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新时代下我国城镇化进程演变

新时代下我国城镇化进程演变

时间:2023-05-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新型城镇化是事关未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明确中国城镇化的现状,则是把握新型城镇化方向的基本前提。根据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基本划分,中国城镇化的发展历程大体上经历了6个历史阶段。1949年,中国的城镇化率仅有10.64%,这意味着中国有接近90%的居民生活在农村地区,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国。受此影响,1961—1963年间,城镇人口累计减少1427万人,城镇化率累计降低2.91个百分点,出现了罕见的“逆城镇化”现象。


新时代下我国城镇化进程演变

新型城镇化是事关未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明确中国城镇化的现状,则是把握新型城镇化方向的基本前提。而当前中国城镇化的现状到底如何,则需要从中国城镇化的历程中寻找答案。近代以来,中国长期处于军阀割据、连年战乱、国贫民弱的局面。受此影响,近代中国城镇化水平一直在低位徘徊。因此对于中国而言,大规模的城镇化是在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才逐步开启的。历经近七十年的曲折发展,中国的城镇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城镇人口由1949年的5 765万人,跨越式地增至2017年的81 347万人。城镇化率由1949年的10.64%,快速增至2017年的58.52%,年增提高0.7个百分点。根据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基本划分,中国城镇化的发展历程大体上经历了6个历史阶段。

第一阶段(1949—1957年)为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城镇化起步时期。我国城镇化率从1949年的10.64%逐步提高到1957年的15.60%。50年代,由城市迁往乡村和由乡村迁入城市的人数之比为1∶1.8,说明当时的城镇化进程是健康的,呈城乡迁移无阻碍的良性循环状态。新中国成立初期,百废待兴,城镇化处于一个相对较低的水平上。1949年,中国的城镇化率仅有10.64%,这意味着中国有接近90%的居民生活在农村地区,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国。这一时期,为了恢复国民经济,新中国实施了“重点建设、稳步前进”指导方针,到1952年底,国民经济得到了初步恢复,全国工农业总产值已经比1949年增长了77.5%。伴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新中国的城镇建设也开始起步,城市数量在新中国成立之初132个城市的基础上,通过新建、扩建等形式发展至160个。1953年中国第一个五年计划实施后,作为对城市建设的指导,中央及时出台了《关于城乡划分标准的决定》以及《关于市政建制的决定》等文件,进一步推动了城镇化水平的稳步提升,截至1957年,全国城镇人口已达到9 949万人,较1949年增加了5 184万人,年均增加648万人,年均增速达到7%,是同期社会总人口的年平均增长率的3倍多;同期城镇化率也由1949年的10.64%提升至15.39%,年均增长接近0.6个百分点,城镇化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第二阶段(1958—1965年)为“大跃进运动伴生的城镇化震荡波动时期。这一时期的“大跃进”等运动使中国城镇人口频繁波动,使城镇化率在16.25%~17.97%之间浮动。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颁布,将户籍划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并对人口自由流动实行严格限制和政府管制。户籍制度、就业制度和人民公社制度使城乡二元体制制度化。“一五计划”的顺利执行和国名经济的初步恢复,使得党内幵始出现急于求成的倾向,工业化发展和城镇建设开始违背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盲目做计划、上项目,被称为“大跃进”时期。为了配合工业发展“大跃进”的需要,农村人口开始大量向城市迁移,在短短三年间,全国新增城市33个,新建建制镇175个,城镇人口化率达到19.75%,年均提高1.45个百分点,其中仅1969年就比上年提高了3.34个百分点。尽管从城镇化角度看,农村人口了短时期内的大规模迁徙有利于城镇化水平的提升,但是这种违背城市化基本规律的“虚假城镇化”是不可持续的。由于决策失误,城市人口的过度膨胀造成了城市经济的严重困难,从1961年开始,国家决定对经济采取“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停建、缓建了一批工业项目,并动员大量城镇人口回到农村,同时通过降低部分新设市的行政级别,提高建制镇等手段压缩城市数量。受此影响,1961—1963年间,城镇人口累计减少1427万人,城镇化率累计降低2.91个百分点,出现了罕见的“逆城镇化”现象。尽管这种调整是对“大跃进”时期超快速城镇所做的纠正,但对我国城镇化的整体进程则是一种延滞。

第三阶段(1966—1978年)为受“文革”影响的城镇化近乎停滞时期。受“文革”的影响,我国城镇化进程从1966年开始几乎停滞,城镇化率始终处于17%~18%的区间,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1978年改革开放。受前一阶段城镇化快速膨胀的影响,中国各城市相继出现了粮食短缺、城市基础设施等公共产品不足的局面,于是减员增效成为城市各单位的首要任务。然而在当时以“阶级斗争为纲”方针的指导下,这种减员增效并不是通过经济手段实现的,而是开展了大规模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致使大量城镇人口回流到农村,同时将有限的财力投入以备战备荒为目的的“三线”建设,镇化建设所需要的大量公共设施却得不到满足,造成部分城镇出现规模萎缩的现象,城镇化建设几乎停滞。尽管如此,在全国总人口快速增长的带动下,这一时期城镇人口数量从1964年12 950万人增加到1978年底的17 245万人,年均增加306.79万人,但全国总人口也由70 499万人增加到96 259万人,年均增加1 840万人,几乎是城镇人口增量的6倍。在以上两方面作用下,1965—1974年间,中国的人口城镇化率以年均0.12%的速度逐年降低。尽管从1975年其开始小幅回升,但直到1978年也仅为17.92%,几乎与1965年相当(17.98%),这一阶段的城镇化几乎停滞,城乡人口正常的迁移被打破,国民经济陷入停滞和困境。

第四阶段(1978—1995年)为稳步发展的重要转型时期。改革开放后我国城镇化水平开始逐步提升,城镇化率从18.96%稳步提高到29.04%,年均提高0.7个百分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促进了农村的繁荣,释放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蓬勃发展的乡镇企业吸纳了大量农村转移劳动力,成为中国特有的工业化和城镇化现象。1984年,《关于农民进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颁布,允许农民自带口粮迁入集镇,农业转移劳动力开始进城务工。正是在这一时期,《土地管理法》修改版确定了城乡分治的土地制度,城镇国有土地可以进行商业开发,农村集体土地实行严格的用途管制,土地财政开始支撑起城市的发展和扩张。

1978年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将全国工作的重心恢复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轨道上来,改革开放的实行也为我国我国城镇化带来了新的历史机遇和有利条件。1983年,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国范围内铺开,农村的生产力得到了解放,生产效率不断提高,粮食及其他农副产品产量迅速提高,从根本上改善了我国农产品的供需矛盾,并为乡镇企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1978年,全国乡镇企业的数量仅为152万个,但短短6年之后其数量就蹿升至606万个,就地解决了5 208万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占到全国非农就业人数的30%。乡镇企业的迅猛发展推动了改革开放后第一波城镇化快速推进的浪潮。截至1984年,全国城市数量由1978年的190个增加到300个,建制镇数量由2 173个增加到7 186个,城镇人口由17 245万人增加到24 017万人,城镇化水平由建国初期的17.92%提高到1984年的23.01%。1984年后,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转到城市,在1979年批准设立深圳、珠海、厦门和汕头4个经济特区的基础上,1984年又开放了大连、青岛等是14个沿海开放城市,并于1988年将海南全省批准为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区域的不断扩大不仅极大地促进了当地城镇化的进程,而且吸引了大量中西部地区的剩余劳动力,为中西部地区的乃至全国城镇化奠定了良好基础。截至1995年,中国人口城镇化率进一步提升29.04%,开始向城镇化中期阶段迈进。 (www.daowen.com)

总体来看,这一阶段的城镇化是以农村和城市的经济体制改革为动力,以乡镇企业的发展和小城镇的建设为突破口,为我国城镇化模式进行了有益探索,积累了宝贵经验。但受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以及计划思维的影响,经济社会发展资源配置也开始出现“双轨制”模式,对我国经济和城镇化模式产生了深远影响。

第五阶段(1996—2012年)为快速发展时期。城镇化率从29.37%提高到52.57%,年均提高1.45个百分点。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深化推动城镇化快速发展。土地有偿使用制度逐步深化,分税制改革塑造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独特关系,激发了市场活力,汽车工业和机动化发展,住房分配货币化、房地产逐步发展和繁荣,城市之间和区域之间联系增强。2001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全球化成为城镇化的另一动力。

1996年,中国的城镇化率达到了30.48%,开始步入“诺瑟姆曲线”的中期加速阶段,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城镇化进入新的历史时期。这一时期,城镇化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互叠加,使得城镇化逐渐成为国家战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规划(2000—2005年)专门开辟了题为“实施城镇化战略,促进城乡共同发展的”一章,指明“提高城镇化水平,是优化城乡经济结构,促进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和社会协调的重大措施”。此后国家“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提出要“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提高城镇综合承载……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改变了过去片面偏重大城市发展的城镇化战略。国家“十二五”规划更是对我国城镇化的健康发展进行了全面深入的阐释,提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科学制定城镇化”。

第六个阶段(2013年至今)为新型城镇化阶段。城镇化进入实质性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阶段,城镇化从“速度”导向向“质量”导向转变,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城乡一体化、区域统筹发展进入实质破冰阶段,中国的城镇化将走上更加健康的发展道路,但仍有诸多问题需要面对和解决。

2014年《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印发,更加明确了今后一个历史时期内我国城镇化的发展路径。在政策引领下,中国的城镇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城镇化率以年均1.26%的增速快速提升,截至2017年已经达到58.52%。这一时期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强劲动力,特别是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以不足3%的国土面积聚集了14%的人口,并创造了42%的GDP,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引擎。然而,由于片面追求城镇化的速度、数量和规模,中国城镇化出现了以城市拥堵、环境恶化、房价高企为特征的“城市病”,以及以农村地区青壮劳动人口快速流失、土地撂荒为特征的“农村病”并存的局面;加之改革开放以来以投资和出口为主要动力的经济发展模式后继乏力,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开始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要求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推进各项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我国的城镇化也由过去单纯注重城镇化速度发展到数量扩张和质量提升并重。此后,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在对传统城镇化进行反思与对比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提升城镇化的质量,实现城镇产业空间的扩展和功能的升级,提升城镇人居环境质量就成为新时期城镇化面临的重大问题,由此也构成了新型城镇化提出的现实依据和基本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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