规,不仅必要而且必须。(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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