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援助提供的方式划分
1.财政援助(Financial Assistance)
财政援助指援助国或多边机构为满足受援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解决其财政困难而向受援国提供的资金或物资援助。
财政援助分赠款和贷款两种,贷款又分为无息贷款和有息贷款,有息贷款的利率一般低于市场利率,期限也比较长,而且还有宽限期。在资金的使用方式上,财政援助可分为官方发展援助、其他官方资金、民间资金和混合资金四种。
官方发展援助(Official Development Assistance,简称ODA)是发达国家或高收入发展中国家的官方机构为满足受援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解决其财政困难,向发展中国家和多边机构提供的赠款或赠予成分不低于 25%的优惠贷款。当一国的援助资金满足以下三个标准时,可被判定为官方发展援助:第一,援助资金由援助国政府机构实施;第二,援助以促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和改善其福利为目的;第三,每笔援助贷款的条件必须是减让性的,其中的赠予成分必须在25%以上。
其他官方资金(Other Official Flow,简称OOF)是指由援助国政府制定的专门银行或基金会向受援国银行、进口商或本国的出口商提供的,以促进援助国的商品和劳务出口为目的的资金援助。该援助不同于官方发展援助,并非以政府名义实施,而是主要以出口信贷来实施。
民间资金(Private Flow)是由非营利性的团体、教会组织和学术机构等提供的援助,以出口信贷和直接投资的形式来实施。
混合资金(Mixed Flow)是官方发展援助和其他官方资金的结合。
2.技术援助(Technical Assistance)
技术援助指援助国或多边机构向受援国在智力、技能、咨询、资料、工艺和培训等方面提供资助的各种活动,分为有偿援助和无偿援助两种。
技术援助采用的主要方式有:援助国派遣专家或技术人员到受援国进行技术服务;培训受援国的技术人员,接收留学生和研究生;承担考察、勘探、可行性研究、设计等投资前活动;提供技术资料和文献;提供物资和设备;帮助受援国建立科研机构、学校、医院、职业培训中心和技术推广站等。
专栏10-1
安哥拉可耕土地约3 500万公顷,而现有耕地仅350万平方米,土地深厚肥沃,河流密布,光热资源丰富,具有发展农业的良好自然条件和巨大潜力。但受到农业基础设施、生产设备、技术水平的影响,安哥拉农业生产相对落后,每年至少需要进口粮食100余万吨。
中国与安哥拉开展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合作,援助安哥拉农业发展,中信建设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局等单位成功签约安哥拉马兰热农业开发项目,2011年9月,正式开始马兰热农场的建设。
项目建设了行政管理营地、居住区、机械停放场、维修车间、服务站、发电站等相应设施,配套建设一座具备6 000吨储存能力的粮食筒仓,一座具备22 000吨/年生产能力的玉米粉加工厂等。项目规划占地总面积10 000公顷,其中耕地面积8 000公顷,总投资近1.2亿美元,建设期限5年。
(资料来源:强始学,李兆伟,张新平.农业对外援助:助力中国农业“走出去”战略——以安哥拉马兰热农场为例.世界农业,2013(12):177-179.)(www.daowen.com)
(二)按援助资金的流动渠道划分
1.双边援助(Bilateral Assistance)
双边援助指两个国家或地区之间通过签订发展援助协议或经济技术合作协定,由一国(援助国)以直接提供无偿或有偿款项、技术、设备和物资等方式,帮助另一国(受援国)发展经济或渡过暂时的难关而进行的援助活动。双边援助以双边赠予和双边直接贷款的方式进行。赠款一般采用技术援助、粮食援助、债务减免和紧急援助等方式进行。国际援助中双边援助占主导,其中财政援助占较大比重。双边援助的流向与双方的政治和经济利益有密切的关系。
2.多边援助(Multilateral Assistance)
多边援助是指多边机构利用成员国的捐款、认缴的股本、优惠贷款及在国际资金市场上的筹款或业务收益等,按其制定的援助计划向发展中国家或地区提供的援助。在多边援助中,联合国发展系统主要是以赠款的方式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无偿技术援助,而国际金融机构及其他多边机构多以优惠贷款的方式提供财政援助。在特殊情况下,多边机构还提供紧急援助和救灾援助等。
(三)按援款的使用方式划分
1.项目援助(Project Assistance)
项目援助指援助国政府或多边机构将援助资金直接用于受援国某一具体建设目标的援助。由于每一个援助目标都是一个具体的建设项目,故称为项目援助。近些年来,许多发达国家将扩大本国商品的出口和保证短缺物资的进口来源作为提供援助项目的先决条件,因此,项目援助对援助国也甚为有利。项目援助的周期一般较长,而且见效慢,一个项目从计划、设计、施工到建成一般需要若干年,这就要求受援国在申请项目援助时从长远考虑,并兼顾自己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以达到预期的援助效果。
2.方案援助(Program Assistance)
方案援助指根据一定的计划而不是按照某个具体的工程项目提供的援助。这种援助通常用于一般进口拨款、预算补贴、国际收支津贴、偿还债务以及区域发展和规划,甚至包括世界性的发展等方面。方案援助本身一般不与具体的项目相联系,在多数情况下,方案援助的资金往往附带严格的使用规定。援助国或多边机构对方案的执行要进行严格的监督与检查。
专栏10-2
尼泊尔是山地国家组织成员国之一,其生态环境保护不仅具有生态价值,也有政治价值,不仅有助于尼泊尔的经济发展,也有助于南亚地区的稳定和发展。
美国、日本、德国、中国等国家都曾对尼泊尔进行环境援助。世界银行、美国、奥地利、瑞士向尼泊尔提供森林方面的援助;美国国际开发署、德国政府致力于帮助尼泊尔保护野生动物,加强反偷猎行为;日本国际合作署制定了《环境与社会关怀指南》,针对尼泊尔等发展中国家提出了“酷地球伙伴关系”(Cool Earth Partnership)计划,旨在减轻受援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中国于2016年与尼泊尔签署了《关于应对气候变化物资赠送的谅解备忘录》,中国将向尼泊尔人口与环境部赠送32 000余套太阳能户用发电系统,帮助尼泊尔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
尼泊尔地处喜马拉雅山南部,而喜马拉雅山脉是气候变化和环境变迁的敏感区,因此,援助尼泊尔环境保护有利于喜马拉雅山和青藏高原的环境保护,有助于减缓全球气候变化。
(资料来源:刘贺青.国际社会对尼泊尔的环境援助及其对我国对外环境援助的启示.学术探索,2020(11):6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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