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比较研究发现,发达国家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管制的基本理念为:住房保障是世界各国在法律上所明确的、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1998 年我国在进行住房制度改革时,就明确了建设保障性住房的重要性和地位,《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中就规划要大规模的进行保障性住房建设。但是,目前我国经济适用房供给非常不足,大量的增加经济适用房供给和廉租房供给制度,是改善我国的住房状况的很好举措,政府要完善住房社会保障政策水平,充分发挥其社会保障的作用已迫在眉睫。
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的非均衡发展,我国当前面临的人口问题和住房问题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在大城市,有大量的流动人口带来强劲的住房需求,可这些人群买不起昂贵的城市住房,同时,与强劲的需求相比,大城市的住宅用地供给不足;在中小城市,大量的商品住宅闲置,一方面是由于根本没有那么多的人口需求,另一方面是人们的购买力还不足以支付当地房价;在农村,随着农村人口老龄化及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在城镇定居工作,“空心村”“空巢村”现象严重,大量的宅基地闲置。针对这些问题,要以城乡统一和区域均衡发展的就业思想引导人口布局和住房布局,挖掘农村农业产业化潜力,以产业带就业,减少过度偏重于城市和非农业带来的社会问题和农业、农产品问题。
目前我国经济适用房投资相对不足,所以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已经提上日程。具体的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方面,构建梯度的保障性住房供给。保障性住房的供给也按照需求家庭情况分为三类:为最低收入的家庭提供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为中等收入家庭提供公共租赁房和经济适用房,为暂时缺乏住房购买力的有潜力家庭提供双限房。另一方面,引导保障性住房不用梯度之间的流动。家庭可以根据收入的变动情况在几类保障性住房之间进行选择变动,在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中间有一个流动系统,廉租房家庭的收入增加后,增加所缴纳租金就可以搬到更大面积的廉租房中等。信息公开,公开透明的分配保障性住房,建立保障性住房信息库,将获得保障性住房家庭的状况和获得保障性住房的情况建立数据库,认真核查信息的真实性,保证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公平性。 (www.daowen.com)
“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住房制度体系,对不同层次购房需求实行针对性调控。地方政府应鼓励自主购房与租房行为,发展和完善住房租赁市场;针对困难群体,应推进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建设;针对“夹心层”居民,则要根据实际情况发展共有产权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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