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贸易有进口贸易前的准备工作、签订进口贸易合同、履行进口贸易合同以及对内销售与结算四个业务程序。进口贸易业务的程序如图7-1所示。
图7-1 进口贸易业务的程序
(一)进口贸易前的准备工作
外贸企业应根据国内市场的需求情况和国际市场上商品的价格、供应商的资信情况等来确定进口贸易业务。对于国家规定必须申请许可证的进口商品,外贸企业必须按规定申请领取许可证,然后与国内客户签订供货合同,明确进口商品的名称、规格、质量、价格、交货日期、结算方式等内容,做到以销定进。
(二)签订进口贸易合同
外贸企业在与国内客户协商签订供货合同的同时,与国外出口商通过询盘、发盘、还盘与反还盘和接受四个环节进行磋商,在磋商成功的基础上与国外出口商签订进口贸易合同。
(三)履行进口贸易合同
企业履行进口贸易合同可分为以下五个环节:
1.开立信用证
企业根据进口贸易合同上规定的日期,向其所在地的外汇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信用证的内容必须与进口贸易合同的条款相一致。(www.daowen.com)
2.督促对方及时发货和办理必要的手续
企业开立信用证后,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应督促国外出口商及时备货,按时装船。以FOB价格成交的合同,应由企业负责办理租船订舱工作,并委托外轮运输公司办理,及时将船名、船期等通知出口商。以FOB价格或CFR价格成交的合同,企业还应在收到出口商的装船通知后,立即将船名、开船日期、提单号数、商品名称、数量、装运港、目的港等通知保险公司,据以办理货运保险。
3.审核单据和付款赎单
企业收到银行转来的国外出口商的全套结算单据后,应对照信用证,核对单据的种类、份数和内容。只有在单证相符,单单相符的情况下,才能凭全套结算单据向开证行办理进口付款赎单手续,如发现单证不符,应及时通知开证行全部或部分拒付。
4.海关报关和货物接运
进口商品到达港口后,应及时办理海关报关和货物接运工作,计算交纳税款和港口费用。
5.商品检验和索赔
企业应及时请商检部门对进口商品进行检验,对发现商品数量、品种、质量、包装等与合同或信用证不符的,出具商品检验证明书,据以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限内,根据损失的原因和程度向出口商、运输公司或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四)对内销售与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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