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营进口商品的采购成本由国外进价和进口税金两部分组成。对于难以按商品直接认定的佣金,如累计佣金,则冲减“销售费用”账户。它包括海关征收的关税和消费税。商品进口环节交纳的增值税是价外税,不是进口商品采购成本的构成部分,应将其列入“应交税费”账户。进口商品抵达中国口岸以后的费用,如港务费、过港费、卸船费等,一律计入销售费用,不计入商品的采购成本。
自营进口商品的采购成本由国外进价和进口税金两部分组成。
(一)国外进价
进口商品的进价一律以CIF价格为基础,若与出口商以FOB价格或CFR价格成交,则商品离开对方口岸后,应由企业负担的国外运费和保险费均应作为商品的国外进价入账。企业收到的能够直接认定的进口商品佣金,应冲减商品的国外进价。对于难以按商品直接认定的佣金,如累计佣金,则冲减“销售费用”账户。
(二)进口税金
进口税金是指进口商品在进口环节应交纳的计入进口商品成本的各种税金。它包括海关征收的关税和消费税。关税包括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种。商品进口环节交纳的增值税是价外税,不是进口商品采购成本的构成部分,应将其列入“应交税费”账户。
进口商品在国内销售环节交纳的各种税,不构成进口商品的采购成本。进口商品抵达中国口岸以后的费用,如港务费、过港费、卸船费等,一律计入销售费用,不计入商品的采购成本。
各项税费的计算公式为:
(1)从价税关税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www.daowen.com)
=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从量税关税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关税税额
(2)应交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3)应交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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