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国层面土地抵押贷款
2007年,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确认土地储备机构能够以担保方式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给地方政府以未来的土地出让收入为担保进行贷款奠定了制度基础。此后,土地贷款迅速增长,形成了与土地高度联系的资金链:即土地开发依靠土地抵押贷款,贷款偿还依靠土地收益。土地收益被视为重要担保物或最终还款来源。
表1-7和图1-15呈现了2009—2015年中国84个重点城市的土地抵押贷款规模、增速及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据国土资源部统计,截至2015年,84个重点城市的土地抵押贷款总额达11.33万亿,是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1.36倍。可见中国土地融资规模之大。不过如图1-15所示,土地抵押贷款规模的增速总体呈现下降的趋势,2015年84个重点城市的土地抵押贷款增速约为19.00%。
表1-7 2009—2015年84个重点城市土地抵押贷款规模
资料来源:2009—2015年国土资源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站:www.mlr.gov.cn)。
图1-15 2009—2015年84个重点城市土地抵押贷款规模及增速
资料来源:2009—2015年国土资源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站:www.mlr.gov.cn)。(www.daowen.com)
前述土地抵押贷款的债务人不仅包括地方政府,还包括企业等主体。对于地方政府土地抵押贷款的准确数额,可查数据仅精确到2010年。据审计署2011年6月27日发布的《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截至2010年底,地方政府承诺用土地出让收入作为偿债来源的债务余额为2.55万亿元,共涉及12个省级、307个市级和1131个县级政府。任泽平和宋双杰[6]对中国近年的土地融资规模进行了估算。截至2013年6月,地方融资平台在银行贷款、债权融资、信托融资三方面的债务总和估计为14.52万亿元,央行发布的《2010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表示,土地使用权抵押的贷款占比超过20%。按此比例与土地使用权相关的债务总规模达到2.94万亿元。估计,到2014年地方债务总和为17.30万亿元,2015年地方债务总和为18.40万亿元,土地融资规模分别为3.46万亿元和3.68万亿元。高企的土地抵押贷款可以说是悬在地方政府头上的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一方面,为了偿还土地贷款,地方政府不得不更加依赖土地出让收入,抬高地价,导致地王频出,另一方面,伴随着土地抵押贷款规模的不断增加,面对占毛收入80.00%的土地出让成本性支出和占净收入45.00%的刚性计提基金,地方政府实际可支配的土地出让收益甚至难以覆盖债务利息支出,土地抵押贷款的风险陡增。
2.省级层面土地抵押贷款排行
2014年1月23日起,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审计厅(局)陆续公布了各省级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当年,《中国经济周刊》、中国经济研究院根据公布的地方债务审计结果,联合研究并发布了中国23个省份《土地财政依赖度排名报告》[5],如表1-8所示。《土地财政依赖度排名报告》显示,从“承诺以土地出让收入偿还债务总额”的绝对值来看,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北京、浙江和上海三地需要依靠土地收入来偿债的债务规模排在前三名,分别是3601.27亿元、2739.44亿元和2222.65亿元;土地偿债规模最小的是吉林、山西和甘肃,分别是586.16亿元、268.94亿元和206.54亿元。从“土地偿债在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中占比”来看,排名前三为浙江、天津和福建,分别是66.27%、64.56%和57.13%;排名后三的则为甘肃、河北和山西,分别为22.40%、22.13%和20.67%。表1-8显示,即使在土地偿债依赖度较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至少有1/5的债务要靠土地出让收入偿还。
表1-8 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偿债规模及比重排行榜(截至2012年)
注:①江苏省未公布偿债规模。
资料来源:刘德炳:哪个省更依赖土地财政?[J].中国经济周刊,2014(14):20-23.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