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甘肃全省共有69个县域经济单位。2004年末,甘肃县域总人口1850.33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70.66%;县域土地面积为41万多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92%;实现国内生产总值(GDP)655.82亿元(其中,县域农业总产值341.55亿元,占52.08%),占全省GDP总量的42.07%。县域实现地方财政收入20.67亿元,占全省的9.6%。县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02.73亿元,占全省的40.04%。人均GDP是3544.36元。甘肃省县均GDP18.13亿元,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37.9%[2]。到2005年底,全省69个县域经济单位的人口总数下降为1811.28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比例也下降到69.82%,全省县域GDP为788.47亿元,占全省GDP总量的41%,各县(市)实现财政收入20.54亿元,仅占全省财政收入的8%,各县(市)财政支出达147.93亿元,约占全省财政支出的35%。2005年全国县域内人口总数达9.18亿,占全国总人口的70.24%,全国县域经济的GDP达8.81万亿元,占全国GDP的48.1%,全国县域经济的地方财政收入达2646.6亿元,约占全国地方财政收入的20%[3]。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第一,甘肃的县域人口比重与全国情况基本相当,2005年全国县域总人口为9.15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70.41%,甘肃县域人口约占全国县域总人口的1.98%,说明甘肃同全国一样,县域人口在其总人口构成中占举足轻重的地位;第二,从甘肃县域GDP占全省GDP的比重来看,2005年全国县域GDP(为8.81万亿元)占全国GDP的48.1%,甘肃比全国低7.1个百分点,说明甘肃县域经济对整个经济贡献低于全国水平;第三,甘肃县域GDP占全国县域GDP的比重仅为1.10%[4],与其1.98%的县域人口比重比较明显偏低,说明甘肃县域人均GDP远远低于全国水平;第四,在甘肃县域经济总量中农业总产值占52.08%,说明农业在甘肃县域经济中占主导地位;第五,甘肃县域经济单位的财政收入只占全省财政收入的8%,而其财政支出却高达35%,是其收入的4.4倍,收支比例严重失调。(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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