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售后回租租赁:同一人的特殊融资方式

售后回租租赁:同一人的特殊融资方式

时间:2023-05-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后因乙拖欠租金,甲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承租人将其自有物出卖给出租人,再从出租人处租回,这种承租人和供货人为同一人的特殊融资租赁方式,法律法规并无禁止性规定。售后回租这一特殊的交易模式,已被融资租赁相关监管部门颁布的规章予以认可,是融资租赁行业普遍开展的一种交易模式,不能仅以承租人和出卖人系同一人为由认定不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

售后回租租赁:同一人的特殊融资方式

售后回租租赁简称回租(Leaseback),指承租人将自有设备作价卖与出租者,先将固定资产转变为现有资金,再采用分期交付租金的办法,将原设备反租过来,它通常适用于不动产或飞机的租赁。

承租人向出租人租赁原来属于自己的设施,—般做法是:先由承租人和出租人签订租赁协议,然后再签订买卖合同,由出租人购进标的物,将其租给承租人,即原物主。这种租赁方式主要用于不动产,由于承租人缺少资金而出售不动产以筹措所需资金。

回租租赁均为融资租赁。标的物的售价将分摊在各期租金中,往往并不反映真正的市场价,多取决于承租人所需资金的数额。

资产所有者先把其资产出售给出租人,然后再作为承租人将该资产租回使用,并按租赁合同支付租金,且回租的租期一般较长。采用回租有利于企业改善其财务状况。回租方式在美国、英国及法国等发达国家应用较广。 

专栏9-5

依法认定售后回租的效力(www.daowen.com)

甲租赁公司与乙学院签订融资回租合同,约定乙向甲转让一批教学设备,作价270万元,并回租给乙使用,乙应向甲支付租金共计329.4万元。后因乙拖欠租金,甲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承租人将其自有物出卖给出租人,再从出租人处租回,这种承租人和供货人为同一人的特殊融资租赁方式,法律法规并无禁止性规定。而且,因乙学院已实际占有租赁物,甲租赁公司与乙学院以“所有权转让协议”的形式办理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让手续,故依法认定双方签订的融资回租合同有效。

售后回租这一特殊的交易模式,已被融资租赁相关监管部门颁布的规章予以认可,是融资租赁行业普遍开展的一种交易模式,不能仅以承租人和出卖人系同一人为由认定不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但为防止出现以售后回租为名、行资金拆借之实的规避法律行为,应重点审查租赁物是否客观真实存在,租赁物转让价格与租赁物真实价值是否合理匹配,承租人与出租人是否办理了必要的租赁物所有权转让手续,买卖合同与租赁物之间是否有对应关系等,以此作为认定售后回租是否真实有效的判断依据。

(资料来源:【融资租赁】七大精选案例看清融资租赁合同风险.(2020-11-25)[2021-01-08].https://new.qq.com/rain/a/20201125A0DPH400.)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