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经营主要有直营连锁、特许连锁、自由连锁三种形式。
(一)直营连锁
直营连锁也称正规连锁,是指各连锁店同属一个投资主体,经营同类商品或提供同样服务,实行进货、价格、配送、管理、形象等方面的统一,总部对分店拥有全部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统一核算,统负盈亏。
在直营连锁形式下,总部采取纵深式的管理方式,直接下令掌管所有的零售点,零售点完全接受总部的指挥。直营连锁的主要任务是“渠道经营”,即通过经营渠道的拓展从消费者手中获取利润。
直营连锁经营的特点是财产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高度集中于连锁总部。
(二)特许连锁
特许连锁也称合同连锁、契约连锁、加盟连锁,是指总部同加盟店签订合同,授权加盟店在规定区域内使用自己的商标、服务标记、商号、经营技术和销售总店开发的产品,在同样形象下进行销售及劳务服务。总部对店铺拥有经营权,加盟店按销售额或毛利的一定比例向总部支付报酬。加盟店对分店拥有所有权和收益权,具备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特许连锁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①其连锁经营的核心是特许权的转让;②特许连锁的所有权是分散的,经营权是集中的;③总部向加盟店提供必需的信息、知识、技术和训练等,同时还要授予店名、商标、服务标志等的使用权,开店后还要继续进行经营指导,被授予者享有使用授予者的商标、商号、产品或经营技术等,从事经营活动的权利;④按照特许合同规定,连锁加盟店向特许权授权者(总部)采购设备和原料;⑤加盟店对总部授予的权利和提供的服务,需以某种形式向总部支付报酬。(www.daowen.com)
(三)自由连锁
自由连锁也称自愿连锁,是指各分店在保留单个资本所有权的基础上实行联合,总部和分店之间是协商、服务关系,总部统一订货和送货,统一制定销售战略,统一使用物流及信息设施。各分店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人事自主,且有很大的经营自主权。
在这种经营方式下,企业是原已存在的,而非由连锁总公司辅导创立的,所以在名称上有别于加盟店。在自愿连锁体系中,商品所有权归属各成员店,而运作技术及商店品牌则归总部持有。
自由连锁的特点为自由连锁店的所有权、经营权、财务权是相对独立的。
三种连锁形式的区别和联系见表9-5。
表9-5 三种连锁经营形式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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