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代理进口业务简介,代理进口业务的核算原则

代理进口业务简介,代理进口业务的核算原则

时间:2023-05-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代理进口业务是指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商品流通企业受国内客户委托办理进口业务的经营活动。代理进口业务发生的国外运费、保险费等一切直接费用,均由委托方负担。委托单位在收到代理单位办理货款结算时,作为进口商品购进业务处理。即进口商品应支付的进口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等。即外贸企业办理进口业务收取的手续费。代理进口业务中,一律由代理方负责对外付汇和办理有关进口核销手续,进口货款由委托方及时向代理方支付。

代理进口业务简介,代理进口业务的核算原则

代理进口业务是指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商品流通企业受国内客户委托办理进口业务的经营活动。

(一)代理进口业务的核算原则

(1)受托企业经营代理业务,应遵循不垫付进口商品资金的原则,必须由委托方预付代理进口商品的资金,代理方在收妥预付资金后,方可与国外出口商签订进口合同。

(2)受托企业在办理代理进口业务时,以本企业名义对外签订进口合同。

(3)代理进口业务发生的国外运费、保险费等一切直接费用,均由委托方负担。

(4)代理进口商品支付的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等税款,由委托方承担或由受托方垫付后再向委托方收回。

(5)受托进口商品对委托方的结算采取单到结算方式,以实际进口成本按CIF价格核算。

(6)代理手续费按CIF价格与合同规定的比例收取。

(7)代理进口商品销售实现的盈亏由委托方负责。

(二)代理进口业务的确认内容

由于外贸企业在代理进口时不垫付资金,不负担盈亏,应由委托单位自行负责。委托单位在收到代理单位办理货款结算时,作为进口商品购进业务处理。代理进口业务的确认内容包括以下几项:(www.daowen.com)

(1)国外货款。即按进口合同成交的进口商品货款。

(2)国外运保费。即以FOB价格(装运港船上交货价格)成交的进口商品,按合同支付的国外运保费用。

(3)进口税金。即进口商品应支付的进口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等。

(4)银行财务费用。即在银行办理进口商品国际结算时收取的费用。

(5)外运劳务费。即外运公司办理商品国外运输的代办手续费。

(6)代理商手续费。即外贸企业办理进口业务收取的手续费。一般比例为CIF价格(成本加保险费和运费)的3%~5%。

代理进口业务中,一律由代理方负责对外付汇和办理有关进口核销手续,进口货款由委托方及时向代理方支付。

(三)代理进口业务收入的确认

外贸企业代理进口业务,应以开出进口结算单,向国内委托单位办理货款结算的时间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由于外贸企业经营代理进口业务前,已与委托单位签订了代理进口合同或协议,就代理进口商品的名称、价款条件、运输方式、费用负担、风险责任、手续费率等有关内容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因此,当银行转来全套结算单据,经审核无误,支付进口商品货款的同时,也就可以向国内委托单位办理货款结算,即代理进口商品的销售已经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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