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外资独资经营企业及其法律实体独立性

外资独资经营企业及其法律实体独立性

时间:2023-05-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外资独资经营企业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根据中国相关外资企业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因而,外资独资经营企业不同于外国企业的分支机构,后者是外国企业在东道国经许可后设立的一个附属机构,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实体,只能以母公司或总公司的名义从事活动,并由母公司或总公司承担法律责任。

外资独资经营企业及其法律实体独立性

外资独资经营企业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根据中国相关外资企业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这里所指的外商独资企业不是经营意义上的外商独资企业,外资可以来自单一境外国家资本拥有的企业,也可以来自一个以上的境外投资者共同拥有的企业,所谓外商独资只是指没有中方境内投资者参加,但不包括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设在中国的分支机构,如分公司、办事处、代表处等。

外资独资经营企业有如下特征:

(1)外资独资经营企业是依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因此,外资企业与外国企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外国企业是指依照外国法律在国外设立并在该国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它是外国的企业,具有外国的国籍。(www.daowen.com)

(2)外资独资经营企业的全部资本归外国投资者所有,因而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不同,外资企业相当于外国跨国公司在东道国设立的拥有全部股权的子公司。

(3)外资独资经营企业是独立的实体,它由外国投资者独自投资,独立经营,并成为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经济组织。因而,外资独资经营企业不同于外国企业的分支机构,后者是外国企业(如母公司或总公司)在东道国经许可后设立的一个附属机构,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实体,只能以母公司或总公司的名义从事活动,并由母公司或总公司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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