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徭役制度在唐朝:租庸调与役庸视情况而定

徭役制度在唐朝:租庸调与役庸视情况而定

时间:2023-05-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本期徭役颇多兴革。唐武德七年,乃正式以庸入租调,成立租庸调之制。由此可见役之期限,自二十日起可延长至五十日,或役或庸,视需要情形而定。但当国事紧张之时,役之滥用,实所恒有。隋唐役制之属于军役者,为府兵制度。平时予以耕地,农隙教练武艺,有事出征,临时命将,战役既毕,将上其印,兵还其乡。且全国之人民,不必均入兵籍,由是兵役与力役分离。

徭役制度在唐朝:租庸调与役庸视情况而定

本期徭役颇多兴革。隋之徭役制,较之前代稍轻,炀帝时征辽曾有增置军府、扫地为兵之事(《隋书·食货志》),但此系非常之举。开皇三年,令军人以二十一成丁。减十二番每岁为二十日役。开皇十年五月,又以宇内无事,益宽徭赋。百姓年五十者,输庸停防(《隋书·食货志》)。此可视为汉代更赋之恢复,亦即唐代庸制之所自仿。

炀帝时兴土木,开运河,造战船,修长城,力役增重,改为四番,即每岁三月之役,男子不足,更役妇女,输庸之制遂停止。

唐武德七年,乃正式以庸入租调,成立租庸调之制。用人之力,岁二十日,闰加二日,不役者日为绢三尺谓之庸,有事而加役二十五日免调,三十日租调皆免,通正役不过五十日(见前第三节)。由此可见役之期限,自二十日起可延长至五十日,或役或庸,视需要情形而定。但当国事紧张之时,役之滥用,实所恒有。故天宝三年诏有“比者,成童之岁,即挂轻徭;既冠之年,便当正役”之语(《唐会要·卷八十五》)。

隋唐役制之属于军役者,为府兵制度。考府兵制源于后周,其制选壮健之民为兵,而蠲其租调,以农隙操练合为百府,每府一郎将主之,分属二十四军。隋沿其制,置十二卫将军。唐李渊举事时有兵三万,后至二十万。武德初置府兵,析关中十二道建军府,军将副各一人,以督耕战,统于车骑将军府,别有骠骑将军府。军有坊,置主一人,以检察户口,劝课农桑。贞观十年,诸府总曰折冲府,凡天下十道,置府六百三十四(关内二百六十一)。折冲府分上、中、下,上府一千二百人,中府一千人,下府八百人。其六百三十四府(后增至八百府,见《陆宣公奏议》),初选定为府兵者二十入伍、六十退。或为越骑,或为步兵。平时予以耕地,农隙教练武艺,有事出征,临时命将,战役既毕,将上其印,兵还其乡。当时宿卫,由府兵轮值,谓之番上,边境另有戍兵。“府兵制”乃与“均田制”并行,选民为兵,故并非全民皆兵。所选皆富室强丁,故不虞叛亡。平时授耕习兵事,战时出斗,深合于国防原理。且全国之人民,不必均入兵籍,由是兵役与力役分离。尔时学术昌明,民心振奋,国家精神充牣,政治明一,府兵宿卫,太宗尝与共同习射,故军容甚盛。全国常备兵之数约八十万人。自国民经济及财政制度言,府兵确属一代良谟!(www.daowen.com)

玄宗先天二年,改民二十五入幕,五十而免,屡征镇者十年免之。开元六年,诏折冲府兵六岁一简。因承平久,府兵之制渐隳,番役更代,多不以时,卫士多亡匿,乃逐渐改用募兵。开元十二年,更号“骑”,择下户白丁、宗丁、品子,强壮五尺七寸以上者举任之,不足更选户,八等五尺以上者任之,皆免赋役。

骑亦由选募,授田耕种,轮番宿卫,惟其范围仅限于京师,故无府兵之普遍性。且府兵随时出征,骑则专任宿卫。但其耕战合一之精神,仍与府兵同。天宝以后,骑之制又坏,而“方镇”之兵代起。兵、农由是分离,自“府兵”到“骑”以迄“方镇”,为唐代兵制之递变。其军费负担,亦随之渐加繁重,而国防力,反日趋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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