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国层面风险评价结果
从全国历年土地财政风险的评估结果(表3-11)中,我们可以发现,近10年来,全国土地财政风险呈现出先升后降的变化趋势。第一阶段是从2006—2008年,这一阶段土地财政风险处于积聚阶段,虽然风险水平不断增加,但总体仍然处于可控范围。特别是受到金融危机冲击的2008年,因为房地产市场萎靡,建设用地供应减少,土地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土地财政风险水平也因此得以降低。第二阶段是2009—2013年,在这一阶段,地方政府为增加财政收入,大面积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一方面直接获取大量的土地出让金,另一方面进一步刺激房地产行业,获取增量税收收入等额外收入,从而保证正常的财政支出。这一系列措施使得地方财政对土地财政收入的依赖程度急速提高,建设用地可供用规模不断下降,造成土地财政风险处在极高的水平,给我国的财政稳定带来巨大隐患。第三阶段是2014年至今,这一阶段,政府已经注意到土地财政模式对财政稳定带来的严重威胁,逐步采取控制措施,调控土地财政风险。到2015年,土地财政风险已经从高风险水平降至较高风险水平,调控效果日趋明显(见图3-4)。
表3-11 2006—2015年全国土地财政风险评估结果
图3-4 2006—2015年评估风险(www.daowen.com)
2.浙江省层面风险评估结果
从浙江省历年土地财政风险水平(见表3-12)中,我们发现,近10年来浙江省土地财政风险水平始终处于高风险水平。总体可以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前一阶段为2006—2009年,这一阶段是土地财政风险水平不断提高的阶段,并在2009年达到风险最高值。原因在于浙江省地处长三角经济发达地区,财政支出压力大,经济建设活动密集,土地财政模式产生时间早。2006年以后,土地财政收入在财政支出中所占比重已经达到相当高的水平,加之浙江省土地资源匮乏,建设用地供应缺口大,使得土地财政风险在这一时间集中显现。后一阶段为2009—2015年,这一阶段是土地财政风险逐步走低的阶段,但风险水平依旧很高。由于前期土地财政风险达到较高水平,土地财政风险带来的弊端也逐步爆发,政府和广大学者认识到风险的严重性并逐步采取控制措施。相关措施的实施使得财政收支对土地财政收入的依赖程度有所降低,建设用地供应量也得到控制,土地财政风险逐步走低。可以预见,在未来几年,浙江省土地财政风险将进一步降低,并最终达到可控范围。
表3-12 2006—2015年浙江省土地财政风险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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