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加强小城镇建设,促进劳动力转移

加强小城镇建设,促进劳动力转移

时间:2023-05-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国家统计局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6.8万个农户的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务工收入增加对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41.8%。以小城镇的二、三产业作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有效载体,实现劳动力就地转移,既是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所在,也能降低城市就业压力和全国的交通压力。

加强小城镇建设,促进劳动力转移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要逐步提高城镇化水平,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发展小城镇要以现有的县城和有条件的建制镇为基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同发展乡镇企业和农村服务业结合起来”;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进一步指出,“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发展乡镇企业,壮大县域经济,多渠道转移农民就业”,这充分说明了小城镇建设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在农民增收中的作用和地位。国家统计局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6.8万个农户的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务工收入增加对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41.8%。转移农村劳动力要广开门路,多渠道并举。农村劳动力转移有两种情形:一是就地向二、三产业转移,这是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问题的途径;二是跨地区向非农行业转移,它虽能快速增加农民收入,但对当地新农村建设而言,只能是权宜之计。因为,从长期来看,农民工的大范围的跨地区流动,不符合我国实际,也不利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它会使农村“空巢”现象出现,进而导致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凋敝与萎缩,日本和韩国等国家在这方面已为我们提供了足够的经验和教训。以小城镇的二、三产业作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有效载体,实现劳动力就地转移,既是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所在,也能降低城市就业压力和全国的交通压力。

从操作层面上看,针对西部农民居住分散的特点,小城镇建设必须与新农村建设进行有机结合。首先将农民进行政府主导下的相对集中——即将农民从不适合居住的地区向乡镇和城镇集中,这不仅使正在实行的“村村通”工程更加经济可行,更重要的是可以完成人口聚集,形成西部小城镇建设的基础;其次,在政府主导(必须是政府主导)下通过招商引智和招商引资(决非以往单纯的“招商引资”),大力发展二、三产业,逐步形成产业集群,从而为从各地聚集而来的人口提供大量就业和创业机会。这是中国西部新农村建设的“路线图”。(www.daowen.com)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